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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新版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员工手册)

来源:宝玛科技网


北京XX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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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欢迎您加入北京XX有限公司!

XX将为您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充足的发展的机会及上升空间。望您在此充分展示您的学识和才能,与公司在未来的发展创辉煌。

本《员工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公司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公司业务等相关情况。帮助您在新的工作环境中尽快理解就职北京XX有限公司的各项条件及要求。

本《员工手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平等协商制订,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手册中的各种规章制度。

本《员工手册》所称“公司”指北京XX有限公司,其适用于经公司批准录用的所有在职员工。

如对本《员工手册》所述的方针和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请与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联系。

祝愿您在北京XX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事业有成!

北京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公司简介

北京XX有限公司员工手册总则

第一条 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使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责任感、归属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手册,为员工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实习人员、劳务派遣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参照执行。第三条 名词解释

1. 本规章制度手册中的“员工”和“职员”相互通用,文中所指的员工,他或者她之间没有性别差异。

2. 本规章制度手册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1)著作权和邻接权(2)商标(3)地理标志(4)设计文稿(5)专利(6)教案课件(7)设计图纸

(8)未公开的信息

3. 本规章制度手册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

(1) 公司或公司的关联企业拥有的或者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企业

实际或者预期的商业活动、研究和发展有关的未向社会公开的非公开信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课件、程序、图纸、公式)、经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决策、客户名单、管理模式、销售渠道)、公司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那些在员工受聘期间员工曾经交往和熟悉的客户)、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营业数额)、人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结构、员工工资)、商业交易秘密或者KNOW-HOW(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开发计划、任何与公司的产品、服务和市场相关的其他信息)和/或其他任何可能对公司或公司的关联企业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造成影响的资料;

(2) 公司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必须对第三方承担保密责任的任何资

料。

4. 本规章制度手册所称的“任职期间”以员工从公司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正常工作场所或加班场所是否在公司工作场所内。

5. 本规章制度手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员工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员工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公司解聘。

6. 本规章制度手册所称“公司的关联企业”指控制公司或被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共同受控制于同一实体的任何企业。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企业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股权、投票权或管理权。

7. 本规章制度手册所称“损害”指任何种类或性质的任何及所有损失、责任、义务、成本、费用、损害或判决等。

8. 本规章制度手册所称“法律法规”指由任何实体、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发布、制定或颁布的任何成文法律、法令、规章、法规、许可、命令、令状、禁令等。

9. “亲属”至于本人有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任何人,如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旁系亲属(伯、叔、姑、舅、姨、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和姻亲(配偶、配偶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

员工行为规范

1. 2. 3. 4. 5. 6. 1. 2. 3. 4. 5.

1. 2. 3. 4.

1. 2.

第1条 工作

自觉遵守、维护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忠于职守,同心同德,珍惜集体荣誉,维护公司利益。

勤奋工作,做到日清日毕,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将个人消极情绪掺杂到工作中,避免影响工作及他人情绪。

树立服务意识,勇挑重担,用于分担责任。

关爱他人,团结协作,能听取并积极采纳别人的意见。

服从指挥,接受任务时,勤做记录,询问清楚,正确领悟领导要求,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第2条 仪表

做到仪态大方,举止文明。

不得在办公区内或宾客面前做有碍观瞻的动作。除规定的吸烟点外,公司内严禁吸烟。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进入他人办公室要先敲门,得到允许后再进入;进入后,回手轻轻关门;若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或先退出;如确实有急事需中途插话,亦要看准机会,并表示歉意。第3条 着装

衣着整洁、得体。不得穿无袖衬衣、背心、短裤、拖鞋;不得穿薄、透的服装。

出席正式场合须着正装。长袖衬衣要将下摆系在长裤内,系好袖口。如西装里面有背心,应将领带放在背心里面。不能卷裤腿;袜子与皮鞋的颜色应相匹配。

保持个人卫生,注意修饰面容,服装要特别注意领子、袖口的整洁。男士应经常修剪胡须,头发不宜过长;女士在工作时间可略施淡妆,不得浓妆艳抹或佩戴过于耀眼的首饰。第4条 办公

办公取物轻拿轻放;与人交谈语调应平缓,不得大声喧哗,干扰他人。

办公桌面物品应摆放整洁、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乱无章;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下班时,应收拾文件、整理桌面,关上抽屉,椅子推入桌下。

3. 公司区域内不得追逐、嬉戏、打闹,办公区域不能边走路边大声说话、唱歌或吹口哨;办公区域行走,步伐要轻,节奏要快;遇到上级领导或来宾要停留侧立,礼让先行,不能抢行通过。4. 未经允许,不随便动用、翻阅他人保管的文件、资料。5. 工作时间不得阅览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网页等。6. 私人会客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7. 不得擅自离岗,临时离开时,应向部门主管或同事讲明到哪去,什么时间回来。

