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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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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术追求和理想抱负水平,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的精神,培养更具创造性的研究型和更高级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学生创新需求,激活学生创新潜质,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创造,鼓励和支持不同兴趣、特长、禀赋、潜力的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协调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测评程序

第四条 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9月份进行。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研究生本人填写综合测评表进行自评,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和综合测评表上级综合测评小组。

第五条 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小组由班长、党支部、研究生代表共3人组成,负责对全班同学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在班级内公示并在无异议后将材料上交学院。

第六条 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秘书、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对全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公示终稿,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七条 如发现所提供材料存在夸大、冒名顶替和虚假伪造等情况的,直接取消本年度奖学金评选资格。

第三章 测评细则

第 测评指标体系:

第九条 德育模块 (一) 德育分计算

1.德育分 = 基本分 + 加减分。

德育分基本分为10分,满分为30分。德育基本分评分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具体要求如下:

(1)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满足此款要求可加1分。

(2)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满足此款要求可加1分。

(3)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满足此款要求可加2分。

(4) 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满足此款要求可加1分。

(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满足此款要求可加2分。

(6)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满足此款要求可加1分。

(7)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经济能力的物质享受。满足此款要求可加1分。

(8)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加强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预防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满足此款要求可加1分。

(二) 加分情况 1.导师评分

由导师填写德育评语表,结合实际评分,满分为5分。 2.任职加分 (1)任职分类

一类:校研究生会;

二类:校研究生会副(助理)/院研究生会/学院分团委副(适用于0+4辅导员);

三类:校研究生会/院研究生会副(助理)/团总支/校级社团负责人; 四类:校研究生会副/院研究生会/班长/党支部/院级社团负责人; 五类:校研究生会成员/院研究生会副/心理委员/校院级社团副部、干事; (2)任职加分明细表 任职基本分 一类 考核等级分 基本分 A B C D 5 +2 +1 +0 -5 4 +2 +1 +0 -4 3 +2 +1 +0 -3 2 +2 +1 +0 -2 1 +2 +1 +0 -1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说明:

1)担任多项职务加最高类分值,任职一学期得分按50%计算,任职不足一学期不加分; 2)关于寝室长职务,按照五类干部的50%加分(包括基本分及加分)。 3.社会实践

(1)研究生担任兼职政治辅导员,年度考核合格的加3分。

(2)由学校、研工部、学院推荐在机关、企业挂职者,考核合格按1分/学期给予加分。每期挂职时间要求两个月以上,小于两个月的视作短期实践加分(挂职锻炼以通知为准,须出示相关材料且盖章有效)。暑期社会实践等短期实践表现良好的团队负责人按1分/次给与加分,其他成员按0.5分/次给予加分。(暑期社会实践如果获奖按获奖加分,团队负责人加满分,其他成员按50%计)。

(3) 一学年内短期社会实践累积不超过3次。

4.嘉奖

(1)荣誉分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四类。

(2)校内(含院内)通报表扬加0.5分/次,且学年内累计不超过1.5分。 (3)荣誉加分:学年内获得多项荣誉时,按政治类荣誉、学术类荣誉、社会实践类荣誉、文体类荣誉、通报表扬及其他五类进行划分,注意:同类荣誉加取最高分,不同类荣誉分数累加。荣誉加分明细表:

类 别 加 分 国家级 5 省市级 3 校级 2 院级 1 (4)若研究生会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会”,团各加1分,加0.6分,以下级别加0.5分;若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会单项奖,加分以50%计。

(5)以上荣誉团体加分按各级别的50%计。 5.寝室文明建设

学年内,连续三次被评为院月度优秀寝室的宿舍个人加0.5分,一年上限1分。 (三) 减分情况

1.个人减分 类别 减分 通报批评 1 警告 3 严重警告 4 记过 5 留校察看 6 2.集体受通报批评,每个成员减1分,学年内可以累减。

3.在学校和学院寝室检查中连续3次不合格的,所在寝室学生每人扣1分。 4.研究生参与学校、学校重要工作工作不到位引起不良影响者扣分,每次扣1分。 第十条 智育模块 (一) 智育分计算

1.一年级硕士生/博士生:智育分 = 导师评分(满分10分)+ 平均绩点×10 + 加减分。

2.二年级硕士生/博士生:智育分 = 基本分(30分) + 导师评分(满分20分) + 加减分。

说明:智育分不设上限,出现负分以0分计。 (二) 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习质量的主要指标 1.课程成绩绩点换算 百分制成绩 绩 点 五分制成绩 绩 点 90 -100 4.0-5.0 优秀(A) 4.5 80 - 3.0-3.9 良好(B) 3.5 70 -79 2.0-2.9 中等(C) 2.5 60 -69 1.0-1.9 及极(P) 1.5 60以下 0.0 不及格(F) 0.0 2.平均绩点计算公式

Σ(学位课学分×绩点×0.7+非学位课学分×绩点×0.3)

平均绩点=

Σ学位课学分×0.7+Σ非学位课学分×0.3

说明:学位课、非学位课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划分 (三) 加分情况 1.专利、软件著作权加分

(1)研究生获得国家专利(受理)加分明细表

发明专利授权(受理) 分类 第一完成人 第二完成人 人 2(1)(导师加分 5(2) 第一加4分和1.5)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分类 第一完成人 加分 说明:

1)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每学年加分不超过5个(其中每类不超过(含)3个),授权发明专利加分不受,发明专利受理分最多加5项。

2)软件著作权的认定时间为授权时间。

3)专利、软件著作权完成人排序以学院认定为准。 4)专利、软著所属第一单位需为“浙江工业大学”。 2.科技立项加分 科技立项加分明细表 等级 加分 说明:

1)团队项目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分别计相应分值的100%、80%、60%,其他完成人以50%计,第六完成人及以后均不加分;

