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科创编 2021.02.05
GB-30871受限空间作业规范
1.
时间:2021.02.05 创作:欧阳科
2.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
a) 与受限空间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
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b) 与受限空间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 c) 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
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
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a) 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GBZ2.1的规定;
b)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c) 可燃气体浓度要求规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
等于4%时,器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4.
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a)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
自然通风;
b) 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
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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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
a) 作业前
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b) 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
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c)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
态;
d) 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
6.5中规定的个体
防护措施;
e)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
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f)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
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
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2a要求的,应
a) 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
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栓带救生绳;
b) 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置换仍达不到
2a要求的,应穿防
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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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
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d) 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 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
d等防尘护
具;
f) 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
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g) 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
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7.
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
a)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
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b)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
接地可靠;
8.
作业监护要求如下:
a) 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b)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
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9.
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a) 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
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物品;
b)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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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d) 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
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e)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方式;
f) 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
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g) 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
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
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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