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艺术品出售予乙方相关事宜于北京甲方住所地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交易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处置的艺术品(下称“该艺术品”)出售予乙方,乙方同意购买。
第二条价格、支付方式与交付验收
1、该艺术品交易价格为____人民币。
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人民币作为定金,于定金全额到账之时本合同生效。
2、甲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艺术品发运,该艺术品到达乙方指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该艺术品发运之前将交付地点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应立即组织验收。
该艺术品运抵乙方指定交付地点后风险转移至乙方。
3、艺术品的每一件艺术品的验收应进行拍照(正视、后视、底视等照片,具体按甲方要求)并由双方代表在照片背面签字,每一件艺术品验收后双方应签署该艺术品验收确认单,该验收确认单作为该艺术品已交付乙方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凭证。
4、双方签署该艺术品验收确认单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购买款。
该款项如未能按期全额支付,逾期五日以上(含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收定金。
5、乙方依约支付肆仟萬元购买款的,该款项全额到账后,乙方所付定金即转化为该艺术品的购买款。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应支付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任何内容或在本协议洽商、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应予保密的信息(如: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依据法律及行业惯例应予保密的其他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不可抗力
如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责。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形,如:火灾、地震、洪水、瘟疫、战争、社会等等。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
2、乙方全额支付本协议项下该艺术品购买款后,该艺术品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3、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提起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艺术品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本二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艺术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艺术品概况
序号:
作者/年代:
艺术品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尺寸:
质地:
保存现状:
瑕疵:
备注:
第二条:艺术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披露艺术品瑕疵。
第三条: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艺术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艺术品的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艺术品交付给乙方。
甲、乙双方应于交付时进行验收:
1、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
2、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概况,包括作者、年代、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
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艺术品进行确认:甲、乙方应于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第六条: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中止交易:有证据表明艺术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
上述情形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项,则甲方应于_日内退回,逾期则应按___%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的取回责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于___日内取回艺术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费。
甲方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取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邮寄、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双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款项的,逾期不支付则应按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_日。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