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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农贸市场新建项目建设规划方案1大全[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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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中心农贸市场新建项目建设规划方案1大全

中心农贸市场新建项目建设规划方案

中心农贸市场是我市最早建成的大型集贸市场,自1998年改建以来,以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齐全的经营品种、方便快捷的购物环境使之成为奎屯市区广大市民餐桌消费的主要场所,是我市重要的菜篮子工程,市场流通的商品远销周边,其在我市的经济发展及民生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历届、领导重点关注,广大市民消费者也一直关心着它的发展变化。

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功能的提升,消费环境的档次、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因而,各类型、高档次的消费场所应运而生,快速发展。相比而言,中心农贸市场的整体状况明显滞后,已不能适应奎屯市的城市整体功能提升的要求。市场的硬件设施落后,配套设施跟不上,摊位出租率及客流量、交易额呈逐年下滑趋势。而该区域内产权众多,商户云集,人流物流车流量集中,乱搭乱建、卫生死角、食品安全等各种问题日益突出,因管理而引发的各种矛盾也更加凸显,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改变这种状况,为广大消费者及经营者提供良好经营购物场所,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经济,确保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而推进流通现代化,改善城市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应尽快对中心农贸市场实施改造。

一、指导思想

2011年,赵永龙在五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所作工作报告中,将中心农贸市场实施搬迁改造列入2011年为民办理十件实事之一,我们将结合奎屯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0-2025年),按照现代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的标准要求,本着“高起点、多功能、可扩展、高效益”的原则,围绕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消费需求和对购物环境提升的要求,将市场建设成为集农副产品交易、存储、保鲜、加工、配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服务、管理高效、竞争有序,具有很强集散力,辐射力和竞争力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力争打造全疆设计标准最高、综合规模最强、管理最规范、服务最好的星级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填补高端农贸市场的空白。

二、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奎屯市的农贸市场历经20余年的发展,已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与综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农贸市场体系。而中心农贸市场是我市城市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公益性极强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在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有效的管理,农贸市场的建设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差、功能不全、管理粗放、“脏、乱、差”严重、占道经营、食品安全等问题较为突出,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环节,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也严重影响农产品的顺畅流通和城市文明形象。为推进流通现代化,改善城市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中心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势在必行。

三、项目建设的意义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的建设是一件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实事,应该从讲政治的高度、体现“三个代表”思想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工作。农贸市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场所,它也一直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汇点,具有的社会意义远远高于其经济意义。农贸市场规划

建设、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工作是提升城市形象、优化购物环境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快中心农贸市场改造应该说正当其时,符合国家通过扩大投资、改善民生、拉动消费来扩大内需的思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建筑设施、行业布局及管理标准要求 (一)设施要求

1、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2、地面铺设地砖要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洁的要求,并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和立柱四周所贴磁砖不低于1.8米。

3、市场灯光明亮符合经营、购物要求。主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4、水管、电线要暗线铺设(电线应穿管)。摊位内应按经营要求单独配置符合安全的用水、用电设备。 5、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和污物隔栅。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污水排放符合GB78的要求。

6、统一配置保洁桶等卫生用具,垃圾入桶(箱),并集中设置规范的垃圾箱房。 7、设立电子屏幕系统及监控设施。

8、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市场公厕达到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附近。

9、设置顾客休息区域。 (二)布局要求

1.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封闭;生食与熟食、代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分开。

2、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运输等其他通道不小于2米。出入口不少于4个,每个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米,出入口处不设摊位。

3、蔬菜、活鱼、肉类等摊位的设置符合市场特点并与市场整体环境相协调,果疏及肉类柜台高度为70-80公分,柜面宽度不少于80公分,长度不少于1.5米。柜面外侧设有护栏,高度5-10公分。活鱼摊位高度一般为50-80公分。摊位设置隔水护栏于鱼池(盆)上沿约5-10公分,以防水外溅造成通道湿滑,有剖鱼操作台(也可设置专间)。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剁、切肉的砧板可直接固定在原质木板的台面上,或在柜台内统一设置摆放砧板的位置。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4、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必须配备冷柜;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要配备冷藏设施。

