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从事起重机械监督检验的技术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并按授权项目范围开展监督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起重机械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以下统称起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三条 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起重机,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 本规程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1983)和各类起重机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 检验机构应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起重机,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 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 从事起重机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起重机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附录1,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一)被检设备状况、检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二)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起重机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第九条 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起重机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起重机械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并必须配戴检验人员资格证胸卡。
第十条 起重机受检单位及安装、改造(大修)和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 起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和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格式)》(附录3,以下简称《检验报告》)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
求和方法应当按照《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录2,以下简称《检验内容与方法》)的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 现场检测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
第十三条 原始记录表不得少于《检验内容与方法》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
第十四条 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第十五条 原始记录必须有检验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并应当有校核人员的校核签字。 第十六条 完成检验工作后,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填写并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七条 《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既无测试数据又无需要说明的情况时,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符合”、“/”(无此项)或“不符合”。“结论”一栏中只填得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第十 起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的判定条件为:
(一)验收检验判定条件:重要项目(《检验报告》中注有“※”的项目,下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检验报告》中未注有“※”的项目,下同)不合格不超过3项(含3项)且满足本条第3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二)定期检验判定条件: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5项(含5项)且满足本条第3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三)对上述两款条件中不合格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方可出具结论为“合格”或“复检合格”的《检验报告》。
凡不合格项超过合格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并出具相应结论的《检验报告》。对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起重机,施工或使用单位修理后可申请复检。
第十九条 《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4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
(一)满足第十合格判定条件的起重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
(二)不满足第十合格判定条件的起重机,检验结论填写“不合格”;
(三)复检后满足第十合格判定条件的起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合格”;
(四)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合格判定条件的起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不合格”。
第二十条 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起重机,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 检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因检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违反本规程规定的,将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机构和当事人的责
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录1:
起重机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仪器、量具名称 万用表 绝缘电阻测量仪 接地电阻测量仪 钳型电流表 经纬仪 水准仪 测拱仪 便携式测距仪 转速表 测厚仪 称重仪 声级计 温湿度计 百分表 压力表 点温计 弹簧秤 ±2% 精度要求 备注 ±1.5% ±2% ±2% 4” ±2.5mm/km ±1.5mm ±1km/h ±0.5% ±1% 0.1dB(A) ±2% 0.01mm ±7Pa ±1% ±0.6N 自制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游标卡尺 钢卷尺 钢直尺 塞尺 力矩扳手 放大镜(20倍) 线锤 常用电工工具 便携式检验照明灯 钢丝绳探伤仪 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 便携式磁粉探伤仪 照相机 0.02mm 1级 1级 1级 水平1%;垂直5% A1试片 选用 选用 选用 选用 附录2:
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桥架型起重机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1.1 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安装单位应提供: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1.2 1. 技 术 资 1.3 料 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4 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查阅资料。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检 验 方 法 用于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2.1 起重机,应有保护司机安全与健康必要的防护措施。 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 外观检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2.2 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应涂红色安全色。2.3 吊具、台车,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2. 