2)省级(含)以上项目立项加相应分值的50%,省级以下项目立项不加分,结题加全分。

国家级及以上 6 省级 4 市(厅)级 2 校级 1 院级 0.5 3 第二完成人 1.5 第三完成人 0.5 0.5(0) 第三、四、五完成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立项,以最高级别的立项对应加分; 4)如项目参赛获奖则按奖项类别加分,不加立项分;

5)研究生带队、本科学生参与的科研立项(本科学生需占团队总人数的50%以上,且至少有一名本科生排名前三),以1.2系数加分;

6)本科期间立项的项目,研究生期间按期完成并结题的加相应分值的50%。 7)导师主导及挂名项目(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不属于可加分项目。

8)项目级别由奖学金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定,项目立项与结题以主办单位正式文件为准。

3.科技获奖加分

(1)科技获奖分国家级及以上、省级、市(厅)级、校级四类,以一、二、三、四表示竞赛主办者所设的奖项层次。市(厅)级及以上奖项第四层次以下不予加分,市(厅)级以下奖项第三层次以下不予加分。

(2)科技获奖加分明细表 等级 国家级及以上 一 二 加分 10 6 说明:

1)团队项目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分别计相应分值的100%、80%、60%,其他完成人以50%计,第六完成人及以后均不加分;

2)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级别分;

3)在获奖的等级认定时,主要依据赛事主办方、颁奖单位的级别而界定。优胜奖、鼓励奖均不加分;特等奖根据赛事级别由奖学金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定。

4、发表论文加分

4 3 5 4 3 2 4 3 2 1 3 2 1 三 四 一 省级 二 三 四 一 市(厅)级 二 三 四 一 校级 二 三 期刊 SCI源刊一区 18分/篇 12分/篇 8分/篇 6分/篇 5分/篇 8分/篇 5分/篇 3分/篇 2分/篇 10分/篇 7分/篇 4分/篇 2分/篇 分值减半 (含录用) 二区或CCF推荐A类期刊 三区或CCF推荐B类期刊 四区或CCF推荐C类期刊 SCI索引的其他期刊 EI或A类计算机学院权威刊物 (含录用) A类 其他 B类 会议 CCF推荐A类会议 CCF推荐B类会议 CCF推荐C类会议 EI或ISTP会议 无检索科研会议,包括尚处于录用或公开发表状态,但未被SCI/EI检索的论文 说明:

1) 若第一作者为导师,则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加该类别满分;若第一作者不为导师,则第二作者得分按50%计算;若第一、第二作者均为导师(经学院认定的),则第三作者得分按50%计算;其他情况下第三作者及以后均不加分;

2)若被SCI期刊一区、二区收录或CCF认定A类期刊、会议收录,需导师认定学生工作量;

3) SCI分区、CCF推荐刊物,A/B类期刊以当前最新版公布的为准;EI计算机学院权威期刊包括:中国科学(F辑)、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自动化学报、

科学通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报(英文版)。

4)若期刊分属不同类别,以最高级别加分;

5)论文认定标准为见刊或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或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 6)论文有效时间期限为前一年9月1日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同一篇文章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时使用过,不能再在第二学年的综合测评中使用;

7)第一作者单位须标注“浙江工业大学”;

8)若同一论文第一学年公开发表,第二学年被SCI、EI收录情况下,第二年取两类差值分。

9)论文在刊物的增刊发表的按相应级别的50%加分处理。

10)如发现有研究生出现同一篇论文重复违规加分现象,将取消综合测评资格。

5.语言类及其他相关的加分情况

(1)高级工程师、高级资格级别计算机类证书加2分/门。

(2)非计算机类证书加0.5分/门(英语四、六级和普通话除外),每学年累计不超过2分。

(3)加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此项加分最终由奖学金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定。 6.创业实践

本院在读研究生作为法人创立公司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每个公司加3分,具体分配由学生公司决定后报学院审核备案,每个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此类加分一次。

(四)智育加分说明:

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智育各模块上的加分权重如下所示,博士研究生加分权重均为100%。 类型 绩点 专利、软著 科技立项 科技获奖 发表论文 语言类及其他 学术型 100% 80% 100% 100% 100% 100% 专业型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五)减分情况

课程不及格减1分/门。课程补考不及格减1分/门。

第十一条 文体模块 (一)文体分计算

1.文体分 = 基本分 + 加减分。 2.文体分基本分为6分,满分为10分。 (二)加分情况

1.校级及以上运动会第1名加4分/项,2-3名加3分/项,4-6名加2分/项,7-8名加1分/项,可以累加。团体获奖项目成员得分按名次分的50%计算。运动会参赛基本分为0.5,取得名次分则不加参赛基本分。

2. 基础学科类竞赛(如学术报告大赛)、文体、美术、摄影等赛事获奖加分如下: (1) 获奖分国家级及以上、省市级、校级、院级四类,以一、二、三、四表示竞赛主办者所设的奖项层次。

(2) 加分明细表:

等级 一 加 分 4 等 级 一 加 分 2 (3)集体获奖项目均按名次的50%计算,如有负责人,加该层次满分。 (4)各赛事取得名次后参照表格加相应的名次加分,不再加参与分。

(5)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层次分。(例:马拉松以校级参与性质加分) (7)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以后等级依次类推;

(8)在获奖的等级认定时,主要依据赛事主办方、颁奖单位的级别而界定。

1 0.5 0.2 1 0.5 0.3 0.1 3 2 1.5 3 2 1.5 1 国家级及以上 二 三 四 一 省市级 二 三 四 校 级 二 三 参与 一 院 级 二 三 参与 (三)减分情况

无故缺席各类竞赛,造成不良后果减1分/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当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情况的个人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报校研究生工作部同意后,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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