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出资声明书
深圳智慧源会计师事务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有限公司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出资设立了 (下称“公司”)。
截至 年 月 日止,公司股东 、 、 均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付了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已经公司全体股东相互确认。该等投资款按规定暂存于公司开立的下述银行临时账户(验资账户),待公司注册登记成立后转入公司的银行结算账户。
公司全体股东自愿就上述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个别及相关的连带责任,并保证不抽逃公司的实收资本;否则,由此所致一切经济和法律的责任与深圳智慧源会计师事务所及签署公司验资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请贵所就下表所列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予出具验资报告。
货币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日期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款项用途 港币合计金额(大写)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全体股东签章: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