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4日-4月6日。
二、注意事项: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传统教育;
2、各单位可以组织学生就近到烈士墓地进行祭扫活动;
3、尽量不要组织学生大规模乘车外出祭扫、踏青活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需组织活动,要履行外出申报程序;
4、各单位要严格遵照通知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放假时间。
特此通知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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