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试题(潜水员)

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试题(潜水员)

来源:宝玛科技网
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试题

姓名:班组: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安全生产方针是:

2.潜水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现场、、、的杂质情况,并认真填写在中。

3.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三违造成的,即、、

4.预防伤亡事故发生不伤害是:、、

 

5潜水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的规定及事先约好的联络信号。

6.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与被控制的固定电气设备距离不超过米,以便发生故障及时切断电源。

7水下作业所需工具、物件应用 不准潜水员携重物上升出水

8.常见安全标志可分为:、、、标志四类。

9潜水员在下水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的安全性能,确认完好,方可着装入水。

10.潜水员下潜,不得跳入水中,应扶潜水工作梯入水,在水面处进行潜水装备的检查和性能检查,合格后应沿导索下潜

二、选择题(3分共39分) 

1.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公司教育、   、班组教育。

  A、技术教育   B、专业教育   C、项目教育

2.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   )才允许上岗工作。 

  A、经过等级手续  B、重新经过安全生产教育  C、经过领导同意

3.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   )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A、身体检查 B、重新登记 C、专门培训 

4.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A、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B、生产尚未恢复不放过

  C、没有公布处理结果不放过 

5.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   解脱信号绳,挪做它用 

  A可以  B特殊情况下可以  C严禁 

6.施工现场电气发生为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再   进行灭火,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A、使用干粉灭火器  B、使用泡沫灭火器  C、使用任何灭火器都可以 

7.   潜水员在作业时,触摸与工作无关物等 

  A禁止  B、不可以  C可以 

8.施工现场室内照明线路与灯具安装高度(   

  A、低于2.4时采用安全电压B、低于3时采用安全电压 

  C、低于2时采用安全电压 

9.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应   与水面电话员保持联系

  A经常B连续 C间断 

10.潜水员   水面电话员的指令。

  A应执行  B必须严格执行 C根据情况执行 

11.拆除作业时(   

  A、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拆除 B、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要求措规定去拆除

 C、按照过去的拆除经验去拆除 

12.施工现场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交叉作业时,应(    

 A、作业人员可以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B、下层作业人员可以与上层在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但要随时观察上访情况

C、上下层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作业,或不能在上层物体可能坠落范围内作业,不能满足时应设隔离防护层。 

13.信绳员、扯管员必须随时注意观察信号绳、供气胶管的   ,随时询问水下作业情况,防止发生事故。

 A连接是否牢固 B完整性  C松紧程度  

三、简答题(21分)

1.进入施工现场为什么要戴好合格的安全帽? 

 

2.潜水员下潜时注意事项

 

3.什么是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答案:

一、填空题: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水深、流速、水温、及管道内

3 

4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大家互不伤害

5信号绳

63

7绳索送接,严禁抛掷。

8指示提示标志禁止警告

9潜水装具

10、直接,水密检查和通讯设备性能检查

二、选择题:

1C 2B 3C 4A 5 6A 7 8A 9A 10B 11

12C 13C

三、简答题:

1在施工现场工作,防止碰伤或坠落物砸伤头部,因此必须佩带合格的、无损坏的安全帽,并扣好下颚带。

2潜水员下潜,不得直接跳入水中,应扶潜水工作梯入水,在水面处进行潜水装备的水密检查和通讯设备性能检查,合格后应沿导索下潜。下潜过程中遇有身体不适应压力平衡动作,待症状消失后再继续下潜。到达作业点后应及时通知水面。

3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工及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