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课程教学评价 教学团队评价: 专业负责人应对任课教师所进行的各教学内容实施情况作出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 作出评价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专业办评价: 专业办教学研究、督导小组定期检查任课教师对各教学内容分实施情况并作出 评价,对教师讲授的公开课进行评价,并 对任课教师提出改进建议。 教务处评价: 学校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应对任课教师实施各教学内容的情况作不定期检查 并作评价;学校教务处应组织学校、各专 业办、各专业教研组等各级相关人员进行 中期教学检查并作出评价。 学生评价: 学生应对任课教师的课程讲授、辅导、作业批改、讲评、试验、实践指导等各项 教学活动作出评价,并反馈至教师及相关 人员。 课程学习评价 单元评价: 教师可对各教学内容作出不同程度要求的课堂提问,其回答状况作为平时成绩的参考;对学生完成的课程作业状况评改并作评价,构成平时成绩主体。平时成绩约占课程成绩的20%。 学生还可以根据“课程学习指导”中的自测试题进行自测,以对模块内容掌握程度的把握。 过程评价: 各模块内容学习完毕,应进行阶段测试,内容具有模块性及综合性,测试成绩计入课程学习“阶段成绩”;教师应全批学生的综合练习和大型综合性作业,并作出评价,计入课程学习“阶段成绩”;阶段成绩约占20%。 终结评价: 课程学习结束,进行期末考试,内容强调综合性、实用性。期末考试成绩约占课程成绩的60%,期末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切实考查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 实践教学环节评价: 每次试验后,学生应按要求完成试验报告书写,其质量评价亦构成平时成绩主体之一;期末试验环节单独考试,单独计成绩。 实训内容的考核着重考核其技能的熟练应用程度,采用上机考核方式,单独计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