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到的部位周围的人作业 行通道和人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环境 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5m,无人及 外观 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1m。如安全距离不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 起重机上应有安全方便的检修作业空间或2.5 提供辅助的检修平台。 通向起重机及起重机上的通道应保证人员安全、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2.6 方便地到达,任何地点的净空高度应不低于1.8m,尺和测力装置测量。 其梯子、栏杆和走台应符合GB6067的有关规定。 外观及作业现场检查。 2.4 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外观检查。 修)后验收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 现场检查。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3. 金 属 结 构 3.1 产生裂纹。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产生严尺、测厚仪等工具或仪器测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量;计算承载能力。主梁下挠复,应报废;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达到的测量方法同3.3上拱度的测水平线下S/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发生锈量方法。 蚀或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应报废。 检验 项目 3. 金 3.2 属 结 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的联接状况。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 外观检查,必要时可用探检 验 方 法 陷。螺栓或铆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伤仪检查焊缝质量或用力矩构 新安装的桥、门式(包括电动葫芦桥、门式)起重机的主梁上拱度为(0.9~1.4)S/1000,门式起重机的上翘度为(0.9~1.4)L1/350;电动单梁、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主梁上拱度为(1~1.4)S/1000。载荷试验后桥、门式起重机拱度应不小于0.7S/1000,上翘度应不小于0.7Ll/350;电动单梁、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主梁上拱度应不小于0.8S/1000。 3.3 箱型梁起重机检测主梁上翼缘板,桁架起重机检测轨道,工字钢轨道检测下翼缘中心。检测条件:空载,断电。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开至轨道端部,门式起重机将小车开至支腿上方。具体方法如下: 1.钢丝法:用0.49~0.52mm的钢丝拉在主梁上,一端固定,一主梁上端拉有150N的弹簧秤,将等高拱度和块H放在端梁中部钢丝与端梁之上翘度 间,测量跨中S/10范围内筋板处钢丝与主梁间的距离h,主梁上拱度为F=H-h-Δ。Δ为钢丝自重影响修正值(见附表1)。 2.水准仪法:将水准仪放在适当位置,调平,分别测量主梁跨中S/10筋板处、端梁中心(支腿)、悬臂端的标高进行计算。 3.4主 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1m梁腹板在离受压区翼缘板H/3以内不大于0.7δ,其的局部余区域不大于1.2δ。 平面度 新安装起重机,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应测量跨度偏差。 采用可分离式端梁并镗孔直接装车轮结构的平尺放在腹板上,用钢直尺测量平尺与腹板之间的间距,取最大值。 1.用平尺卡住钢卷尺,另一侧拉150N弹簧秤,测量同一高度处一侧车轮外端面与另一的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梁侧车轮的内端面的距离,则跨式(悬挂)起重机跨度极限偏差:S≤10m时,3.5 △s=±2mm,S>10m,△s=±跨度 [2+0.1(S-10)]mm;采用焊接连接的端梁及角尺计量修正值。 偏差 型轴承箱装车轮结构的通用桥式起重机△s=± 2.采用精度不小于1.5mm的修正值(见附表2),再加上钢卷度S等于实测距离加上钢卷尺5mm,相对差不大于5mm。通用门式起重机测距仪,测量同一高度处一侧车轮跨度极限偏差为:S≤26m,△s=±8mm,相对外端面与另一侧车轮的内端面的差不大于8mm,S>26m,△s=±10mm,相距离,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对差不大于10mm。 3.6.1 小于50t的正轨箱型梁及半偏轨箱型梁的轨距极限偏差:端处为±2mm,跨中,当S≤19.5m,3.6 为+1~+5mm,当S>19.5m,为+1~+7mm。小车 其它梁不超过±3mm。 轨道 3.6.2 轨道接头的高低差d≤1mm,侧向错位f≤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1mm,接头间隙e≤2mm。 尺和塞尺测量。 用钢卷尺测量。 3.6.3 两端最短一段轨道长度应大于1.5m,在轨道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端部应加挡块。 尺测量。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3.7.1 司机室的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司外观检查。 机室与起重机联接应牢固、可靠。 3.7 3. 司 金属 机 结构 室 度一般不低于2m,底部面积不小于2m2。门的开尺测量。 门方向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新安装起重机,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 方法同3.5项,但应测量同应测量大车轨距偏差。大车轨距的极限偏差为:一高度处一侧导轨外侧面与4.1 S≤10m,△s=±3mm;S>10m,△s=±〔3+另一侧导轨内侧面的距离,测4. 大 车 4.3 轨 道 4.4 固,垫片不得窜动。 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4.5 陷。悬挂起重机运行不应有卡阻现象。 5. 主 5.1 吊 5.1.1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外观检查。 用铸造吊钩。 外观检查。 10mm,且不大于吊车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压板固定牢外观检查。 4.2 0.25(S-10)〕mm。最大不超过±15mm。 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2mm。 轨道实际中心与梁的实际中心偏差不超过用钢卷尺测量。 量三次取平均值。 用塞尺测量。 3.7.3 司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司机室内部净空高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机室外音响信号,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 验。 3.7.2 司机室内应设合适的灭火器、绝缘地板和司 外观检查,音响信号通电试检 验 方 法 要 零 部 件 与 机 构 钩 5.1.2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20倍不得补焊。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按GB10051.2放大境检查,打磨,清洗,用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按行业沿用磁粉、着色探伤检查裂纹缺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板钩陷。用卡尺测量断面磨损量。 衬套磨损达原尺寸50%时,应报废衬套。 5.1.3 开口度增加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 5.2.1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检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端固定查滑轮和卷筒的槽型、直径是应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电否与选用的钢丝绳相匹配。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5.2 钢 丝 绳 及 其 固 定 动葫芦不少于3个),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附表3的要求。 5.2.2 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2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 5.2.3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5.2.4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外观检查。 