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告知承诺书
(2022年参考新格式)
申请单位名称: □居民身份证 □其他 申请人(法人代表): 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其他证件号码: 告知内容: 1.本经办业务可按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 2.办事对象须知晓本业务相关办理条件,有义务如实提交单位相关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告知承诺书》。 3.办事对象有故意虚报企业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进行处理,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内容: 1.本人/单位已认真阅读告知内容及相关规定,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理条件已充分知晓。 2.本人/单位郑重承诺,已经符合本业务办理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环保,不属于出清的僵尸企业,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 3.本人/单位郑重承诺,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授权同意经办机构通过其他部门、机构、企业查询与承诺相关的信息,用于核实承诺内容的真实性。 4.本人/单位属劳务派遣企业的,承诺已与用工单位达成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协议,并已自行归档备查。(此条仅对于劳务派遣企业) 申请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法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