8. 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离开无人的房间时,要随手关闭电灯、空调等。下班时,要全面检查电器、门窗的关闭情况。第5条 待客

1. 接待来客,应态度热情、诚恳,并主动为客人引路、开门、引座、倒水、介绍。

2. 去机场、车站侯客,必须提前到达等候客人。接到客人后,应用礼貌用语,同时作自我介绍,并简单介绍行程安排。

3. 进行介绍时,一般应遵循礼仪顺序:先介绍年长者、职位高者给年轻的、职位低的,先介绍本公司人员给其他公司人员,先介绍男性给女性。

4. 握手的礼仪:一般是主人、长辈、上司、女士主动伸手,客人、晚辈、下属、男士再相迎握手。多人握手时,应按职务高低、年龄大小的顺序进行。握手应时间短促、热情有力。

5. 递交物件时,如名片、文件等,要双手握住,并把正面、文字朝着对方递上去,如是钢笔、刀子等利器,应把笔尖、刀尖方向对着自己。

6. 接对方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接到手后,要马上浏览一遍,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名字,应马上询问。递送自己名片时,应边递边念出自己的名字。

7. 与客人交流时,应请客人先坐,交谈中要耐心聆听别人讲话,不随便插话,回答需有礼有节,要耐心解答或说明有关情况,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8. 谈话时与对方不要太接近,不要用过大的手势,不要用手指人。9. 对于客人的抱怨、投诉,应认真听取,并及时予以解决,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

10. 客人离开时,应视情况出门相送道别或表示感谢。11. 拜访前应事先和被拜访对象约定好,并准时赴约。

第6条 电话

1. 电话铃响三生之内,应接听电话,并报单位部门名称,语调平和、适中,注意礼貌用语,通话内容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工作时间不得打接私人电话。

2. 接打电话时,应及时做好记录,重要的内容如日期、金额、电话号码等数字应重复一次,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用电话传送重要问题,要点需重复并确认对方是否真正理解。

3. 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 往外打电话时,最好避开临近下班的时间。

第7条 会议

1. 开会要提前到场,手机应调到振动状态或关机,避免在会场接打电话。会议中应认真听取发言人的讲话,中途离开座位时,动作要轻,脚步要快。

2. 会议发言要积极并做到简洁扼要。

3. 会议结束后,应自觉将座椅放回原位置。

第 就餐

1. 工作时间,没有指定的应酬需要,不得饮酒。2. 在指定区域用餐,办公区内不得就餐。3. 餐后应保持口气清新,仪态整洁。

第9条 利益

1. 员工在经营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2. 员工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3. 员工不得挪用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4. 员工不得用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5. 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第10条 交际应酬

1.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 集团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 员工在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1) 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2) 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具有性质的活动;

(3) 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是当礼仪的活动。

员工录用制度

第1条 就业机会均等

公司的基本用人是,不针对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或资历进行人才的挑选、雇佣、培训、酬报、提升。并在符合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要求的情况下采取积极措施实现上述工作。

第2条 录用前的告知义务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如实告知其真实履历,身体状况、教育状况等基本信息,确保其向公司提交的各种证明的材料全面、真实、合法。如果员工曾有过营私舞弊、严重失职等行为或受到过行政处分、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或者受到过原单位的处分,或与原单位发生过劳动纠纷,员工须事先诚实且详细地向公司作书面说明。

第3条 录用途径

1. 欲到公司求职的申请者,应向人力资源部申请。2. 公司欢迎并鼓励员工推荐候选人。

3. 公司为每一个雇员提供充分的个人和职位发展机会。当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内部提名总是会被优先考虑,员工可将简历按要求投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保密候选人信息。

4. 无论是内部候选人,还是外部候选人,都应按预先确定的审查程序加以考虑和评价。最终的录用则依候选人的资格是否满足该岗位的工作职责及任职要求而定。部门管理者有责任支持本部门员工在工作方面的计划和发展。

5. 应该避免内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职位。员工有义务将自己感兴趣申请的新工作职位情况,在应聘之前通知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对内部工作职位选定,无论正试或非正式,用人部门经理都必须与人力资源部协商而定。第4条 亲属录用

1. 公司员工可推荐非直系亲属加入公司,但同样须接受人力资源部的正规招聘流程。

2. 被推荐人必须在职位申请表上注明与推荐人的关系,不得弄虚作假,反之无论是推荐人,还是被推荐人,都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3. 被推荐人的录用标准将与公司招聘人员标准一致,不得搞特殊化。

