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的防范与措施管理办法
针对沿海事业部违章较多的情况,经事业部研究决定,在执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 项目负责人应承担本项目车辆的管理责任,负责对本项目司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责。对于本项目车辆产生违章后应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若及时处理可以避免上传到北京。 2. 在前期的违章中,出现车辆违章地点与项目驻地不符的情况,今后本项目的车辆使用权限只针对本项目范围。如车辆因公需前往外地,必须向事业部负责人申请。事业部备案后方可驶出,没有申请的,一列视为公车私用。上报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本月开始,所有项目报销车辆费用时,需登录中石化网站,将本月加油记录清单打印后作为附件方可报销。
4. 以项目为单位,若出现违章(以公司安委会反馈为准)除公司进行的处罚外将取消本项目安全生产评先资格,本项目没有违章的,事业部在公司奖励的基础上对项目部进行奖励,新建项目奖励3000元,维护项目奖励1000元。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各项目认真执行
沿海事业部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