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树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搞好治理工作,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力争实现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根本好转,为此签定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各项收费。
1、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收取。
2、实行规范的.公示制度。未公示的'收费,学校一律不得收取。
3、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违规收取费,也不得要求学生参加实验班、小班、特长班、兴趣班等加收费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班必须与学校脱钩。
4、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征订严格按市定《教学用书目录》和《推荐用书目录》选定,实行“限目录,限册数,限金额”的“三限”。
三、认真落实市制定的.“两免一补”,确保“两免一补”经费及时到位,并做好其它社会助学工作。
四、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各级财政将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学校收费资金,坚决禁止以任何借口截留、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进行各种摊派、搭车收费和乱罚款。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强化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校长是学校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首要责任,学校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体,。学校领导包片、个人包校的责任制,加强教育收费的督查,切实加大对教育收费的查处力度。要重视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乱收费行为,必须一查到底,对有关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