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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定罪与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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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定罪与量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定罪与量刑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定罪与量刑,具体如下:

一、定罪标准

行为主体与行为方式: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

这里的“血液”,是指全血、成分血和特殊血液成分;“血液制品”,是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

危害程度: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的;

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材,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造成传染病传播危险的;

违反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二、量刑标准

基本量刑: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加重量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包括:

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对人体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包括:

因血液传播疾病导致人员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

造成5人以上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造成5人以上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注意事项

开设非法血液采集站点,对被动接受他人组织、强迫来的卖血者抽取血液的,构成非法采集血液罪。与组织、强迫卖血者相勾结,在组织、强迫卖血过程中分工负责抽血任务的,构成非法组织、强迫卖血罪的共犯,与本罪之间有想象竞合关系,应从一重罪处断。非法供应血液或血液制品时,故意抬高价格,或者大量、大范围非法提供血液的,都只构成本罪而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

综上所述,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定罪与量刑,主要依据行为主体的行为方式、危害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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