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枣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枣庄市民政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卫发〔2017〕31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
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计生局、扶贫办、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开发基金会等五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鲁卫办字〔2017〕58号)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枣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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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枣庄市民政局-2-
枣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4日
枣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枣发[2016]3号),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开发基金会印发的《山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鲁卫办字〔2017〕58号)要求,为做好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经济负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前,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肺动脉瓣狭窄、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室间隔缺损)等7类11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2017年,基本完成我市罹患上述疾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集中救治任务。2018年基本完成我市罹患上述疾病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集中救治任务。对上述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总额,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二、工作内容(一)建立救治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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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为“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访问地址:www.jkfpsj.cn,用户名为各地行政区划代码,密码与前期调查核准工作使用的密码相同)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大病台账。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将核实核准的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数据,提供给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各区(市)要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二)开展医疗救治
1.确定定点医院。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证质量和安全、方便患者的原则,确定各区(市)人民医院作为大病专项救治的定点医院。对于技术力量薄弱的区(市)人民医院,由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市级医院通过对口支援、转诊、巡诊、派驻治疗小组等方式对其进行技术支持。对病情严重、确需到上级医院救治的,由区(市)定点医院转诊至市级定点医院进行集中救治(附件1)。
2.科学制订诊疗方案。各定点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可以在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结合医院实际和救治对象疾病特点,科学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诊疗方案,切实保障救治工作取得实效。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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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方式,明确入出院标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要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保证医疗安全。
3.组织医疗救治。各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乡村医生、计生专干担任专项救治工作的联络员和信息管理员,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有利条件,集中开展摸底调查,对符合救治条件的人员逐一建立工作台帐;要加强与贫困患者的联系,及时掌握贫困患者健康信息和救治需求。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辖区贫困患者信息,统一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院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对没有治疗意愿或放弃的人员要逐一登记造册,并由其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定点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领导参加的医疗保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科室,建立医院主要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负责、任务分工明确、流程合理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要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设置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对于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的病情危重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患者及家属同意后,主治医师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4.加强质量控制。定点医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严格执行诊疗规程,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严把消毒灭菌关,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减少手术并发症,杜绝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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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手术效果。市卫生计生委充分发挥各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制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和标准,成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专家组(附件2),对辖区内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三)支付方式
1.实行按病种付费。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将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肺动脉瓣狭窄、儿童动脉导管未闭、儿童房间隔缺损、儿童室间隔缺损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根据国家《关于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按照相关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确定各病种的单病种费用。
2.明确支付。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对符合11种大病临床路径的专项救治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报销比例提高5个点以上。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机构减免后,对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按规定的标准给予救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补偿,对医保合规报销剩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托底,贫困群众自付费用比例降到10%以下。省扶贫开发基金会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含肺动脉瓣狭窄、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室间隔缺损)和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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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农村贫困儿童,在落实医保、救助、保险等的基础上,仍有自付费用的,实行兜底治疗。
3.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各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证件和卫生计生部门发放的贫困人口健康卡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以及山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申请表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缴纳住院预付款,直接住院治疗。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按当地医保部门规定进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费用结算,并同时做好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信息“一站式”交互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具体办法按照市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办法〉的通知》(枣扶贫组办发〔2017〕3号)执行。
(四)加强信息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民政、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并确定专门人员登陆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和山东省健康扶贫信息平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区(市)上报的相关数据信息,各区(市)每月25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上月数据信息,上报数据要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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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是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改红利惠及群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计生、扶贫、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明确目标,夯实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市)要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落实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并落实部门责任。各区(市)卫生计生、民政、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报告工作进展;要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计生部门要开展病情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帐,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救治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民政部门要制订完善医疗救助,加大对贫困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扶贫部门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加强对贫困大病患者的帮扶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好医保精准扶贫。卫生计生、扶贫、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落实贫困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协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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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三)细化方案,加强督导。各区(市)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区(市)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在本方案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要精心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统筹做好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将对各区(市)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适时通报各区(市)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等情况。
(四)广泛宣传,总结提高。各区(市)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相关,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及时总结交流专项救治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的典型事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枣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市级定点医院名单
2.枣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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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枣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市级定点医院名单
枣庄市立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枣矿集团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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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枣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终末期肾病专家组
组长:王继军男枣庄市立医院主肾内科任医师副组长:田景友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肾内科副主任医师
施永仿男枣矿集团中心医院肾内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王庆芳女枣庄市立医院肾内科主任医师
刘咸峰男枣庄市立医院肾内科主任医师程广舟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陈长选
师
刘景勤女枣矿集团中心医院肾内科副主任医师戚成栋
师
二、消化肿瘤专家组
组长:阚士峰男枣庄市立医院肿瘤科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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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
男枣矿集团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
副组长:柴同海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消化科副主任医师
刘思海男枣矿集团中心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任庆涛男枣庄市立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伦增军男枣庄市立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赵月坤男北中医枣庄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王力群男北中医枣庄医院外科主任医师高华女北中医枣庄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卜广波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王洪建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李学国男枣矿集团中心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唐文东男枣矿集团中心医院胃肠外科副主任医师
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与白血病专家组组长:吴景才男
枣庄市妇保院血液病科主任医师
副组长:路苓女枣庄市立医院血液病科副主任医师
张宝华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
成员:曹建平
女枣庄市立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
枣庄市妇保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
康超男黄士锟
男
王峰男枣矿集团中心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周旋
男
枣矿集团中心医院血液病科主任医师
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8月24日印发
校对人:古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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