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合同未订有仲裁条款或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如果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对该事项进行仲裁,同样会裁定不予执行。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当仲裁庭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仲裁程序违反了法定程序时,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如果裁决所依据的证据被证明是伪造的,将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如果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也会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当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行为时,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对于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也将裁定不予执行: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此外,如果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会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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