5、活禽摊位相对、封闭,并设置排风设施。活禽专用封闭宰杀间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备有收集废弃物的加盖容器,设置排气设施,污水排放设隔栅并保证畅通。

6、熟食卤味、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易污染食品将设立专用间,面积符合卫生规定要求,与活禽、活水鱼柜台的距离应大于8米,与厕所、垃圾厢房的距离应大于10米。前店后场的热食卤味专卖间使用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其中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预进消毒间不小于2平方米。其他专卖间的使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前店后场的卤味专卖间应设隔油池。

(三)管理要求

1.进出口处设立经营区域导购图,设立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2.经营者字号及标牌必须统一规范。 3.场内卫生清扫一天不少于4次,保持动态保洁。 4.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

5、市场建立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 五、建设规模

经过调查了解和科学认证,结合目前奎屯市中心农贸市场及周边各类经营规模、业态、安集海市场现有经营户数量,初步设想奎屯市中心农贸市场建设规模如下:

建设地址位于北京东路以南,奎屯第四小学对面,总占地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200平方米,市场规模设计为地下二层,负二层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分设保鲜、冷藏库3000平方米;分拣配送区;农残检测室;配电室;停车场1862平方米,主要用以停放经营户车辆。负一层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摊铺72间,主要经营小五金、小电器、厨房用具、清洁用品等家庭日杂用品。地上一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沿街店铺43间,面积1800平方米,大厅面积3200平方米,分为四大区域,包括水产区、鲜肉区、果蔬区和无公害产品区。地上二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功能划分为两大区域,其中3000平方米为卤制品、土产干果、糕点、面制品、禽蛋等;2000平方米为餐饮区。地上三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分别为名优特产品展示中心,面积3000平方米;副食品专业市场,面积1500平方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西餐厅、商务中心、大型会展中心。大型会展中心位于中厅,与五楼相通,顶部钢架采光,高度8米,面积1740平方米。地上五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包括市场管理办公场所,2间小型会议室、1间大型会议室、商务洽谈办公区。

六、行业规划布局

从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出发,坚持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按照商品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以经营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副食品、名优特色产品为主,集购物、餐饮、服务、旅游于一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超市化购物环境,功能分区情况如下:

1、负二层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分设保鲜、冷藏库3000平方;分拣配送区;农残检测室;配电室;停车场1862平方米,主要用以停放经营户车辆。

2、负一层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摊铺72间,主要经营小五金、小电器、厨房用具、清洁用品等家庭日杂用品。

3、地上一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沿街店铺43间,面积1800平方米,大厅面积3200平方米,分为四大区域,包括水产区、鲜肉区、果蔬区和无公害产品区。

4、地上二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功能划分为两大区域,其中3000平方米为卤制品、土产干果、糕点、面制品、禽蛋等;2000平方米为餐饮区。

5、地上三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分设为副食品专业市场,面积1500平方米;名优特产品展示中心,面积3000平方米。

5、地上三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分设为副食品专业市场,面积1500平方米;名优特产品展示中心,面积3000平方米。

(1)副食品综合交易区: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经营糖烟酒、饮料、特色小食品、干货、品牌粮油产品等,将建成一个集产品展示、推介、销售于一体的综合交易市场,可为奎屯市经营副食品的广大商户提供一个规模化、专业化的交易平台。

专业市场要谋求发展,就得升级换代,向大型商场、购物中心转型是专业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国内地城市的副食品专业市场发展越来越规范化、特色化,副食品行业更加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奎屯市副食品市场现年交易额己达

