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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精选
企业清算时,是否需要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和税收清算报告?
【标 签】税收清算报告,企业清算,资产评估报告【业务主题】企业破产清算【来 源】天津国税局
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第十七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进行所得税清算时必须进行重点管理,要求清算企业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和税收清算报告,于清算申报时一并报送:
(一)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的;(二)资产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暂定);(三)企业清算当年享受过税收优惠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除外);(四)重组业务中涉及企业清算的;(五)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当进行重点管理的。
关联知识:
1.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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