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5.2.5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用卡尺测量。 将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 外观检查。 5.2.6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4规定的数值。 5.3 滑轮 5.3.1 滑轮直径D0min(D0min=h2·D)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5.3.2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检 验 方 法 a.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测量。 b.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5.3 c.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滑轮 或槽底出现沟槽。 5. 5.3.3 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主 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距。 要 5.4.1 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零 动器,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闭的。吊运炽部 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发生事故后件 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与 机 构 5.4 套驱动装置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制 5.4.2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动 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器 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 5.4.3 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5.4.4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通过载荷试验验证。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5.4.5 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测量。 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 5.5.1 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5.5 栓不得缺损。 减 5.5.2 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速 温度和振动,必要时打开观察器 盖检查或用仪器测量。 5.6开 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式齿轮 5.7 车轮 5.8 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50%或踏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5%时,应报废。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联轴器 撞击声。 5.9.1 卷筒直径D0min(D0min=h1·d)的选取不应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5.9 小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尺测量。 卷 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 筒 5.9.2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5.10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导绳器 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5.11 环链 环链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测量。 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外观检查。 6.1.1 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6.1 6. 电气设电 备及电气 器元件 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 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起重良好,无破损或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结合环境与工况,查验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的选用。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 器元件,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续6.1 6.1.1) 检 验 方 法 电气设6.1.2 馈电装置 备及电 a.大车供电裸滑线除按2.3规定涂红色安器元件 全色外(导电接触面除外),还应在适当位置目测检查。 装设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 b.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应可靠接触; 6. c.移动式软电缆应有合适的收放措施。 电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气 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接触器、开关全部处于闭合状态,使起重机电气线路全部导通,将500V兆欧表L端接于6.2 电气线路,E端接于起重机金线路 属结构或接地极上,测量绝缘绝缘 电阻值。上述方法有困难时,可采用分段测量的方法。测量时应将容易击穿的电子元件短接。 断电,人为使起重机上的 起重机供电电源应设总电源开关,该开关6.3 应设置在靠近起重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总电源地方,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开关 气设备。 6.4.1 电气隔离装置 起重机上低压的总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切断所有动力电源的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起重机上未设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时,总电源开关应具有隔离作用。 6.4.2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6.4 电 气 保 护 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由自动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自动断路器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选取。 6.4.3 失压保护 起重机上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 人为断开供电电源,重新接通电源后,未经手动操作相应开关,起重机上总电源回路应不能自行恢复接通。 外观检查,查验总电源回路中实际使用的短路保护装置是否符合本条要求,必要时校验。 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 6.4.4 零位保护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断开总电源,将某一机构控制器手柄扳离零位,此时接通总电源,该机构的电动机应不能启动。各机构按照上述方法分别试验。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6.4.5 机构的过流保护 起重机上的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保护。交流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可以采用过电流继电器。笼型交流电动机可采用热继电器或带热脱扣器的自动断路器做过载保护。 采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绕线式异步电动机6.4 6. 电 气 电 气 保 护 时,在两相中设置的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5倍。在第三相中的总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25倍加上其余各机构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保护笼型交流电动机的热继电器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倍。 6.4.6 超速保护 铸造、淬火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他由于调速可 1.