第5条 条件和要求

1. 入职的员工年龄必须达到16周岁或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有效身份证明。

2. 任何来公司应聘的人员,必须在公司制作的申明表上申明:(1) 在申请表上所填写内容均真实无误;

(2) 无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重大疾病

参见国家相关规定)或者不适合招聘岗位的其他疾病;(3) 无刑事犯罪记录;

(4) 已依法与原用人单位办理完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

并向公司出示相关证明,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向其前公司进行核实。

3. 能力要求

员工应当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一定的辅助能力(例如熟练运用电脑和外语的能力)以及所应聘岗位的特殊要求。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人力资源部和需求部门将明确其具体要求。

4. 面试

员工在被正式录用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员工进行面试,必要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联合部门副总、总经理进行面试。

第6条 入职报到手续与流程

1. 经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面试合格的新员工,统一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入职时间。应聘人员应于接到通知后,携带录用通知所规定的证件、物品,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去其效力。

2. 人力资源部是具体负责办理报到手续的职能部门,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下列手续:(1) 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2) 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3) 核对并递交上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4) 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

(5) 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当地规定的各类就业证件原

件;

(6) 递交一寸免冠照片2张(白底);(7) 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3. 所有正式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员工报道后,公司凭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证明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书。在试用期满之前,上述条款所规定手续仍无法齐备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照相关规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赔偿。

4. 办理完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力资源部将安排员工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入职引导人除了向新录用员工介绍公司、部门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任务外,还会指导新员工如何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乘车等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同时,公司将及时为新员工安排入职培训。

5. 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周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员工相关的各项权益,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自负:(1) 姓名;(2) 住址;

(3) 电话号码或联系方式;(4) 身份证或其它证件号码;

(5)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6)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7) 其它人事管理所必需的资料。第7条 录用禁忌

1.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1)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 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不良嗜好者。(4) 贪污、拖欠,有记录在案者。(5) 体检不合格者。

(6) 其他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2. 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1) 凡在本公司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视为欺诈行

为。

(2) 亲属应当在互不关联的岗位上工作,不允许在亲属管辖范围

内工作。

(3) 如果员工与公司内部另一员工结婚或长期同居,则公司有权

要求并安排双方分别任职于不相关联的岗位,对此员工应当服从并遵守。

3. 公司是员工唯一的雇主

(1) 员工在为公司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兼职

或专职工作;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商业活动,即使是无偿的。

(2) 员工希望为其他个人、企业、各类机构临时工作,应该获得

公司事先书面批准,公司有权随时撤销上述批准。

(3) 未经批准,员工首次接受其他报酬时,亦将被视为其主动向

公司提出辞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1条 劳动合同签订

1. 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员工报到一个月内,即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一试三份,公司保留两份,员工保留一份。

2. 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书》,并须在总经理签字处加盖公司公章,其他人员无权代表公司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书》。

3. 《劳动合同书》甲方签字处,必须有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公司合同章),二者缺一不可。若缺少任意一项即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4. 员工必须亲自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书》,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书》的其中一份发给员工时,必须有员工本人签收。员工签收时应该核实《劳动合同书》是否属本人签订或由本人书面委托人签订,如发现两者都不是,必须当日书面告知公司,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有员工自己负责。第2条 劳动合同变更

公司与员工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条款,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

第3条 劳动合同续签

1. 公司建立并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续签评估制度,员工的原劳动合同到期前,由用工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2. 公司决定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双方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3. 公司决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公司将《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发给员工,告知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员工愿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接到《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后7天内将签署意见后的《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4条 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

公司严格执行书面劳动合同制度。无论是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子公司书面通知要求员工签订之日起7日内,员工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员工不同意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

关系终止。

试用期管理规定

第1条 试用期

公司依法对新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第2条 试用期的期限与工资

1. 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由公司与员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确定。

2. 公司可根据员工的表现适当缩短试用期。

第3条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员工应尽快融入公司的工作氛围中去,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干。此期间,如果员工赶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地,如果员工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随时终止试用,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4条 录用条件

1. 录用条件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确定或由双方另行单独确定。

2. 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1) 试用期内请假超过15天者(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的除

外);

(2) 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3) 被剥夺政治权利者(4) 通缉在案者;

(5) 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6) 未满16周岁者;

(7) 有欺骗、隐瞒行为者;(8) 患有精神病者;(9) 酗酒、吸毒者;

(10) 不具备规定的就业手续者;(11) 提供虚假材料欺满公司者。第5条 试用期考核

1. 试用期届满前,公司将对员工是否胜任应聘岗位和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考核。

2. 考核的程序如下:

考核结果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记录在试用期评估报告中,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实的考核结果为最终有效的考核结果,并作为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证明。

员工使用期届满并经考核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员工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6条 其他规定

员工还需按公司要求,在试用期内配合公司办理有关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考勤管理制度

第1条 作息时间1. 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12:00——13:00为中午用餐和午休时间,每周休息二天。

2. 咨询讲师工作时间

辅导老师/培训讲师团队无课时安排时应按下列时间到公司报到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8:00

12:00——13:00为中午用餐和午休时间,每周休息二天。

第2条 考勤规定1. 刷卡

(1) 员工于报到当天配发考勤卡,隔日开始刷卡。

(2)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均应亲自刷卡,当日考勤异常者(考勤卡

损坏、遗失、忘带、刷卡无效)须在当日立即至行政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无刷卡记录或登记者则视为旷工。员工每月只可出现一次忘记刷卡的情况,并要在考勤统计表中详尽记录到岗时间。超过一次忘刷卡均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 员工因公事外出无法及时回公司刷卡时,外出前必须在考情

统计表中填写外出事项,并由部门副总签字。未刷卡,又未请部门副总签字的,将被视为旷工。

(4)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刷卡,但必须在考勤统计表中写明原

因并由部门副总签字。未刷卡,又未请部门副总签字的,将被视为旷工。

2. 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被扣除工资的20%,第二次发现者将被记警告处分一次,第三次发现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条 迟到、早退与旷工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岗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到,每月有两次可延长到岗时间半小时,但需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并确认,不计入迟到范畴,不计发全勤奖金。

4. 凡发生下列情况均以旷工处理:

(1)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2) 用不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明;(3)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4)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5) 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4次(含4次)以旷工半日

论;

(6)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后,才到岗者以旷工半日论;第4条 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罚措施

1. 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50元,旷工一天扣除当天的工资。2. 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次数的

(1) 员工每月迟到、早退不得超过4次(含4次),旷工不得超

过3天;

(2) 员工每季度迟到、早退不得超过8次(含8次),旷工不得

超过5天;

(3) 员工每年迟到、早退不得超过16次(含16次),旷工不得

超过10天;

3. 员工在出勤方面违反上述2(1)之规定的,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违反2(2)或2(3)之规定的或全年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10天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5条 全勤奖

1. 公司为鼓励员工按时工作特设立全勤奖

2. 公司员工凡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任何假别)记录者,发给全勤奖金200元。

3. 新入职员工于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报到者,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任何假别)记录者,可得全勤奖金。于其他时间报到者当月无任何全勤奖金。

加班(值班)制度

第1条 加班的界定与加班申请手续

1. 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2.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提倡加班。

3.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申请,由公司批准后方视为加班。(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18:00前,把经

过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部门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时间。

(2) 休息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

18:00前,把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部门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时间。

(3) 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的18:00前,把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部门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时间。

(4)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无法事先提出申请者,相关部门负责

人需要向人力资源副总加以额外的书面说明,并且需要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8:00前补交《加班申请表》。(5) 当日加班时间从21:00开始至24:00止,但特殊情况须事先提

出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部门负责人告知人力资源副总。

(6) 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

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负责人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7) 公司强制执行加班审批流程,员工若不能在规定时间递交

《加班申请表》或事后不能及时补交者,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4.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1)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时

间(以下简称“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原则上以30分钟为单位。

(2) 公司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天

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如果因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不受本条延长工作时间的。

5.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 经公司批准的出差工作;

(2)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3)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4)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5) 公司在工作时间之外安排的值班。第2条 加班待遇

1. 对于加班的员工,公司将首先安排员工倒休,无法在加班一个季度内安排调休的,公司将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加班费。2. 加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工作时间×员工小时工资×150%(2) 休息日加班费:工作时间×员工小时工资×200%(3)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作时间×员工小时工资×300%3. 加班相关费用报销

员工在周一至周五加班超过21:00,或周末和节假日超过三个小时的情况下,可报销办公地至住地的实际出则车费及20元加班餐费。

第3条 违反加班规定的处罚

1. 公司因公组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公司加班规定的,将以旷工论处。

2.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论处。3.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待遇。

4.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待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第4条 值班

1. 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相应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值守内负责外,将领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1) 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2) 监督装修施工;

(3) 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4) 需要处理的其他事项。2. 值班时间

(1) 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

止。

(2) 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早班上午9:00至下午18:00。

(3)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行政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

人员按时值班。

(4)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

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5) 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每次100元。值班时间超过3小