多万元,商户

个,对活跃经济,方便群众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形成了各自为阵、单一经营、规模较小、品质较低、成行不成市散点经营的传统业态,缺乏龙头且具有公信力的专业大卖场来引领市场。因此,建设副食品专业市场可进一步规范我市副食品市场交易秩序,调整副食品市场的商品结构,加大对外地品牌副食品的引进力度,有力保证副食品食用安全,将填补无副食品专业交易市场的空缺,依托即将新建的北疆粮油食品仓储物流园,逐渐发展成为金三角地区最大的副食品综合交易市场。

副市场交易区将进行科学合理布局,按照副食品的类别来规划,将副食品市场变身为高档购物中心,主要以品牌店为主,打造成无论在卫生、质量还是环境上,都上得了档次的精品市场,改变消费者对副食品市场的旧有观念,并在市场四层为经营大户的接待、洽谈设置商务洽谈办公场所。

(2)名优特产品展示区域:面积3000平方米,主营商品以名优农副土特产品和地方传统工艺品为主,展示和推介一批名优特色农产品及精深加工品,如特色林果干鲜果品、畜产品、特色农产品、部分粮棉油产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等。以消费者认知度高、获得相关质量认证、有一定生产批量为条件,坚持以“原产地、原生态、保正宗”为特色的原则,着力打造农业“绿色、营养、美味、健康”的品牌形象。展品全部为通过无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名优特农产品,涉及农业白、红、绿、黄、紫、黑六大类三百多种一千多个特色精品,充分展示宣传天然、绿色、优质的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提高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市场建成后,可与旅行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其作为旅游购物点,以丰富的产品资源和地方特色,吸引前来我市旅游的各地游客到此参观和购物,力争成为服务于全疆各地名优农副土特产品宣传、推介、经营、发展的一个“窗口”,对加快发展我市旅游业,进一步加强区域旅游合作,进而为实现我市建设北疆旅游集散中心发挥积极的作用。

6、地上四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西餐厅、商务中心、小型会议室、多功能厅、商务洽谈办公区、大型会展中心。大型会展中心位于中厅,与五楼相通,顶部钢架采光,高度8米,面积1740平方米。

7、地上五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包括市场管理办公场所,监控室、大型会议室一间。 七、可行性结论

中心农贸市场新建项目旨在打造一流的农产品、副食品综合交易及名优特产品展示为一体的综合购物中心,建成后前景广阔,经营稳定,服务功能齐全,将有巨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不仅可有力提升农贸市场的档次,优化、净化农贸市场、副食品市场的交易环境,丰富广大居民的菜篮子,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保障餐桌食品安全,更有利于促进奎屯市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对外宣传奎屯形象的窗口,必将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奎屯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第二篇:中心农贸市场新建项目建设规划方案

中心农贸市场新建项目建设规划方案

中心农贸市场是我市最早建成的大型集贸市场, 1998 年改 自 建以来,以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齐全的经营品种、方便快捷的 购物环境使之成为奎屯市区广大市民餐桌消费的主要场所,是我 市重要的菜篮子工程,市场流通的商品远销周边,其在我市的经 济发展及民生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历届、领导重点 关注,广大市民消费者也一直关心着它的发展变化。 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功能的提升,消费 环境的档次、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因而,各类型、高档次的 消费场所应运而生,快速发展。相比而言,中心农贸市场的整体 状况明显滞后,已不能适应奎屯市的城市整体功能提升的要求。 市场的硬件设施落后,配套设施跟不上,摊位出租率及客流量、 交易额呈逐年下滑趋势。而该区域内产权众多,商户云集,人流 物流车流量集中,乱搭乱建、卫生死角、食品安全等各种问题日 益突出,因管理而引发的各种矛盾也更加凸显,且有愈演愈烈之 势。为改变这种状况,为广大消费者及经营者提供良好经营购物 场所,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经济,确保 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而推进流通现代化, 改善城市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应尽快对中心农 贸市场实施改造。

