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 3. 4条 场地挖方、填方边坡的坡度允许值,应根据地质条件、边坡高度和拟采用的施工方法,结合当地的实际经验确定。
挖方边坡,当山坡稳定,地质条件良好,土(岩)质比较均匀时,其坡度可按 表6.3.4-1 和 表6.3.4-2 确定。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挖方边坡的坡度允许值应另行计算: 一、边坡的高度大于 表6.3.4-1 和 表6.3.4-2 的规定;
二、地下水比较发育或具有弱结构面的倾斜方向与边坡的开挖面的倾斜方向一致,且两者走向的夹角小于45°时。
填方边坡,如基底地质良好,其边坡坡度可按 表6.3.4-3 确定。
注: ①表中碎石土的充填物为坚硬或硬塑状态的粘性土;
②对砂土或充填物为砂土的碎石土,其边坡坡度允许值均按自然休止角确定; ③St为饱和度(%)。
注: ①用大于25CM的石块填筑路堤,且边坡采用干砌者, 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②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山坡上填方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