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讯工具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情况,对员工在职期间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的使用规定如下:
1、进入生产厂区的员工上岗交时请将移动通讯工具关机或置于待机状态,个人财产有本人负责保管;因工作需要,分厂厂长和车间主任可携带移动通讯工具,仅限于通话使用;(特殊部门如电仪车间班长,经审批合格,备案后可携带移动通讯工具)
2、员工在上岗期间如确有需要使用通讯工具,可申请车间主任或分厂厂长协助处理。公司巡检领导、公司值班员、保卫科等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章每人次罚款100元,当值班长同时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罚款50元,分厂或车间负责人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罚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