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一部分 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安全检查验收及要求
根据《文山州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文府办电〔2014〕16号)、《丘北县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丘政办发〔2014〕20号)的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9个环节的安全隐患。
1.节日停产矿山工作方案是否完备;
2.矿山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3.矿山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4.探矿矿山是否存在以探代采现象;
5.井工矿山是否建立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运转正常;
6.尾矿库是否超库容、超标高运行,坝体是否稳定,防排洪设施是否完好;
7.矿山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是否得到防治;
8.是否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复产验收方案,是否严格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
9.是否存在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现象。
丘北县2014年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验收内容
| 检查项目 | 具备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
| 证照 | 1.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有效 |
| 责任制度 |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
|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 |
| 4.安全生产记录、台账健全完善 |
| 人员培训 | 5.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100% |
| 6.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100% |
| 7.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有培训、考核记录资料 |
| 边坡管理 | 12.露天矿山采场按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
| 设施设备 | 8.井工矿有两个畅通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
| 9.井下建成符合规定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
| 10.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安全符合规定 |
| 11.提升等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及运转符合要求 |
| 警示标志 | 12.露天矿山采场周边及重要部位安全标志设置齐全、醒目;地下矿山的各中段出入口、岔道、巷道密闭处及重要位置安全标志设置齐全、醒目。 |
| 爆破管理 | 13.爆破物品运输、存储、使用符合《爆破安全工程》的规定 |
| 劳保用品 | 14.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配发和正确使用 |
| 应急管理 | 15.建立和培训矿山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规定贮备应急救援物资。 |
| 16.修改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
| 17.按要求与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护协议 |
| 保 险 | 18.按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
| 选矿厂 | 19.矿山配套的选矿厂安全设施及各项管理符合规定 |
| 尾矿排放 | 20.尾矿排放符合规定 |
| 安全看板 | 21.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有关要求,制成安全生产看板悬挂现场。 |
第二部分 非煤矿山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加新规定1.非金属矿山每个生产系统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少于2人,金属矿山每个生产系统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少于3人;
2.露天矿山爆破员配备不少于2人,地下矿山爆破员配备不少于3人、通风工配备不少于3人、每台绞车配备绞车工不少于3人、每台绞车每班配备把钩工不少于2人、排水工配备不少于3人、通风工不少于3人,并且以上特员要全部持证;
3.工伤保险凭证必须是受理前一个月或当月的交费凭证;
4.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提供非煤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5.企业除提供与金盾保安公司签订的有效《民用爆炸物品配送爆破协议》外还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6.新企业必须提供齐全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书,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书、初步设计审批书、竣工验收审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