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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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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升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电化学储能发展应用的指导意见》及《国家能源局有关资料》、《电池充电设施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通知:

一、立足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安全管理,充分认识运行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存在的风险,突出重点,增强安全意识,把运行安全作为首要工作。

二、发电企业应充分保障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建负责安全管理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监察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三、发电企业应将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安全管理统筹,安排安全体检、安全培训、安全管理报告、安全生产统计报表等,并结合实际,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实行技术预防措施,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发电企业还要按规定实施其它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现场检查等相关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把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到每项工作,坚决防止安全灾害和安全问题发生,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管理工作来开展;设立安全大战机制,定期举行安全宣讲、安全演练等活动;压实站方管理责任,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坚持“三共”(共编订技术标准、共检查、共承担责任)原则,把安全管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做到安全预防有的放矢,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特别注意涉及群众的安全保护,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做好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要求进行。

六、做好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和经济考量统一考虑,保障安全,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电化学储能电站可持续发展,利用资源更加有效安全的运行。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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