时可报销20元餐费。

休假管理制度

第1条 请假的一般规定

1. 除公司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因工出差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需要根据公司的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2. 请假应亲自办理并于事先填写请假单,说明理由,注明起止日期,并交付必要地证件请部门负责人核准,再送达人力资源部复核,若不符合规定,将通知当事者修正。

3. 遇疾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事先请假,应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按本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4. 假期间应有职务代理人,由职务代理人于请假单上签名,代行请假期间之无相关工作。

5. 员工请假以小时为基本单位。6. 请假批准权限

(1) 部门副总有权批准一次性不满3天的假期;(2) 一次性3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总经理批准。7. 请假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以旷工论处。

8. 员工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假期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条 假别及休假规定1. 法定节假日

(1) 公司全体员工每年享受以下带薪法定休假:

元旦1天

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

3天1天1天1天3天1天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节假日

2. 带薪年假

(1) 员工在公司试用期届满,并已经办理了“转正”手续后,全年

可享受12天带薪年假。年假不累计至下一年,鼓励员工当年用完,年假截至日期为次年的2月28日。(2) 年假不得与换休连休。

(3) 员工年休假可一次性休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安排,安

排一次性休年假的,提前两周向公司书面申请;连续三天以上的,提前一周申请;休1-2天的,提前一天申请,以便安排工作。

(4) 同部门同时期内已有员工休假,(包括生产假、工伤假、连

续性病假、婚假),其他人员再申请连续性年假将不获批准。

(5) 员工在休假期间,遇工作需要时应销假上班,并保留未休完

的假期。

(6) 带薪年假不得以现金形式发给员工,因公司原因提前解除劳

动合同的情况除外。如果提出辞职的,其可休假天数按实际服务月份折算,如已休假期超出公司规定的标准,超休假期将在最后一个月内抵扣。

3. 病假

(1) 因患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可以请病假。

(2) 员工请病假1天以上,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明、就诊

病例或处方、医药费,无法提供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视为旷工。

(3) 员工请病假不满1天的,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明,以

病明的日期为准,当日有效;无法提供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视为旷工。

(4) 员工一次请病假超过3天的,公司应派员工去探望,以示对

员工的关心。

(5) 员工一次请病假超过10天的,公司可以出资指派医生为员

工验证病情或伤情。如公司指派医生的意见与员工所找医生有别,公司将尊重指派医生的意见。

(6) 员工累计请病假超过法定的医疗期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

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7) 员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病假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工伤假

(1) 工伤休假是指员工因工伤而取得的休假。职工在取得工伤休

假之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劳动部门办理工伤鉴定手续等,并将该鉴定结果提交给公司,申请取得工伤休假。

(2) 公司根据经有关劳动部门工伤鉴定而认定的医疗期作为工伤

休假期,给予职工工伤休假。

(3) 对于患病或受伤是否为因工作而引起的,由公司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决定作出判断。(4) 职工未按本条款第(1)项的规定向公司提交有关劳动部门

的工伤鉴定结果的,公司有权不给予该职工工伤休假或将该职工已休息的天数视为旷工。

5. 事假

(1) “转正”员工或尚在试用期的全日制员工因工作以外的原因欲

取得休假,且公司认为其理由充分时,可以申请无薪事假。(2) 员工申请事假时,原则上至少须于事前1天提出申请并经核

准,事后补假一律不准。当天突有不能预知的急事且能与事后提出具体证明者(例如:盗窃、火警,须提出证明;亲属病、伤、亡,须提出医院证明),须在当日开始上班一个小时内以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并于上班后立即按请假流程补办请假手续。

(3) 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4天,

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超过部分视为旷工。

6. 婚假

(1)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转正”员工均有权享受3天全额带薪婚

假。

(2) 符合法定晚婚年龄的“转正”员工初婚时可享受10天全额带薪

晚婚假。

(3) 再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4) 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服务期内领取《结婚证》方可享受婚假。(5) 申请婚假者须提前10天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申请时必

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之有效结婚证书。

(6) 婚假属于有薪假期,员工在离职时,如未享受婚假者,则作

为放弃假期处理不做补偿。

7. 丧假

(1) 公司员工如遇下述情况,均可享受时间不等的全薪丧假。

家属去世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

假期3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天

(2) 员工申请丧假需出示死亡证明或相应的有效证明。

(3) 丧假未经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于休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补办手续。

8. 产假

(1)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产假90天,包括产前15

天,产后75天,产前产假超过15天部分者,应于产后可请假天数中扣除,产前产假不足15天部分者,产后可补请。难产情况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

(2) 头胎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按规定还可

以增加产假30天。

(3) 产假的计算以医院证明生产日为产后第一天。

(4) 产假必须于产假2周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公司事先安排工

作接续作业。员工一旦怀孕,应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将有关怀孕及预计分娩期的医生证明副本提交给人力资源部。(5) 男性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连续3天(包

