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国土部矿产资源整合的要求,根据《辽宁省朝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规定,甲方按县国土局文件规定,整合、并购乙方的 ,做为整合资源的一部分,为了明确整合、并购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整合、并购乙方坐落在青峰山镇村 组的膨润土矿山,乙方采矿权情况:采矿证号:矿区面积为 平方公里,采矿权人为 法定代表人为 ,矿区坐标如下:甲方负责申办整合、并购后划定矿区范围和矿山企业各种证照。
二、甲方同意按本次整合方案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整合、并购乙方的矿山,负责以甲方的名义申办包括乙方矿山面积在内的采矿证等手续,所办采矿证申办人、采矿权人、持证人为甲方,乙方为采矿证申办共用共有人、共同采矿权人、共同持证人。办理采矿证及其他采矿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告评审工作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按要求组织落实,并按规定以甲方名义申报,相关费用按采矿面积所占比例,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
三、整合、并购后,以甲方为采矿人的《采矿许可证》,所涉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开采权归乙方,甲方向乙方出具《采矿许可证》影印件、复印件备份,并加盖甲方公章,在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内,与本协议书一同做为乙方开采许可的合法凭证。
甲方同时向乙方 出具整合、并购后划定矿山范围和矿山企业的各类证照的影印件、复印件备份,并加盖甲方公章,在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范围内,与本协议书一同做为乙方合法经营的合法凭证。
四、乙方在被甲方整合、并购的矿山范围内,负责矿山建设和开采经营所需的环保、安监、等相关手续、和补偿协议的办理,乙方办理整合、并购前与矿山有关的全部所涉土地、林地、林木、环保、安监、及相邻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补偿手续的延续、变更手续,相关权利和义务由乙方承受,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概予甲方无关。
乙方整合、并购前企业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概予甲方无关。
五、乙方应按照《矿山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安全采掘工程,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经地方安全部门认可后方可生产,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设备和其他各类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已整合、并购乙方的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的任何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被整合、并购的矿石范围内所生产的矿产品,自主经营,自主销售,概与甲方无关,负责矿山建设和开采经营,乙方经营,核算,自负盈亏。。
七、乙方承担已被整合、并购的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的全部劳动、社保和行政管理的全部行政责任。杜绝各类治安案件和群体的事件的发生,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到整合、并购后申办的采矿证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申请,被依法终止时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镇、县国土局各一份备案。
销售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是________的高科技机电设备。 为合理、有序地开发该产品市场,有效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根据与_________达成的共同开拓北方市场的相关协议,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确认乙方作为甲方的承销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承销代理内容甲方确认乙方为__________(包括家用型、商用型、工程型)设备地区代理商,销售区域为_________。 乙方的承销代理资格及承销代理时限为本协议签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颁发相应的授权证书。
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营销和技术培训,并提供关于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营销及技术资料,使乙方熟悉甲方的技术、管理及营销模式。 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差旅费用和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按量、按质提供货源。
4.对于条款对产品提供保修。
5.及时向乙方提供管理、营销产品宣传、技术、服务等全方位的支持。
6.对产品组合、价格、技术、服务、传播等方面的调整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
7.向乙方提供行销、服务类的作业指导手册及表格。
8.不定期组织的承销代理商培训,相互交流销售经验____市场信息。
9.对乙方的各种合理建议及时回复。
10.将甲方掌握的有关乙方地区终端客户资料提供乙方,并提供公关及技术方面的支持。 1
1.甲方确保乙方在指定区域及约定时间内享有的承销代理权,并将规____市场竞争秩序,及时查处各种违规现象,保证严守乙方商业机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销售___________,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和北京___________的声誉和利益。 乙方不能在甲方供货的产品包装箱内外附加任何附加物。
2.乙方安装专线传真机及可上网电脑用于外界之沟通。 店面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统一广告和陈列空间的装修。
3.至少配备_____名以上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产品的技术服务,至少配备_____名以上全职的销售人员负责产品的行销。
4.不仿制甲方产品,不承销代理与甲方产品同类的空气源热泵产品。
5.设立非直属分销机构或招募分销商时需在甲方备案。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根据本协议
第七条质量保证及保险
6.遵守甲方颁布的营销和价格。
7.按照甲方要求为终端用户提供优质、周到的咨询及售后服务。
8.每季度按时向甲方提供销售总结报告及计划书,并保持同甲方持续的沟通,及时反馈各种销售信息。
9.乙方印制的各种宣传资料须提前呈甲方审阅,在批准后方能发布。
10.规范使用标示、商标等产品识别系统,在营销活动中保持甲方及北京___________完整统一形象,以及甲方确定的统一装修店面形象。 1
1.积极支持甲方组织的各种市场推广活动。
(三)市场代理秩序
1.甲方不得通过其他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向乙方独家代____区域销售所约定的产品,甲方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经济索赔。 其中家用型机(水箱容量在_____升以下)每台罚款_____元,商用型、工程型热泵热水机组按进货价的_____%处罚。
2.乙方不得在甲方向
第三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约定产品,如有违反,处罚内容同上。
3.乙方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独家代理的区域内发现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串货,乙方应通报甲方,甲方将对串货的
第三方处以相同的处罚,甲方在收取罚款后_____天内,奖励乙方罚款额一半的奖金。
4.在甲方尚未向
第三方授权销售产品的区域,乙方可以销售甲方产品,一旦甲方向
第三方授权,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在该区域销售。
5.热水工程(工程型机组)如乙方在甲方已授权的
