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借用管理制度(总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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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用品借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借用管理,减少办公用品的丢失及合理利用,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属办公室管理之物品,如需借用,必须向公司相关责任人申请借用,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物品借用单,不符合规定的,办公室有权拒借。
二、借用人领物品时需当场验收该物品是否合格,如验收合格签字领用后,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则由借用人承担。
三、借用时间以10日为限,到期后,借用人需按时归还。如果超过预定期限的,及时向相关负责人电话或者书面沟通;如后续无借用申请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期;如后续有借用人,则需及时归还,如无法及时归还导致后续借用人无法及时使用者,则需承担后续人员租赁同样设备费用。
四、借用人归还物品时,需经借用本人亲自归还,如若不能亲自过来归还,须向物品负责人说明并告知代归还者姓名,这中间出现任何问题,由借用人承担。
五、归还物品时,需经物品相关负责人检验合格并确认后方可接收。归还后,物品保管责任人及借用人双方在借用单联上签字以示结清,办公室保管责任人保留单据留存备查。
六、借用过程中,如果物品丢失或者损坏,由借用人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或者购买一个同样的物品归还公司。如果是保管责任人丢失,则有责任人承担。
七、借用过程中如出现丢失、损坏或者其他问题,应按照物品实际价值处罚适当的罚款和分值。
八、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管理办法执行,本制度解释权最终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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