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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普法考试试卷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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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六五普法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现行是 年颁布实施的。 ( ) A.1949 B.1954 C.1975 D.1982 2.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 。 ( ) A.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 B.某市的违法拘留行为 C.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 D.某市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

3.公民应当自年满 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

A.十四 B.十六 C.十八 D.二十

4.目前我国解决纠纷的手段有多种,其中被称为“第一道防线”的是 ( ) A.行政调解 B.信访 C.仲裁 D.人民调解 5. 是人民防空的重点。 ( )

A.乡村 B.企业 C.交通枢纽 D.城市 6.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A.二 B.三 C.五 D.六

7.根据《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 所有。 ( )

A.国家 B.集体 C.个人 D.保管者

8.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

A.十 B.十五 C.二十 D.二十五 9.我国《刑法》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 ( ) A.可以从轻处罚 B.应当免除处罚

C.可以减轻处罚 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下列 不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 )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赔礼道歉 D.罚款

二、多项选择(请将你认为正确的字母填在括号内,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20分)

1.村民委员会实行的“四民主”是指 。 ( ) A.民主选举 B.民主决策 C.民主管理 D.民主监督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村镇、学校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 标准。 ( ) A.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 B.县道、乡道不少于30米 C.国道、省道不少于30米 D.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3. 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 )

A.图书馆 B.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C.青少年宫 D.儿童活动中心

4.《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 ( ) A.真实性 B.整体性 C.传承性 D.发展性 5.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竣工 D.同时投产使用

6.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公共财务的,是贪污罪。 A.侵吞 B.窃取

C.骗取 D.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7.《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 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A.违反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D.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8.《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保证 中的适龄女性儿童完成义务教育。 A.贫困 B.留守 C.残疾 D.流动人口 9.下列属于领导职务的有 。

A.巡视员 B. C.副镇长 D.副主任科员 10.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的行为。 A.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B.非法他人人身自由 C.扰乱公共秩序 D.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

三、判断(请在你认为正确答案后边的括号里打“√”,错误的打“×”,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宗教的支配。( ) 2.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 )

3.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 ) 4.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 ) 5.醉酒的人犯罪,不应负刑事责任。 ( ) 6.审理行政案件适用调解。 ( ) 7.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 )

8.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临时人员依照法律生效的裁决,收缴罚款。 ( )

9.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收取一定费用。 ( ) 10.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 四、简答(每题8分,共40分)

1. 《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那些义务维护?

2.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四项基本原则?

3.依法治国的概念和基本内涵是什么?

4.《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5.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五、论述题(20分)

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单项选择

1、D 2、B 3、B 4、D 5、D 6、C 7、A 8、B 9、D 10、C 二、多项选择

1、ABCD 2、AD 3、ABCD 4、ABCD 5、ABD 6、ABCD 7、ABCD 8、ACD 9、BC 10、ABCD 三、判断

1、√ 2、√3、√4、×5、×6、×7、√8、×9、×10、√ 四、简答 1、答:

1):是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的行为。

2):是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3):是公民发现危害的行为,应当直接或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机关或者机关报告。

4):是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是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工作秘密。 6):是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

7):是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2.答:

1).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 2).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3).是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

4).是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 3、概念: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基本含义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中培养自觉尊重法律、维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具体包括以下基本内涵:(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树立和维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4、(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论述题答案:

“六五”普法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教育。在过去的25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就如何搞好“六五”普法教育,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特别是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全体公民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有序发生,社会各项事业才能纳入法治轨道。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确保普法教育真正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之中和其他工作一并落实,一并考核。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首先要明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在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而且是编制内的常设机构,不是市司法局的内设股室。依法治理办

公室拥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和权限。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保障作用。法制宣传教育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在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领导、监督、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三)、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六五”普法要在考核评估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考核机制。由依法治理办公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对考核取得优秀等级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制度。按照任命权限,由任命机关组织,对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对经两次补考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激励和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建立个人学法档案制度。将个人年度学法考试、考试结果列入个人绩效档案,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四)、强化队伍、抓好落实。做好普法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一是要配齐、配强一支专职普法青年队伍。这支队伍主要来源于全市乡镇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员和村级干部,这些人应当挑选

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普法的工作人员;二是组建一支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教学和法律工作为主体的普法讲师团。三是建立一支由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干部和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组成的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引导和组织三支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以骨干普法带全民学法。

(五)、抓好重点、紧贴实际。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已经形成制度,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已成为全体公职人员的行为标准。“六五”普法在重点对象上,应由公职人员向村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和刑满释放人员方面转移,在普法内容上,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普及依法行使权益,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在普法形式上,举办各类法制,发放法制学习资料,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把法律交给广大公民、人人争做法律“明白人”。

(六)、落实经费、保障运行。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问题至关重要。普法经费要按上级的精神列入每年市财政预算,专项划拨,专项专用,切实落实到位。不要把普法专项经费与司法局办公经费混在一起,普法专项经费是用于全市普法工作,是全体普法对象的经费;司法局的办公经费是司法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两项经费有严格的区别。司法局工作人员不多,所拨付的办公经费也相应有限。从沅江市的实际情况,如果要从司法局有限的经费中拿出近20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上是做不到的。更不能把普法经费名义上

列入财政预算,敷衍上级检查,而实际并未真正拨付。没有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无法正常运转。

(七)、创新形式,营造氛围。以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继续运用宣传车,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创办法制宣传栏,悬挂法制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广泛运用广播、电视,内刊,信息网站等传媒,加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电视台,信息网站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栏目,建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休闲公园,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繁华地段,设置法制宣传栏或者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牌,使全体公民出门见法,抬头见法,时时刻刻把法律装在心中。

(八)、法治实践、普治结合。普法教育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抓重点、治难点、重实效。以“法治县(市区)”建设为平台,加大三个创建活动的力度。一是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二是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三是以依法办事为重点的“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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