第三方区域内有业务洽谈需及时向甲方通报备案,由甲方告知
第三方。 取得工程后需向
第三方支付主机机组进货价(代理价)的_____%。 如遇
第三方就同一工程对象已先于乙方开始洽谈,则乙方不得再接洽。 如遇特殊情形,可由乙方与
第三方协商解决或由甲方协调。
6.上述串货行为发生后的维修仍由串货方负责,如拒不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可由所在地区代理商进行,费用由串货方承担。 串货方不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解除代理协议。
第三条 销售任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年需向甲方采购空气源热泵热水器产品任务如下:第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价格
1.空气源热泵热水器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2.乙方在授权期内采购产品价格按照甲方统一制订的《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市场承销代理结算价》执行。 工程施工由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技术要求下自行组织施工,有必要时可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予以指导,如需甲方负责安装,则工程安装收入(费)由甲方享有。
3.乙方应严格按照《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市场销售指导价》进行销售。 遇销售价格因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上浮或下浮要求控制在_______%范围内。
第五条 奖励
1.年度返利。 即以年度为结算单位,根据乙方该年度可以计算返利的采购额而给予乙方的相应销售奖励。________年度指签订合同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2.返利金额如下计算方法:超额累进,例如
第六条 广告宣传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产品宣传资料。 乙方承担在当地进行的营销宣传费用。
2.甲乙双方在对外宣传中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形象,不能以任何形式损害对方的利益。
3.甲方及承诺创造各种条件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由甲方提供的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质量由甲方负责,压缩机保用________年,除压缩机外的其他部件保用________年(以产品质量保证书为准)。
2.保用期内若出现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人为及其他非正常因素对产品造成的损害除外)由甲方负责更换部件的费用,由乙方进行维修。____日常维护、保养、客户回访及超出保用期之产品的更换(含部件、压缩机)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过后,乙方可收取工本费。
第 服务
1.乙方应按甲方服务规范对客户提供营销和技术服务。
2.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并在10天内及时将其知会甲方。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注意维护本产品的商誉,客户购买付款后开具,提供保修卡并填写客户联系卡,并须按约定时间上门安装。 乙方须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甲方接到乙方所在地用户有关对乙方所销本产品的服务投诉,有权责成乙方及时予以改正。 当乙方经营因严重不负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声誉____市场形象严重受损时,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协议。 (统一的服务条款另附)。
第九条 产品交付及付款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订货单》,该订货单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并加盖乙方公章,以传真或快递等形式向甲方下订单。
2.甲方收到订单后通知工厂方备货,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3天内发货。 如乙方订货有特殊要求,应在下订单同时付______%货款。 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货物运到乙方,乙方应仔细检查有无损坏,若有损坏,请运输公司签认可后,甲方协助办理理赔。 工程型机组下订单时先支付_____%货款作为定金,甲方接到定金后____日内备妥货,乙方接到备妥货通知后____日内付清余款,收到货款后甲方即组织发货。
第十条 协议的续签和终止 本协议到期后,甲方根据其所取得的授权期限和范围,与乙方经书面确认即可视为协议继续有效;在双方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
第三条、
第四条以及违反了
第
第三款且被客户投诉三次以上查证属实的。
2.一方认为对方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之其它内容,守约方认为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3.如果乙方没有在经营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每一代理期终了时,乙方愿意继续代理甲方产品,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继续代理产品。 协议终止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 但如因为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并按约定保证金的一半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履行协议过程中,因一方的违约或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予以赔偿或家用机(_____升以下水箱)可按每台热水器_____元的范围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乙方需交纳_____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
2.如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保证金如数退回(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 履行协议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主张X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如该地仲裁机构,由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盖章即生效。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_________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____________。
2.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_____。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____市_________万元、市级____市________万元、县级____市_______万元整。 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 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 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 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____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并维护好____________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____________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___台。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开发商(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代理商(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并致力于房地产、商业运营等领域投资的公司法人,并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商业运营能力;
