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陈述申辩笔录

陈述申辩笔录

来源:宝玛科技网
 伊川县 烟草专卖局

陈述和申辩笔录

案 由:

当事人基本情况: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日 时 分

地 点:

当事人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烟处告[ ]第 号)提出以下陈述和申辩意见: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拟处罚决定表示理解认可,无异议,不进行陈述申辩。 当事人手写“以上记录属实”。 。

陈述申辩人:

见 证 人:

执法人员: (豫B39- )

执法人员: (豫B39- )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