一、指导思想 2011 年,赵永龙在五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 议上所作工作报告中, 将中心农贸市场实施搬迁改造列入 2011 年 为民办理十件实事之一,我们将结合奎屯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2010-2025 年) ,按照现代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的标准要求,本 着“高起点、多功能、可扩展、高效益”的原则,围绕人们不断 增长的物质消费需求和对购物环境提升的要求,将市场建设成为 集农副产品交易、存储、保鲜、加工、配送、质量安全检测、信 息服务、管理高效、竞争有序,具有很强集散力,辐射力和竞争 力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力争打造全疆设计标准最高、综合 规模最强、管理最规范、服务最好的星级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填 补高端农贸市场的空白。

二、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奎屯市的农贸市场历经 20 余年的发展,已取得长足进展,基 本形成了专业与综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农贸市场体系。而中 心农贸市场是我市城市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公

益性极强的城市 公共配套设施,在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满足 居民消费需求、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 来,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有效的管理, 农贸市场的建设布局不合 理、硬件设施差、功能不全、管理粗放、 “脏、乱、差”严重、占 道经营、食品安全等问题较为突出,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薄 弱环节,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也严重影响农产品 的顺畅流通和城市文明形象。为推进流通现代化,改善城市环境, 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中心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势在必 行。

三、项目建设的意义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的建设是一件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 益的大事实事,应该从讲政治的高度、体现“三个代表”思想及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工作。农贸市 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场所,它也一直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交 汇点,具有的社会意义远远高于其经济意义。农贸市场规划建设、 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工作是提升城市形象、优化购物环境的一项 民心工程,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快中心农 贸市场改造应该说正当其时,符合国家通过扩大投资、改善民生、 拉动消费来扩大内需的思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建筑设施、行业布局及管理标准要求 建筑设施、 (一)设施要求

1、 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 GBJ16-1987和 GB50222-1995的要求。

2、地面铺设地砖要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洁的要求,并向通 道两边倾斜,内墙和立柱四周所贴磁砖不低于1.8米。

3、市场灯光明亮符合经营、购物要求。主出入口应设置应急 灯。

4、水管、电线要暗线铺设(电线应穿管) 。摊位内应按经营 要求单独配置符合安全的用水、用电设备。

5、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 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和污物隔栅。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 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

侧设地漏。污水排放符 合 GB78的要求。

6、统一配置保洁桶等卫生用具,垃圾入桶(箱) ,并集中设 置规范的垃圾箱房。 7、设立电子屏幕系统及监控设施。

8、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市场公厕达到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附近。

9、设置顾客休息区域。

(二)布局要求 1.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商 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食品与非食品 经营区域分开设置;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独 立、封闭;生食与熟食、代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分开。

2、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 运输等其他通道不小于2米。出入口不少于4个,每个出入口宽度 不小于4米,出入口处不设摊位。

3、蔬菜、活鱼、肉类等摊位的设置符合市场特点并与市场整 体环境相协调,果疏及肉类柜台高度为70-80公分,柜面宽度不少 于80公分, 长度不少于1.5米。 柜面外侧设有护栏, 高度5-10公分。 活鱼摊位高度一般为50-80公分。摊位设置隔水护栏于鱼池(盆) 上沿约5-10公分,以防水外溅造成通道湿滑,有剖鱼操作台(也 可设置专间) 。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剁、 切肉的砧板可直接固定在原质木板的台面上,或在柜台内统一设 置摆放砧板的位置。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 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4、 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必须配备冷柜; 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要配备冷藏设施。

5、活禽摊位相对、封闭,并设置排风设施。活禽专用封 闭宰杀间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备有收集废弃物的加盖容器, 设置排气设施,污水排放设隔栅并保证畅通。

6、熟食卤味、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易污染食品将设立专 用间,面积符合卫生规定要求,与活禽、活水鱼柜台的距离应大 于8米,与厕所、垃圾厢房的距离应大于10米。前店后场的热食卤 味专卖间使用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其中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不 小于15平方米,预进消毒间不小于2平方米。其他专卖间的使用面 积不小于8平方米。前店后场的卤味专卖间应设隔油池。

