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股权激励模式之性股票”。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性股票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一种常见模式。以下是对性股票的全面解析:
一、定义
性股票一般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在授予日以低于市场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票,但该部分股票是处于限售状态的。激励对象需要在每个解除限售日之后、完成业绩条件的情况下,分批解锁该部分股票,才能对股票进行处置。
二、特点
性股票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性”上,这种包括时间和业绩两个维度:
时间:持有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受到期间(限售期内),不得在市场上交易该部分股票。业绩:激励对象必须达到约定的业绩条件,才可以解除限售。三、授予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通常,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打五折,甚至更低,但需要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四、注册制下的新做法
在注册制推行以后,性股票又有了新的做法。以科创板为例,性股票包括两类:
第一类性股票:在授予日要求出资,并且会将股票登记在持股员工名下。第二类性股票:在满足获益条件后进行出资并登记,登记后只要持股员工任职已满12个月,可以不再设置限售期。第二类性股票既享受了原性股票的价格优惠,又享受了期权的“行权时出资”这一好处,已成为科创板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首选。五、解除限售与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性股票一般设计成分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设置一定的期限,即解除限售期,一般为12个月。在每个解除限售期,只有在达成业绩考核条件后才能解除限售;达不成条件则不得解除限售。如不能解除限售,股票来源于原股东转让的,由原股东收回;股票来源于增发的,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激励效果
性股票(尤其是第二类)在价格上的优惠,使之在激励员工时有明显的力度。本质上可以理解为,性股票是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一种关于人力资本价值的对赌。对公司而言,通过限售时间、限售条件的设置,有效地控制了公司释放股票的风险;对激励对象而言,只要达成目标,真正兑现人力资本的价值,就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取得公司股票,从而获得很大的收益,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
七、非上市公司的借鉴
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借鉴性股票的思路进行股权激励。由于非上市公司对规范性的要求没有上市公司那么高,在具体操作上甚至可以更灵活。例如,未完成解除限售条件,可以约定按公允价格补足购股资金;授予时的价格可以双方约定;在购股资金支付模式上也可以做其他安排;未完成解除限售,已发放的分红可以不作处理或约定解除限售前不享有分红权;解除限售条件可以根据市场实际状况进行调整等。
综上所述,性股票作为一种有效的股权激励模式,在上市公司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同时,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借鉴这一模式,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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