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学生活动室外场地使用申请表(十陵校区)
申请单位 活动名称 所赞助的学生载体活动 (有社会赞助时填写) 申请场地具体位置 场地面积(长×宽) 使用日期和具体时间 场地使用情况 是否悬挂横幅 (若有请注明横幅内容并在学校宣传部备案) 有无销售行为 有无音响设备 活动负责(指导)老师签字 活动负责学生姓名、电话 院系分团委、团总支书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报名 □散发传单 □募捐 □产品展示 □宣传 □问卷调查 □咨询 □其他 □有 □无 横幅内容: □有 □无 □有 □无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1、禁止没有载体活动的商业行为。 2、原则上不得有销售行为。场地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 3、不得使用音响设备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休息(如有特殊需要使用音响,时间必须控制在12:00-13:00;17:30-18:30并缴纳押金)。 校保卫处意见 4、不得影响交通等学校正常秩序。 5、注意维护场地、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与卫生。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办理时间:周一、三、五全天。 2.申请单位:各学院(部)分团委、校团委下属学生组织(含学 生社团)。
3.有赞助的学生活动申请使用室外场地需附商家营业许可证、法人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赞助协议及活动方案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4.此表一式三份,校团委、校保卫处、申请单位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