(三)管理要求 1.进出口处设立经营区域导购图,设立公示栏、服务台、复 进出口处设立经营区域导购图,设立公示栏、服务台、 秤台。 秤台。 2.经营者字号及标牌必须统一规范。 经营者字号及标牌必须统一规范。 3.场内卫生清扫一天不少于4次,保持动态保洁。 场内卫生清扫一天不少于4 保持动态保洁。 4.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 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 5、市场建立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禁止销售、使用超薄 市场建立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禁止销售、 塑料袋。 塑料袋。

五、建设规模 经过调查了解和科学认证,结合目前奎屯市中心农贸市场及 周边各类经营规模、业态、安集海市场现有经营户数量,初步设 想奎屯市中心农贸市场建设规模如下: 建设地址位于北京东路以南,奎屯第四小学对面,总占地 12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3200 平方米,市场规模设计为地下 二层,负二层建筑面积 6600 平方米,分设保鲜、冷藏库 3000 平 方米;分拣配送区;农残检测室;配电室;停车场 1862 平方米, 主要用以停放经营户车辆。负一层建筑面积 6600 平方米,摊铺 72 间,主要经营小五金、小电器、厨房用具、清洁用品等家庭日 杂用品。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沿街店铺 43 间,面积 1800 平方米,大厅面积 3200 平方米,分为四大区域,包括水产 区、鲜肉区、果蔬区和无公害产品区。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5000 平 方米,功能划分为两大区域,其中 3000 平方米为卤制品、土产干 果、糕点、面制品、禽蛋等;2000 平方米为餐饮区。地上三层建 筑面积 5000 平方米, 分别为名优特产品展示中心, 面积 3000 平方米;副食品专业市场,面积 1500 平方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包括西餐厅、商务中心、大型会展中心。大型会展 中心位于中厅, 与五楼相通, 顶部钢架采光, 高度 8 米, 面积 1740 平方米。 地上五层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包括市场管理办公场所, 2 间小型会议室、1 间大型会议室、商务洽谈办公区。

六、行业规划布局 从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出发,坚持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 按照商品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以经营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 副食品、名

优特色产品为主,集购物、餐饮、服务、旅游于 一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超市化购物环境,功能分区情 况如下:

1、负二层建筑面积 6600 平方米,分设保鲜、冷藏库 3000 平 方;分拣配送区;农残检测室;配电室;停车场 1862 平方米,主 要用以停放经营户车辆。

2、负一层建筑面积 6600 平方米,摊铺 72 间,主要经营小五 金、小电器、厨房用具、清洁用品等家庭日杂用品。

3、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沿街店铺 43 间,面积 1800 平方米,大厅面积 3200 平方米,分为四大区域,包括水产 区、鲜肉区、果蔬区和无公害产品区。

4、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功能划分为两大区域, 其中 3000 平方米为卤制品、土产干果、糕点、面制品、禽蛋等; 2000 平方米为餐饮区。

5、地上三层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分设为副食品专业市场, 面积 1500 平方米;名优特产品展示中心,面积 3000 平方米。

