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药房工作新要求
一、 药房全体工作人员要不折不扣地遵守、执行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整顿后科室同事应互敬互助、相互协调完成科室工作,在工作期间不能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去。
三、 科室人员需要休息或休假时,必须首先向科室负责人提前一天作出当面请示(不得请其他人转述休假或休息申请),并在获得允许后方能休息或休假,以便更好地安排工作,然后再在考核科备案。重要事假需要向分管领导请示。
四、 为确保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必须认真核对每张处方,例如:姓名、年龄、剂量、天数、用法、医师签名等。并将当天的处方、放置专柜保管。另外建议开处方的医务人员在开具未有全名的小儿处方时应以父或母全名为处方名不得以姓加弟或妹作为处方名。
五、 为使药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值班人员连同科室同事在工作中检查需要补充的药物与材料并用笔记记录清楚。由后备值班人员下午及时领取补充(后备值班人员休息时可由正常班人员领取补充)。非必要及时需要补充的药物与材料不得在早上工作期间领取。科室同事应当同心协力协助领药同事去药库取药。
六、 所有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不得人情发药(为熟人插队取药)。
七、 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 值班人员当天上午下班期间为10:00,下班人员要做好交工作(当晚值班者须在第二天上午10:00同当天值班者交后方能下班,如有特殊情况未能进行交的需与科室人员交代清楚,征得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2、 值班人员晚睡前负责科室内部清洁卫生工作(扫地、拖地、洗药盅、擦办公台、药柜等)。
3、 按班人员必须在中午12:00和下午5:30准时按班,中途不能以晚饭或冲凉为由离岗)。
以上新规定各人员签名后立即执行。
药房工作人员签名:
###中心卫生院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