括周六、周日及休息日)带薪陪产假。

(6) 女员工怀孕流产(包括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

怀孕不满3个月

怀孕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不满4个月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不满7个月

怀孕7个月以上(包含7个月)

15日30日42日75日

(7) 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生育保险的法规执行。

(8) 未婚先育者或违反计划生育者,不适用上述规定。9. 产前假和哺乳假

(1)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或生育后的女员工,尽可能在不妨

碍工作的前提下,在本人需要时,可向公司申请产前假或哺乳假。

(2) 上述申请原则上应分别在预定取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开始之

日的1个月之前进行,并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相应的证明。(3) 公司在对女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决定给予产前假或哺乳

假。

(4) 产前假为怀孕期内的2个半月,哺乳假为哺乳期内的6个半

月。产前假和哺乳假应分别以预产期和生育日为基准给予,对与产假重合的期间,应按有关产假的规定处理。

(5) 女员工产前假和哺乳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其工资的80%计

发。

10. 其他有薪假别

节育手术假,由相应医疗机构的保健医生出具的证明为准。

工资管理制度

第1条 工资的一般规定

1. 公司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2. 公司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工作态度、个人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3. 为吸引和保留高素质员工,公司根据每一个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及教育等情况,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向员工支付有竞争力的工资,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第2条 工资结构

第3条 工资的计算期间

1. 工资的计算期间以当月1日至当月末日为止作为1个月的计算。2. 若在不满1个月工资计算期间内有下列情形时,当月工资以按日计算方法结算并支付。(1) 进入公司时;(2) 辞职时;

(3) 因旷工须扣减工资时;(4) 被解除劳动合同时;

(5) 其他无法按照月工资计算期间支付的。第4条 工资扣减

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扣减员工的工资:

1. 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中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2. 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可以扣除的部分;4. 员工因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时;

5.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扣减工资的其他情形。

第5条 工资支付

1.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 工资发放实行先工作后支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3. 公司发薪日为每月5-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发薪日提前。

4. 员工将为公司提供银行卡,员工工资将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员工银行卡账户。转入员工工资账户的数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

社会保险费、法定缴费、假期扣除等相关扣除款项的月度净收入额。

5. 工资支付后公司将工资单交给员工,员工须确认签名。

第6条 工资保密

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的工资所得。亦不得询问其他员工的工资所得,违反此规定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这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7条 工资调整

员工薪金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 薪金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以及以“年终评估”为依据作相应的薪金调整,原则上每年作一至两次调整薪金评估。

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领导层认为应奖励其他人员。

3. 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薪金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4. 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职位及薪金。第 其他规定

1. 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参见试用期制度。2. 加班工资的具体规定,参见加班制度。3. 各类假期期间的工资,参见休假制度。

福利制度

第1条 法定福利1. 社会保险

公司将按照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比例提取公司承担部分和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存入社会保险账户。

2. 住房公积金

公司遵守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同时,公司也帮员工代扣代缴相同数额的基金。

3. 商业保险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保障,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意外险等相关商业保险。

第2条 贺仪与奠仪1. 贺仪

2. 奠仪

第3条 职员活动

1.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 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嘉年华春节晚会、郊游等。

3. 员工生日公司将为其定做贺卡一张,生日蛋糕一个以示祝福。

第4条 其他福利津贴

公司相关其他各类津贴福利,请详见相关福利文件。

离职管理制度

1. 2. 3. 4. 5. 6. 7.

1. 2. 3. 4.

第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

第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随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条 合同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兼职,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3面形式通知员工,或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按照劳动合条 同所标注的月工资标准确定)以代替前述通知期: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公司,在试用期满后提前30日4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书面通知应条 当明确其拟定离职的时间。为避免歧义,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员工不得已待通知金代替提前通知期。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员工不得依据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提交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员工应照常工作,并配合交接工作。如员工未提前通知、擅自离职或未配合交接工作,公司可以按员工旷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公司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员工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

1. 2. 3. 4. 5. 6.

1. 2.

3.

4.