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等业务领域的公司法人,并在商业地产代理销售及策划方面拥有较成熟的楼盘操作经验,并能满足甲方项目代理销售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一期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事宜签署本合同,并同意项目两家代理公司联合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2、项目位置:_________
第二条代理销售范围
代理范围:“总体可售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代理面积以最终实际开发面积为准)
2、如实际交付乙方的销售面积不足本合同所约定的年度销售考核面积,则按原约定年度考核面积与年实际交付销售面积的比例,结合原考核标准确定实际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
3、委托内容:营销策划、代理销售(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委托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一期的营销策划及项目中本合同约定部分面积的代理销售。
2、在乙方代理期间内,如甲方需对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销售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后再行调整,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在乙方代理期间内,乙方对合同约定代理范围内的物业享有代理销售权,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对外销售的信息依据。
4、乙方同时作为项目一期营销策划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营销策划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委托销售部分的年度、月度营销策划方案、活动策划方案、广告方案建议(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脚本建议、电台广告脚本建议)、宣传资料(软
文策略与框架等)、产品定位策划,网站建设建议及宣传推广(含主体推广系统建议、阶段性主体推广建议)、SP及公关活动策划方案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所应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所列内容)
(2)以上服务内容,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月度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任务,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并保证服务质量。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备注:
1、以上工作内容涉及建议书、策划书等均提供电子文档、书面形式,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设计专案,均提供电子文档及彩色样稿;(由推广代理公司等第三方提供设计方案并打样稿,乙方提出相关建议);
2、如涉及样本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乙方应将调查样本资料原件及统计数据资料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委托期限及销售考核标准
1、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销售定义:
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纳购房款(含以银行按揭方式放款)的房屋销售面积;
3、销售任务: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进场之后完成每月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_________年销售任务书》。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制订出完成《_________年销售任务书》的《营销方案》;
并制订出各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及市场情况、自身商业运营需求,向乙方下达月度及季度销售任务,并作为甲方督促考核乙方完成销售工作的依据,乙方《销售计划表》及甲方月度、季度销售任务、每月营销方案及费用表为本合同附件。
如遇甲方工程进度或《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影响,此项工作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乙方佣金费用标准
一、乙方代理佣金:
销售代理费:按总销售额的1% —2%收取。
二、佣金结算条件:
1、该项目“最低佣金”为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1%,“最高佣金”不高于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2%(含),以甲方实际到帐金额为结佣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_________年销售任务书》制定销售计划、按甲方确定考核指标执行。每阶段的佣金支付比例根据乙方该阶段已售物业销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最低佣金”与“最高佣金”之间按下列约定计算:
若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并交付所购买房源全款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即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2商业贷款或公积金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并已缴纳首付款而且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乙方即具备领取首付款的代理佣金的条件;剩余佣金应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到达甲方帐户时,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因甲方或银行原因,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能如期(手续齐全银行受理后三个月内)到达甲方账户,在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且银行受理三个月后,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3分期付款的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并在一年内缴纳完该套房源的全部款项,(分期付款客户以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金额为乙方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超过一年,将在客户缴纳首付款之日起的一年内计算全部剩余佣金);
4、4首付分期付款的客户首付分期按揭贷款的客户,当客户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时,即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剩余佣金应在银行贷款到达甲方之日完全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
4、5在代理期内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在代理期届满后房款全款到账的,甲方应在该部分房屋全款到账后次月佣金结算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部分房屋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需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签约、按揭、交房、资料整理等工作为前提、否则无权获取该部分佣金。