5、地上三层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分设为副食品专业市场, 面积 1500 平方米;名优特产品展示中心,面积 3000 平方米。 (1)副食品综合交易区:面积 1500 平方米,主要经营糖烟 酒、饮料、特色小食品、干货、品牌粮油产品等,将建成一个集 产品展示、推介、销售于一体的综合交易市场,可为奎屯市经营 副食品的广大商户提供一个规模化、专业化的交易平台。 专业市场要谋求发展,就得升级换代,向大型商场、购物中 心转型是专业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国内地城市的副 食品专业市场发展越来越规范化、特色化,副食品行业更加有序、 健康、快速发展。奎屯市副食品市场现年交易额己达 多万 元,商户 个,对活跃经济,方便群众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也形成了各自为阵、单一经营、规模较小、品质较低、成行不 成市散点经营的传统业态,缺乏龙头且具有公信力的专业大卖场 来引领市场。因此,建设副食品专业市场可进一步规范我市副食 品市场交易秩序,调整副食品市场的商品结构,加大对外地品牌 副食品的引进力度,有力保证副食品食用安全,将填补无副 食品专业交易市场的空缺,依托即将新建的北疆粮油食品仓储物 流园,逐渐发展成为金三角地区最大的副食品综合交易市场。 副市场交易区将进行科学合理布局,按照副食品的类别来规 划,将副食品市场变身为高档购物中心,主要以品牌店为主,打 造成无论在卫生、质量还是环境上,都上得了档次的精品市场, 改变消费者对副食品市场的旧有观念,并在市场四层为经营大户 的接待、洽谈设置商务洽谈办公场所。 (2)名优特产品展示区域:面积 3000 平方米,主营商 品以名优农副土特产品和地方传统工艺品为主,展示和推介 一批名优特色农产品及精深加工品,如特色林果干鲜果 品、畜产品、特色农产品、部分粮棉油产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等。 以消费者认知度高、获得相关质量认证、有一定生产批量为条件, 坚持以“原产地、原生态、保正宗”为特色的原则,着力打造新 疆农业“绿色、营养、美味、健康”的品牌形象。展品全部为通 过无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名优特农产品,涉及 农业白、红、绿、黄、紫、黑六大类三百多种一千多个特色精品, 充分展示宣传天然、绿色、优质的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 提高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进农产品加工 业结构升级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市场建成后,可与旅行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其作为旅游 购物点,以丰富的产品资源和地方特色,吸引前来我市旅游的各 地游客到此参观和购物,力争成为服务于全疆各地名优农副土特 产品宣传、推介、经营、发展的一个“窗口” ,对加快发展我市旅 游业,进一步加强区域旅游合作,进而为实现我市建设北疆旅游 集散中心发挥积极的作用。

6、 地上四层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 包括西餐厅、 商务中心、 小型会议室、多功能厅、商务洽谈

办公区、大型会展中心。大型 会展中心位于中厅,与五楼相通,顶部钢架采光,高度 8 米,面 积 1740 平方米。

7、 地上五层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包括市场管理办公场所, 监控室、大型会议室一间。 七、可行性结论 中心农贸市场新建项目旨在打造一流的农产品、副食品 综合交易及名优特产品展示为一体的综合购物中心,建成后前景 广阔,经营稳定,服务功能齐全,将有巨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不 仅可有力提升农贸市场的档次,优化、净化农贸市场、副食品市 场的交易环境,丰富广大居

民的菜篮子,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保 障餐桌食品安全,更有利于促进奎屯市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成 为对外宣传奎屯形象的窗口,必将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做 出更大的贡献。 奎屯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第三篇:农贸大市场新建方案

翻江镇翻江农贸大市场新建方案

为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完善我镇农村商贸服务体系,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农产品流通,加快商贸物资流转,进一步改善及提升农村消费环境。依照《**市关于加强市场建设管理的意见》及响应**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工作报告八件实事中新建改造十个农贸市场的要求;经翻江镇、研究,决定在翻江镇中心地域新建翻江镇农贸市场。

一、翻江镇基本情况

翻江镇位于**省**市西北部,距市城区45公里,地处褒忠山西麓,东临月山镇,南接壶**。总面积133.39平方公里,下辖47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451个村居民小组。2006年年末总人口42880人,耕地面积30199.14亩,其中水田面积25783亩;粮食总产量25万吨。经济以农业为主,粮食主产水稻、豆类;近年来翻江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实施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翻江镇农贸市场地处乡镇行政中心,临近S311省道及X045县道旁,交通十分便利。为了培养和提升我镇农村商贸流通及村(居)民购物环境和市场经济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繁荣乡镇市场经济,确保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且基于本镇中心两居委会均无一个较好且具规模的农村商贸市场及群众对日益高涨的消费须求,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农村农产品流通及商贸的发展,并为农村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及消费购物环境,结合本镇当前的小城镇发展规划,决定引入社会资源建设一个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功能齐备、管理规范,融经济、社会、生态于一体的新型农贸市场显得非常必要。