5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纪员工人身条 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6条

劳动合同期满的;

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无论是由员工还是公司所引起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都7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公司规章条 制度或国家及本地规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下列工8作交接手续:条

向公司指定的人员陈述工作内容、正在处理工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客户关系等;

向公司指定的人员交还相关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档案、信息系统权限、钥匙、门禁卡、计算机软件及设备、数据存储器或任何由其持有、控制或保管的与公司业务或事物相关联的财产等。

与公司指定的人员办理离职结算,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清偿借支资金、办理未报销款项的报销、赔偿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因员工离职而根据培训协议应承担的违约金等。

如公司要求,员工应对前述交接工作做出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第公司可以从对员工的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应向员工9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款项)中相应扣除其应向公司支条 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其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根据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等。员工同意本条规定于其受雇于公司期间及其离职时均可适用。

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公司将为员工开具解除或终止本合

10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条 转移手续。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办理前述手续。因员工原因导致未能转移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相关后果及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保密制度

第1条 保密的一般规定

1.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保密范围

员工承担保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信息:1. 经营信息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

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

议记录等;

(4) 营销情报、客户信息及档案;

(5)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6)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7)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分红、劳务性收入及资料;(8)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2. 技术信息

(1) 各类文件资料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

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公司。(3)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第3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制度等为机密级。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第4条 保密措施

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由总经办专人执行。2.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不是复制及使用;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有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

(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或副总批准。

4.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5.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副总。第5条 责任与处罚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2)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

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奖励制度

第1条 奖励种类

奖励的种类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1. 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2.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2条 嘉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嘉奖通报全公司:

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4.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3条 记功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并通报全公司:

1. 全年累计嘉奖五次者;

2. 当公司出现险情,并积极采取措施排除,实有成效者;

3. 有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英勇事迹,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者;4. 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5. 在日常工作中经过创新、研究并为公司达到一定经济或名誉效益的;

6.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4条 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1. 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通过个人能力、技术、人脉关系等,扭转局面者;

2. 做出对社会有重大意义,或在社会中有较强正面影响的事件,并在媒体中进行报道;

3. 完成公司的重大课题或重要工作者;

4. 个人著作、论文、专利等取得国家或国际知名奖项;5. 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5条 奖励程序

凡与员工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

见证人提出,均须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为部门副总,批准人为公司总经理。

第6条 其他规定

1.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2. 人用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以破格提升。

惩处制度

第1条 一般规定

纪律或有秩序的行为是在竞争的环境中为了达到公司的目标所必需的,亦是为了公司保护员工未来利益所必需的。公司期望员工理解并以自律的行为无条件和负责地接受几率为工作的必须条件。员工应把实现该期望作为己任。因此,矫正组织内偏差的行为通常是惩罚性质的,称为“违纪处分”。应该通过提倡纪律,强调“自律”以防止员工的偏差行为。

第2条 违纪处分

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的违纪事件及相应的处分措施:1. 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警告;

2. 一次行为过失或轻微行为过失三次(含三次)以上,提出书面警告;

3. 一次重大行为过失或两次行为过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

4. 一次严重触犯法纪,解除劳动合同。

第3条 违纪处分程序

不同类别违纪事件有不同的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1. 如属轻微过失或工作有误,部门负责人向员工提出口头警告,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

2. 如属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轻微行为过失或行为过失,部门负责人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并将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对于较为严重的过错,屡犯过错造成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处分的同时或其后,还可以考虑这样几种措施:不予加薪,降级,部门负责人有权做出这类处分。

3. 如果接或过失单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停职,降薪以待进一步调查,员工亦会接受最后的书面警告。

4. 如属接获最后书面警告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立即解雇,其劳动合同同时解除。

5. 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成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4条 轻微行为过失

1. 日常行为方面的轻微过失,如:

(1) 对一些与日常行为有关的责任、守则的轻微疏忽;(2) 日常穿着、态度、礼仪不符合公司员工行为准则的;(3) 对公司其他员工或其它公司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4) 其他公司相关规定的轻微行为过失。2. 履行职责方面的轻微过失,如:

(1) 对一些与日常工作职责、办公室规章制度有关的守则轻微疏

忽;

(2) 怠工但未有较大影响的或办公室规章制度相抵触;

(3) 没有按照既定的做法、守则或只是就工作所需的任何材料,

信息等及时地与其他员工沟通或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3. 出勤方面的轻微过失,如:(1) 无故迟到;

(2)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便休假,未造成较大影响的,且没有恰

当或可证明理由的;

(3) 因私人原因,如接听私人电话过长或过于频繁的中断工作,

或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长途。

4. 安全、卫生和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轻微过失,如:(1) 离开公司未关闭电脑或相关设备;(2) 公司内部抽烟,未造成损害的。5. 其他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等。

第5条 行为过失

1. 日常行为方面的过失,如:

(1) 在工作时间内对公司其他员工或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人事放

肆、冒犯粗暴的行为及在与公司有关的事项上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和办公场所以外有上述表现;

(2) 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轻微行为过失;

(3) 拒绝诚意的回答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层所提出的任何合法问

题。

2. 履行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如:

