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绩效奖惩制度
一、工资实行基本工资与业务提成的模式: 1、基本工资:3000元/月 当月8号发上月工资 2、业务提成=基本提成+月奖金+年奖惩金 1)基本提成:基本提成=单个合同金额x 6%
注:基本提成以合同款到设计院账上结算,和当月基本工资一并发放,当月业务额<3万的,只发1/3的基本提成,即基本提成=月业务总额x 2%,剩余提成年终返还(年业务额≥30万时)。
2) 月奖金:月业务总额≥10万,月奖金600元 月业务总额≥5万,月奖金300元 注:月奖金和当月基本工资一并发放。
3)年奖惩金:业务提成实行任务额制度,年度任务额为50万。 年业务额<30万,奖惩金=-剩余提成年终返还额
50万>年业务额≥30万,年奖惩金=(50万-年业务额)x(-2%); 80万>年业务额≥50万,年奖惩金=(年业务额-50万)x(6%); 100万>年业务额≥80万,年奖惩金=(年业务额-80万)x(8%); 150万>年业务额≥100万,年奖惩金=(年业务额-100万)x(10%); 年业务额≥150万,年奖惩金=(年业务额-150万)x(12%); 举例:
年业务额为65万,那么年奖惩金=(65-50)x(6%)=0.9万
年业务额为95万,那么年奖惩金=(95-80)x(8%)+(80-50)x(6%)=3万
年业务额为130万,那么年奖惩金=(130-100)x(10%)+(100-80)x(8%)+(80-50)x(6%)=6.4万
注:年奖惩金年度结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二、业务开销费
业务开销费为单个合同款2%,合同款第一笔账到设计院账上付给。 三、附注:
1、如因不可抗力(如住院)造成年度任务额完成不了,结算时年度任务额需减去损失的月均任务额; 2、本方案2007年1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