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
[21]申请号200910067926.1
[51]Int.CI.
B23B 31/12 (2006.01)
[43]公开日2009年7月29日[22]申请日2009.02.24[21]申请号200910067926.1
[71]申请人刘德清
地址300350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八里台村[72]发明人刘德清
[11]公开号CN 101491840A
[74]专利代理机构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杨红
权利要求书 1 页 说明书 2 页 附图 1 页
[54]发明名称
自定心四爪卡盘
[57]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定心四爪卡盘,包括盘体、由四个组成为一付的卡爪与其一一对应啮合的丝杠,盘体上的定位轴前端头的键块与丝杠的环形限位槽滑动连接,其特征是:所述丝杠中有相对的两个丝杠设为整体单根丝杠,单根丝杠的两端螺纹分别设为左旋和右旋,卡爪上的螺纹与相对应啮合的丝杠设为左旋和右旋。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它在原有卡盘结构基础上进行改造、结构简单、它可以夹紧各种不同形状的零件,单动偏旁单独两爪,实现自由定心及微调;调整单根整体丝杠即可实现相对两爪自定心的功能。非对称工件的偏心距只要与丝杠螺距成倍数比例,即可装卡,实现自动定心。在加工中可以提高工效30%。
200910067926.1
权 利 要 求 书
第1/1页
1、一种自定心四爪卡盘,包括盘体、由四个组成为一付的卡爪与其一一对应啮合的丝杠,盘体上的定位轴前端头的键块与丝杠的环形限位槽滑动连接,其特征是:所述丝杠中有相对的两个丝杠设为整体单根丝杠,单根丝杠的两端螺纹分别设为左旋和右旋,卡爪上的螺纹与相对应啮合的丝杠设为左旋和右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定心四爪卡盘,其特征是:所述单根丝杠通过单个销接在盘体上的定位轴插接。
2
200910067926.1
说 明 书
第1/2页
自定心四爪卡盘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机械加工用的工件卡盘,尤其涉及一种自定心四爪卡盘。背景技术
目前切削机床用的工件卡盘有三爪自定心卡盘,只适用于切削棒料的夹紧。四爪单动卡盘包括盘体、四个丝杠、一付卡爪,工作时是用四个丝杠分别带动四爪,因此常见的四爪单动卡盘没有自动定心的作用。但可以通过调整四爪位置,装夹各种矩形的、不规则的工件,每个卡爪都可单独运动。它一般适用于夹紧外径不同形状零件的小批量切削加工;即使近年制造使用的万能卡盘,虽然兼有自定心夹紧和单动夹紧两种夹紧功能,但是对于不规则工件大批量生产,仍存在定心不牢固,调整范围小,操作不方便的缺陷,而且上述的万能卡盘制作工艺及结构复杂,造价很高,不易推广。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在原有卡盘结构基础上进行改造的自定心四爪卡盘,它可以夹紧各种不同形状的零件,既可以自由定心,又可以调整单根整体丝杠实现自定心的功能。 本发明为实现上述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自定心四爪卡盘,包括盘体、由四个组成为一付的卡爪与其一一对应啮合的丝杠,盘体上的定位轴前端头的键块与丝杠的环形限位槽滑动连接,其特征是:所述丝杠中有相对的两个丝杠设为整体单根丝杠,单根丝杠的两端螺纹分别设为左旋和右旋,卡爪上的螺纹与相对应啮合的丝杠设为左旋和右旋。 所述单根丝杠通过单个销接在盘体上的定位轴插接。
3
200910067926.1说 明 书 第2/2页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它在原有卡盘结构基础上进行改造、结构简单、它可以夹紧各种不同形状的零件,单动偏旁单独两爪,实现自由定心及微调;调整单根整体丝杠即可实现相对两爪自定心的功能。非对称工件的偏心距只要与丝杠螺距成倍数比例,即可装卡,实现自动定心。在加工中可以提高工效30%。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A-A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发明提供的具体实施方式详述如下。 详见附图,一种自定心四爪卡盘,包括盘体1、由四个组成为一付的卡爪2与其一一对应啮合的丝杠3,盘体上的定位轴4前端头的键块插接在丝杠的环形限位槽中,将四个丝杠其中两个丝杠仍保持原状态,另外相对的两个丝杠设为整体单根丝杠,单根丝杠的两端螺纹分别与其相对的卡爪螺纹啮合。所述单根丝杠通过单个销接在盘体上的定位轴插接。 工作原理:工作时四个丝杠中,例如水平方向的两个丝杠制成整体单根丝杠,单根丝杠的两端螺纹分别设为左旋和右旋,与其相对应啮合的卡爪螺纹为左旋和右旋。水平方向的丝杠啮合其两个卡爪,可以实现自定心功能;垂直方向则仍保留原结构的两根丝杠,则垂直方向每个卡爪都可单独运动呈自由定心和微调状态。非对称工件的偏心距只要与丝杠螺距成倍数比例,如丝杠螺距为5mm,工件的偏心距由0、5、10、15mm递增都可以进行装卡。该种卡盘可以广泛应用于普通车床、经济型数控车床、磨床、铣床、钻床及机床附件--分度头回转台等。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的结构作任何形式上的。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4
200910067926.1
说 明 书 附 图
第1/1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