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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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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塘社区村规民约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管理,规范社区工作的管理,推进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社区工作的性质和职责任务

社区工作是社区行政事务的执行主体,属区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社区居委会在实行社区内各项行政性事务,以及与社区管理相关的其他社会职能。社区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下,完成区委下达的工作任务,并与社区居委会等其他社区组织相互联系、相互协助、密切配合,逐步实现管理有序、服

务完善、治安良好、文化繁荣、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社区目标。

二、社区工作的职责任务是:

1、完成社会保障、就业、社区服务、综治、普法、文化、教育、科普、环境、卫生、计生、群众团体等社区发展与社区建设过程中,职能部门、事处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

行政性事务和与社区相关的社会性事务。

2、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性工作。

3、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社会资源,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经营活动,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社

区发展道路。

4、定期向区委、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和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

民群众的监督评议。

5、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履行职责应遵循的原则

1、社区居委会针对职责以内的工作,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全面履行其职责要求,各相关职

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

2、社区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需要进入社区,要实行申请“准入制”,有专项工作经费的,须坚持“费随事转”原则为社区工作站提供所需经费或用品,社区在协助完成任务过程中

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部门承担。

四、社区工作的管理

社区工作日常管理由社区综合事务办公室负责。社区工作与社区居委会共同享有对办公经费的支配权和办公用房、服务设施的使用权。社区工作经费包括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等,由区级财政承担。社区工作要发扬“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优良

工作作风,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社区工作应通过积极工作,在实践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社区居委会根据基本职责和社区实际,设置基本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每天包300户为单位。一网格一负责,社区居委会基本职责以外或

其他临时性工作,在遵循相关原则的基础上,可由社区工作站人员兼顾。

2、财务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明确兼职会计、出纳1人,社区工作每项开支费用应参照社区居委会有关财务规定签字报销;对社区添置、自制、调拨、受赠、报损的物品要建立

管理台帐;对“费随事转”的工作经费以及受委托向居民、单位收取或自愿筹集、受赠用

于公益事业的费用等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3、分片联系居民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除完成本岗位职责外,要参与社区居民小组的网格

挂点,负责与网格的居民保持定期联系,并做好记录。

4、参与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按各自的岗位职责,分别担任社区居委会下

属工作委员会委员,帮助开展工作。

5、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由区委、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社区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社区建设工作的部署、设想、社区工作完成情况,

讨论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协调社区工作中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6、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社区管理情况的研究,布置当

前工作,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更有计划性和针对性,并做好记录。

7、考评奖惩制。对社区居委会的考评工作分为阶段性测评和年度考评,每位社区工作人员

分别向上级、社区党组织述职,接受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给予奖惩。

梅塘社区适用本规定。本规定由梅塘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自2011年7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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