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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注明薪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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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注明薪资待遇?”。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工资款项,并需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信息;
(2)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及住址等;
(3)劳动合同有效期;
(4)员工职位及工作场所位置描述;
(5)工作时间及休假情况;
(6)薪资待遇;
(7)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8)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保障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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