三、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实施的主要内容

翻江镇农贸市场的新建规模用地约为9.5亩,约合6300平方米。包括新建市场商住楼一栋,面积为1500平方米,农贸市场农产品交易楼一栋,面积约为4800平米,市场容积2000人;其中行市划分为:

1、农副产品市场;

2、牲畜及禽类交易市场; 3、生产资料市场; 4、家用农机电市场; 5、便民生活超市卖场。 四、项目预算情况及资金筹措 (一) 翻江农贸市场新建预算

1、土地的征收:9.5亩×35000=322500元

2、市场建设手续的报批办理:9.5亩×80000=760000元 3、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约150000元 4、市场建筑建设:约8500000元 5、市场附属设施建设:约300000元 (二)市场资金的筹措及解决

新建翻江镇农贸市场合计须投入资金约10032500元,市场商住楼销售资金约5600000元,引入社会投资约2000000元,申请上级部门支持解决1200000元。

五、 新建农贸市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经济效益评价:在该市场铺面及摊位的全部正常出租的情况下,可安排就业人员1000人以上,年销售农产品总额3000万元以上,每年能为本镇新增财税6万元以上,保守预计20年即可收回成本。 (二)社会效益:该项目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短,经济效益好。依据市场调查资料的汇总分析,农贸市场的建成还能带动运输、金融、餐饮等行业的同步发展,项目建成后可新增1500名以上农民进场经营,既能使部分农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较大地带动了当地百姓的创业激情,从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同时方便了本镇居民的生产生活所需。并且通过市场的建设能彻底改变本**来有\"市\"而无\"场\"的商业环境,为翻江镇增添了新的发展活力。同时翻江镇兴建农贸所在地既是翻江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周边乡镇的物资交流中心,流动人口较多,所以本镇农贸市场的开发建设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本镇商品流通,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改善了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增强了人们经商创业意识,提高了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还能促进了市场及周边村镇近3万农民农业生产的发展及商品消费需求。

翻江镇农贸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翻江镇对于农贸市场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中。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交易费用,并随时给农民提供避暑、防晒、防雨措施和开水供应实

行24小时市场值班业务咨询,及市场买卖纠纷及时调解、公平交易,确保自产自销农户放心交易。 六、 聘请农业专家对市场内的客商、当地种植户进行农产品检测知识的培训,学习。科学有效的引导农民科学致富。

翻江镇 2012年4月25日

翻江镇对农民农产品自产自销优惠措施

翻江镇农贸市场积极响应国家有关,对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减免相关交易费用,以提高农民对农产品市场发展思想观念,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切实把好处让利于民众,以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化迅速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 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市场潜力,为客商和农户提供一个管理规范、秩序良好、运转正常、交易活跃的\"定点市场、平安市场、和放心市场\"。

二、 认真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市场运行监测信息和市场供应情况,及时调节本地农产品大批量上市而导致价格太低,农民低收的问题,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调节农产品的生长期,让农产品按时节有序上市,让老百姓种植一年,丰收一年。

三、 市场管理上,响应国家有关,减免农民进场交易费,及市场摊占用费、停车费,对自产自销农民适当收取卫生费。让老百姓受益,让当地自产自销的菜农得到实惠。

四、 在市场不断的扩大和潜力深化的同时,给农民提供较好的就地就业的工作岗位,从精菜加工、包装、运输、装卸、场内拉运、计量、卫生到住宿、餐饮,让农民真正认识到绿色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极大的增强农民参加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积极性。

五、 市场努力给自产自销农户,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对当日未交易的农产品,根据农户意见,可随时退市,再次进市场时免收一切

第四篇:乡镇场政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1)

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事处,各农、林场,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道各单位:

按照省《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 11月份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要不折不扣地按照道县办公室《关于开展政(事)务公开工作督查的通知》(道政办函[2010]38号)的督查内容和督查标准要求,认真查缺补漏,抓紧改进完善,保证政务公开硬软件建设全部落实到位。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及时维护更新各种政(事)务政务公开栏的内容。要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抓好信息公开。

