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供应合同
供料单位(个人): 用料单位:
驻地: 驻地: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为明确供料单位(或个人)和用料单位在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的供应和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名称、规格、质量要求
1. 材料名称:钢材
2. 材料产地:达州市钢铁公司及其他大型钢铁公司钢材
3.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标《达陕高速公路技术规范》规定要求,并经用料单位二次检验合格。
第二条 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1. 用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用料规格、数量、计划,供料方根据用料方计划进行安排进料,供料方自收到供料计划起必须在二日内将计划内货物运至用料方指定地点。所供货物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2. 货物单价以用料供用料计划当天的“重庆市建筑刚才价格行情网”
的达州报价为基础,加地域差价150/t,加运费200/t,利润80/t,四部分组成本批次用料单价。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供货方每月最低垫压货款150万元。
2. 每月25日结算入账,至下月计量款到位后,支付账面显示的垫压货款之外的全部货款。
3. 如遇到用料方资金困难,不能付清垫压资金外的全部货款,剩余部分则按月息2分(0.02)支付利息。
4. 支付利息部分时间自25日入账后的次月1日起计算至付款,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正月计算。
5. 在供料方供货结束后,用料方必须在三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每月支付垫压资金的30%。
第四条 计量
1. 计量单位:吨。
2. 计量方式:按理论数量计算(量尺),盘条过磅计重。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 供料方必须按照用料方所要求的质量、规格、数量及时足额地运至用料方指定地点,如所供货物抽检有不合格者无条件退货,损失由供料方负责。
2. 运输途中的一切费用及安全方面全部由供料方负责。
3. 将货单据必须由用料方物资部及施工队和供料方单位三方签字认
可即为有效。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高碑店市人民提请仲裁。 第七条 该协议字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该协议一式三份,供料方持
一份,用料方持两份。
供料方代表签字:
供料单位(盖章):
用料方代表签字:用料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