5、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1)每批推售物业的月度及阶段性销售考核指标(每一个月为一考核阶段),由乙方提请任务书,由甲方修改并签章后生效。如乙方连续2个考核阶段未能完成50%的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或未完成甲方设定的关键节点考核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2个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50 %(含50 %)时;
(3)乙方连续3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含%)时;
(4)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季度销售计划的70 %(含70 %)时。
在代理销售活动中甲方书面同意打折销售或低于均价销售的部分,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佣金。有关价格折扣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确定。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提前解除代理合同的,甲方应准时结清销售佣金。具体约定如下:
6、1核对乙方销售的已认购已签约未结款明细,及已认购未签约明细。以上两个明细双方负责人应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完以上明细,乙方应移交客户资料给甲方。
6、2已认购已签约的:在解除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认购已签约的客户,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以到帐回款额给乙方结佣;
6、3已认购未签约的:在解除代理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已认购未签约的,甲方应给乙方30天签约期(在甲方房源具备签约条件的情况下),由乙方履行完签约手续后,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到账回款额结算;
第六条销售完成确认标准
1、银行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期款,乙方负责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并至银行放款,客户的贷款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参
照本合同第五条。
2、一次性付款: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其购房资金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方可进行佣金结算。
第七条费用结算说明
1、双方按月结算销售佣金。
2、每月2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乙方开具给甲方,双方各自的税费自理。
3、甲方支付乙方每月佣金的80%,剩余20%留存于甲方,每季度初甲方支付上季度乙方应得佣金的10%;剩余10%作为交房保证金,待交房手续完成后,甲方全额支付剩余10%佣金。
4、甲方支付佣金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5、其他条款:
(1)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佣金,如乙方已提取应退还甲方或在乙方佣金中扣除。
(2)合同期间,在房源可签约的情况下已签订认购协议但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付齐房款的合同,不计入当月销售完成任务,在付清房款完善手续后,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甲方从次月应支付的代理费内扣除该部分已结代理费。由甲方造成退房的,算入乙方任务点数,不计提佣金。
第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给乙方代理销售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与乙方及时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销售必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红线图、规划图、户型平面展示图、鸟瞰图、效果图等资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协议等资料(甲方盖章),并按承诺的内容提供真实的设施和服务,负责交房等事宜。
5、甲方有检查、监督、建议乙方代理工作的权力,但不干涉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承担该项目销售的广告推广费用。乙方可建议推广方案预算,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投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甲方安排财务人员在销售现场组织收取购房款,乙方应积极配合。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收取客户购房款等款项的行为,或发生乙方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乙方代理销售面积及其代理销售的期限。
10、甲方负责承担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办公耗材、通讯、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11、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营销中心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
1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外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等运营费用。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由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并保证项目小组成员稳定,如需更换需报甲方同意。乙方承担参加本项目销售工作的总监、策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装费、工资、销售佣金,甲方免费给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班车;
2、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合同履行期间每周乙方与甲方举行一次基本工作沟通会,如因专案特殊需求,乙方将视情增加工作沟通会。同时乙方需确保硬件及网络设备,以便与甲方顺利沟通。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第三方协作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
3、乙方负责草拟:(1)营销推广策略:入市前市场竞争分析;入市前营销推广总体思路;销售价格策略;分阶段销售计划;(2)乙方负责进行现场销售管理:销售组织与控制;销售培训;销售执行,追踪客户签约;销售控管;客户反应检讨;修正销售策略。
(3)乙方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相关的平面设计(户外广告、报纸广告、DM、车体广告等)、现场包装设计(围墙、展板、看楼通道、导视系统等)、销售物料设计(楼书、折页、户型单张、认购书等)等工作;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汇报,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销程序及营销人员配备、项目销售策划、宣传推广计划、及落实发布情况、不同楼栋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价格及优惠措施、乙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表及加班计划。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配合推广代理公司制定广告推广及执行计划,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方可执行。