2、认真编制2010年上半年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撰写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将本乡镇、本部门近两年来的工作成绩及特点、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及建议形成材料,于10月2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县政务公开办。

3、积极做好乡镇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的规范运行、科学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便民服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由办牵头,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督查组,于10月11日—15日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没有限期整改的,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组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影响我县绩效评估考核成绩的,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县政务公开办 联系电话:5216088 电子邮箱:hndxzwgk@163.com 二○一○年十月九日

第五篇:金水区农贸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

金水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 专项资金奖补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郑州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专项资金奖补暂行办法》(郑财办〔2017〕4号)和《郑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19号)精神,区财政设立金水区农贸市场建设、提升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为规范和加强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油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第三条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的建设、回购、提升改造和规范化管理等项目。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 申请提升改造的农贸市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郑州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

(二)具备基本的交易场地和设施条件,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在承担当地的农副产品和生活用品交易功能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市场功能及配套基本完善。

(三)日常管理基本规范,有专职的运营管理团队。 — 1 —

(四)具有创新思维和理念,主动引入电商平台,积极融入智慧市场。 第五条 申请设立和新建农贸市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郑州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

(二)严格按照《郑州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建设和管理。 (三)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专职的运营管理团队。

第六条 申请奖补的农贸市场必须符合郑州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郑州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交完整材料,按照程序申报。

申请材料和设计方案经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申请农贸市场建设和提升改造奖补资金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项目申报书;

(三)场地使用证明,使用期限不低于5年; (四)经批复的新建或改造方案及效果图; (五)工程投资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 (六)资金投入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 2 —

(七)经培训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名单。 第 符合条件的市场申请奖补资金,由项目单位通过辖区事处向金水市场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由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建设改造项目内容、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达标等情况初步审核验收,经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按照程序经验收合格批准后,区财政拨付资金。

第三章

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第九条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设立建设或整体提升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项目,市场设施必须按照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含设计费、监理费、建设费)进行建设改造;

市场建筑应符合相关建筑标准。对利用商业或商住楼宇底商新设立建设或整体提升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区按500元/平方米(奖补按建筑面积,下同)进行奖补,最高限额不超过150万元。对其它新设立建设或整体提升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区按30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 最高限额不超过150万元。 第十条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部分区域提升改造后达标的农贸市场项目,改造标准不低于1000元/㎡的,对提升改造的区域,区按20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一条 对改造和新建的居住区按规定配建的农贸市场,区不予奖补。 — 3 —

第十二条 积极鼓励新设立建设和提升改造的农贸市场引进互联网交易平台,推行智慧市场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和食品安全、市场秩序信息化监管,对于实施智慧市场改造并运营的,区按照不高于10万元给予奖补。

第十三条 为促进农贸市场建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建立金水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奖惩制度,对在日常管理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市场,区每年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在郑州市每年的市场星级规范化管理的等级评定中被评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农贸市场的,区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和25万元的奖补。同时获得区规范化管理奖励和市星级市场奖补的,按两项奖励的较高数额给予奖励。对在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上级认可,为全区争得荣誉的市场,区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第四章

资金拨付与管理

第十四条 农贸市场建设和提升改造项目经市相关部门按照程序验收合格批准后,正式营业满一年,且市奖补资金拨付到位后,区奖补资金开始拨付,按5年分期拨付完毕。期间若市场停业,停拨当年奖补资金;期间若市场转让,停拨当年及以后年份奖补资金。

第十五条 区规范管理奖补资金依据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拨付。星级市场奖补资金在市奖补资金拨付到位后,区奖补资金进行拨付。

— 4 — 第五章

资金监督与检查

第十六条 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截留、挤占、挪用以及虚报瞒报等骗取奖补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追回资金外,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42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期限暂定三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 本办法由金水市场管理处、区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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