查看电气控制线路图,超速时,电动机能断电,制动器能自动制动。 2.断开电气联锁触点,起升 检查过流保护的设置和整定。 检 验 方 法 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机构,应有超速保护措施。 机构电动机应不能启动。 6.4.7 电磁式起重电磁铁交流侧电源线,应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以保证起重机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电磁式起重电磁铁可设置备用电源。 6.4.8 便携式控制装置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目测检查,通电试验。 采用便携式控制站或手电门控制时,按钮仪表测量其电压不应大于盘上应设满足7.9项要求的紧急断电开关;按50V。 钮盘的控制电缆应加设支承钢丝绳;按钮盘按钮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特低电压,按钮功能有效;按钮盘一般应采用绝缘外壳;外壳应坚固,受正常的无意碰撞不应发生损坏。 起重机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应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有合适的照明,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仪表测量。 能失电。起重机上设对作业面的照明时,应考虑防震措施。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得6.5 照 明 大于220V。无专用工作零线时,照明用220V交流电源应由隔离变压器获得,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且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用自藕变压器直接供电。 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应有明6.6 显的信号指示。起重机(手电门控制除外)应信 设有示警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工作场地范号 围内应能清楚地听到。 验。 查验配置情况并操作试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6.7.1 电气设备的接地 起重机上允许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金属结构必须是一个有可靠电气连接的导电整体。如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时,应另设接地干线或跨接线。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均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联接。 6. 电 气 6.7 接 地 6.7.2 金属结构的接地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 检 验 方 法 1.目测法检查起重机的接 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地型式; 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N或 2.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TT接地系统。零线重复非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接地电阻。测量重复接地电阻4Ω;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采时,应把零线从接地装置上断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开。 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应不大于50V。 起升机构应设起升高度限位器,吊运炽热金 空载,吊钩慢慢上升碰撞限位7. 安全 7.1 属的起升机构应装两套高度限位器,两套开关动装置,应停止上升运行。如设有二高度 作应有先后,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和尽量采套限位器时,应分别将一套限位开装置 限位器 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功能可靠、有效。 及 7.2 防护 行程限芦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小车和手动起重机运行措施 位器 机构除外),且可靠有效。 的运行。 压上行程开关,应停止向运行方向 大、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电动葫 大小车分别运行至轨道端部,关短接后试验。 除维修专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桥式大于20t、 起升少量载荷,保持载荷离7.3 门式大于10t的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器。当载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起重量荷达到额定载荷90%时,应报警;当载荷超过额定击加载,先至报警,再至断电,器 载荷但不超过额定载荷110%时,应断电。 7.4 防风 装置 7.5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装设夹轨钳、锚定装置或铁鞋等防风装置。其零件无缺损,工作分别有效。 大、小车运行机构或其轨道端部应分别设缓分别查验载荷是否满足规定。 做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或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 缓冲器冲器或端部止挡,缓冲器与端部止挡或与另一台外观检查、空载试验。 和端部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挡止挡 7.6 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大车轨道设在工作面或地面上时,起重机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扫轨板 应设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道应不大于10mm。 尺测量。 7.7 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装设防外观检查。 防倾翻倾翻安全钩。小车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安全钩安全钩 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 7.8检 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靠近滑线一侧应设固定可外观检查。 修吊笼 靠的检修吊笼或提供方便检修滑线且安全的设施。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紧急断电开关7.9 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紧急断的地方。 电开关 检查各机构动力电源的接线,应全部从总电源接触器或自动断路器的出线端引接;切断紧急断电开关,检查各机构电源是否切断且紧急断电开关不能自动复位。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7.10 进入起重机的门和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 进入起重机的门或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打开时,总电源不能接通,如处于运行状态,总电源应断开,所有机构运行均应停止。 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的部位,均应 外观检查防护板的设置及防护是否有效。 检 验 方 法 通道口须设有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当任何一个门打开7. 安全 装置 及 防护 措施 7.12 均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的电气设防护罩 备应装设防雨罩。 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各机构运转8. 试 验 8.1 正常,制动可靠;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空载 联锁 保护 7.11 时,起重机所有的机构应均不能工作。 滑线防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 护板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 外观检查设置及防护是否有效。 通电,各安全装置试验合格后,进行空载起升、运行试作正常;大小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 验。检查各机构运行和控制系试验 统是否有异常。 各机构运转正常,无啃轨和三条腿现象。静态刚性要求如下:对A1~A3级不大于S/700;对A4~A6级不大于S/800;对A78.2 级不大于S/1000;悬臂端不大于L1/350或额定 L2/350。试验后检查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载荷 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试验 陷。 起吊额定载荷,进行起升、运行联动试验。