5、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佣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文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
如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其侵权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带来损害的(包括影响甲方楼盘销售工作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佣金,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承诺自身及派驻现场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1名(不驻场),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案场内勤1名以及销售人员10人,并根据项目销售进度及甲方要求及时增加销售人员。乙方应保持团队稳定,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8、承担销售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并负责协助办理已售物业的银行按揭,合同备案等手续。
9、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如发生一房两卖或未详细向购房者介绍房屋情况等过错,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及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可在乙方为领取的佣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10、协助甲方同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将合同等其他文件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无权要求甲方结算佣金。
11、乙方提供销售报表给甲方,客户所缴定金和购房款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负责客户按揭材料的催收、审核和收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户催收各期房款;负责通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的所有资料;做好与相关部门(如按揭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共同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协助办理交房手续等。
12、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对该部分乙方签订合同不计算乙方业绩,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内容进行销售工作,不得违背相关合同条款及乙方承诺,乙方不得从事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及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活动,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售楼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
15、乙方不包含本项目所有广告设计及相关平面设计方面工作,仅对推广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16、自乙方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不给乙方制定考核任务,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制定符合市场客观现状,公平、合理可行的销售任务。此阶段销售的房源佣金结算点数按完成任务点数来结算。
三、补充说明: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可视情解除合同。
2、乙方应信守甲方所制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低于销售单个物业底价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协助甲方收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如甲方实际建筑完成面积与预售许可证等文件面积不符,以审批的面积为准。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交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成果;在项目开工前及预
计发售前1个月提交附件二中所列与工地及售楼场所有关的相关成果;并按甲方项目推进要求提交附件三、附件四所列的相关成果;
6、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可抗拒的销售危机,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价和销售任务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出现单方无告知情况下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违约事项,须按人民币伍拾万元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保留取得其依据本合同本应取得,但由于违约方违约而无法取得其相应收益的权利。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2、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销售佣金、销售溢价提成,自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每日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3、如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代理销售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面积计算佣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乙方已产生的销售佣金,甲方须据实结付。
2、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甲乙双方会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的,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经反复调整3次后仍然得不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隐瞒、夸大或者缩小代理项目销售情况,向甲方提供虚假的销售报表;
(2)利用委托代理工作便利,泄露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销售底价等);
(3)不按合同约定配置相关销售人员或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严重懈怠,玩忽职守,严重影响甲方对外形象;发生上述行为,经甲方督促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如乙方在销售期间,擅自调整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起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付。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所缴定金、购房款或私自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或私自留存合同文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内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及钱款,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持。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合同与本合同之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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