(1) 履行职责时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轻微行为过失;(2) 故意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浪费或损害,金额达到人民币

2000元的;

(3) 在发生轻微事故,执行工作出错,或出现轻微损害,浪费或

其他事情时没有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或其他副总;

(4) 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3. 出勤方面的行为过失,如:

(1) 出勤方面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轻微过失行为;(2) 缺勤一天不上班且无事先通知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3) 迟到30分钟两次以上。

4. 安全、卫生或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过失:

(1) 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安全、卫生或办公室管理方面的

轻微过失;

(2) 疏忽安全、卫生和工作区管理有关的守则和指示;(3) 在工作区内吸烟并对其他员工产生不利影响的;

(4) 在非公司专门为弃置垃圾或废物而设的地方扔到垃圾或任何

废物。

(5) 其他方面的行为过失等第6条 重大行为过失

1. 日常行为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如:

(1) 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行为过失;

(2) 严重疏忽有关日常行为的守则,指示或一般标准、办公室规

章等;

(3) 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公司外和工作时间外就有关的情况

向其他员工或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

(4) 当主管提出任何与公司、公司经营或调查工作出勤等有关的

正当问题时,或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情况下作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说明,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

(5) 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对其他员工所犯

的行为过失或过错提供不真实的情况;(6) 在工作时间于公司办公区进行活动;(7) 未经许可动用公司的金钱或资金;

(8) 从其他员工或任何与公司有关的人士处接受或索取金钱、贿

赂、不正当的礼物或报酬,或向该员工或有关人士赠送或基于上述物品。

2. 履行职责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如:

(1) 在接获过失单后仍屡犯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2) 严重玩忽职守;

(3) 不服从其主管或其他主管人员的合法命令;

(4) 造成重大浪费和损害,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

(5) 在公司表格或其他文件上填写错误或虚构的材料;(6) 在上班时间睡觉、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等;

(7) 隐瞒或不向部门负责人或其他员工转达公司需要的资料和信

息,发生重大损失或事故的。

3. 出勤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如:

(1) 在接获过失单后仍犯出勤方面的行为过失;(2) 严重疏忽有关出勤、休假等守则、知识和惯例;

(3) 连续三天缺勤而没有预先通知或无正当理由说明事先不能请

假;

(4) 为休假而提出虚假或误导的理由。

4. 安全、卫生或办公室管理方面的重大行为损失,如:

(1) 在接获过失单后仍然触犯有关该事项等任何行为过失;(2) 严重疏忽于安全、卫生、工作管理有关的守则或指示;(3) 酗酒后上班。

5. 其他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等。

第7条 严重触犯法纪

1. 一般行为方面的严重触犯法纪,如:

(1) 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严重触犯法纪;(2) 在工作时间内外就公司有关的事项,对其他员工或其他与公

司有关的人士进行阻挡、殴打、打架,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

(3) 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区内饮用含酒精的饮料;(4) 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拘留、;

(5) 偷盗、盗用、藏匿或未经许可试图从公司取出任何属于公司

或任何公司有关人士的财物。

(6) 故意损害属于公司或其他员工或任何其他公司有关人士的任

何财物或故意造成他们的财物遭受损害;

(7) 未经许可向任何人士透露与公司、公司业务或经营有关的其

他保密材料、数据、设计等;

(8) 参与和公司利益冲突的其他经营活动或受雇于其中,或从中

获利。

2. 履行职责方面的严重触犯法纪,如:

(1) 在接获最后警告信后,或被处罚后仍然在履行职责方面犯有

任何行为过失;

(2) 故意违反职责、守则或指示的行为;

(3) 因玩忽职守早晨公司的重大损失和损害,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元以上的。

3. 出勤方面的严重违纪行为,如:

(1) 在接获最后警告信后,或被处罚后仍然在出勤方面犯有任何

行为过失;

(2) 故意违反公司有关休假、出勤等方面守则,指示和惯例;(3) 连续三天(含三天)以上缺勤而没有事先通知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或事后没有正当合法证明说明理由。

4. 安全、卫生和工作管理方面的严重违纪行为,如:

(1) 在接获最后警告信或处罚后,仍然在安全,卫生和工作管理

方面有任何行为过失;

(2) 未经许可动用设备、工具及车辆等造成危险的;(3) 吸毒后上班;

(4) 其他方面严重触犯法纪的行为。

员工手册附则

第1本员工手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与工会平等协商后,向条 全体员工公布,抄送公司工会存档。

第2本手册自2011年10月1日起公布并施行,公司员工应学习并条 遵守。

第3本手册如有修改,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向全体员工条 公布。

第4本手册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条

第5本手册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时应将其交回公条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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