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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书、答辩书及其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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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书

论文(设计) 题 目 初评 成绩 评阅要点(主要包括:1.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2.作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论文写作的规范性及文字表达能力;4.存在的问题。)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论文(设计)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初评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论文(设计)完成质量确定。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书

论文(设计) 题 目 建议 成绩 答辩情况(主要包括:1.学生的自述情况;2.对老师所提问题的答辩情况。) 经审核,该生通过答辩,最终成绩为 答辩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系部答辩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生通过答辩,最终成绩 系部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注:论文(设计)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建议成绩由答辩小组主要根据指导教师给定的初评成绩,;最终成绩由各系部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小组给出的建议成绩审核确定。

1.指导教师评阅书中,初评成绩、指导教师签名、日期须由指导教师亲笔填写;题目采用小四宋体,居中;评阅要点应分段写作,采用小四宋体,首起空两格,双倍行距。

2.学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不需作修改。

3.答辩书中,题目采用小四宋体,居中;答辩情况采用小四宋体,分段写作,首起空两格,双倍行距,最后一段应填写“经答辩小组评议,该生通过答辩,建议成绩为××。”或“经答辩小组评议,该生未能通过答辩,建议成绩为不及格。”字样;建议成绩、签名与日期须由答辩小组组长亲笔填写。

4.答辩书中,各系部答辩委员会审核意见采用四号宋体,首起空两格,填写内容为:“经审核,该生通过答辩,最终成绩为××。”或“经审核,该生未能通过答辩,最终成绩为不及格。”最终成绩、签名与日期须由各系部答辩委员会主任亲笔填写。

5.上述文本中,如采用英文书写形式,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不变。 6.论文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指导教师评阅书、学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书、白纸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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