静态刚性测量时,小车位于跨中,从实际上拱值算起,测量小车位于跨中时的下挠值,测量方法同上拱度的测量方法或在主梁跨中(或悬臂)贴一标尺,用水准仪或经纬仪或测拱仪测量吊载前后差值。 新安装、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机应进行此项试验。起吊额定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加载至1.25倍的额定载荷,悬 将小车停在跨中和悬臂端,起升机构按1.25倍额定载荷加载,按检验内容与要求空不少于10min,卸载后检查永久变形情况,进行试验和检查。检验后必须8.3 重复三次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此时主梁上拱静载 度不小于0.7S/1000(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不试验 小于0.8S/1000),悬臂端上翘度不小于0.7L1/350或0.7L2/350。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其动作数值。 恢复起重量器的连接或 新安装、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机应进行此项试验。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按照工作循环和电动机允许的接电持续率进行起升、制动、大小车运行的单独和联动试验,延续不少8.4 动载 试验 于一小时。起重机的结构和机构不应损坏,联接无松动。 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灵活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每一工况的试验不得少于三次,每次动作停稳后再进行下次启动,并必须注意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卸载后,检查机构及结构各部件有无松动和损坏等异常现象。检验后必须恢复起重量器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塔式起重机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1.1 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安装单位应提供: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基础及轨道等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1.2 c.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1. d.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技 的证明文件。 术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资 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料 1.3 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4 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2. 2.1 作 工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6m。 起重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目测检查,必要时实际测量。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检 验 方 法 业 环 境 及 外 观 2.2 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以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2.3 电压kv 1~安全距离m <1 15 40 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 1.5 1.0 3.0 1.5 4.0 2.0 110 5.0 4.0 6.0 6.0 ~~0 206022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 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和平衡重、臂架头2.4 部、外伸支腿和夹轨器要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要有红色标志。 塔机适当部位应有清晰的产品标牌和质量 外观检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2.5 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高于30m的起重机顶端和两臂端应装设红2.6 色障碍灯。 目测检查。 修)后验收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 目测检查。 3. 金 属 结 构 3.1 起重机的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严重塑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性变形和产生裂纹。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尺、测厚仪等工具测量。 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果不能修复,应报废;发生锈蚀或者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否则应报废。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3.2 陷。螺栓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位置应与设计要3.3 求相符,保证正常工作时不位移、不脱落。 塔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的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 3. 点)的塔身上,其中心位于塔身金 中心线上,臂架转到其纵向轴线属 结 的位置,分别在X、Y轴的两个构 方向上用经纬仪测量两标尺水平误差,即垂直度误差。 斜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05m,斜梯的扶手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间宽度不小于600mm,踏板应由具有防滑性尺测量。 3.5 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斜梯及扶手固定可靠。 3.4 与塔身的一个截面中心线重合重的重量,检查安装状况。 将标尺分别水平固定在臂架铰点附近和基础节(或最高附着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联接状况。 根据安装说明书确认平衡检 验 方 法 直立梯两撑杆间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为250~300mm,直立梯与后面主结构腹杆间的距尺测量。 离不小于160mm,当梯子设于起重机内部时,梯子3.6 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否则在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直径≥650mm,间距为700±50mm的护圈。直立梯及护圈固定可靠。 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第一个小平台应不超过10m高度处,以后每6~尺测量。 8m设置一个。平台和走台宽度应不小于500mm,在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50mm高的挡3.7 板。臂架走台的设置应符合GB5144-1994第4.4条规定。对快装塔式起重机或变幅小车上设置与小车一起移动的安全工作平台时,可以不设臂架走台。 对附着式起重机,附着装置与塔身节或建3.8 筑物的联接必须安全可靠,联接件不应缺少或松动,并符合安装说明书要求。 4. 司 4.1 机 室 情况下,起重机的活动部件不会撞击司机室。司机室内应有绝缘地板和灭火器。 司机室应固定牢固,并能与回转部分同步回转,其位置不应在臂架正下方,在正常工作外观检查。 查阅安装说明书,目测检查。 司机室必须具有良好的视野,其结构必须4.2 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启;通过地4.3 板进入司机室的,门必须向内开启;顶棚有活动门时只能向上开启。所有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 司机室内操纵装置的布置应能避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性。司机室内明显部位应有起重力矩特性4.4 曲线等标牌,在所有手柄、手轮、按钮及踏板的附近处,应有表示用途和操作方向的醒目标志。 外观和实际操作检查。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固定式塔机的混凝土基础应满足设计要求,并能提供1.2b规定的资料。轨道式塔机5. 5.1 基 础 要求压实,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轨枕之间应填满碎石,碎石粒度为20~40mm,严禁采用河卵石替代碎石。 5.2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 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在使用过程6.1 中轨道不得移动。钢轨接头必须有轨枕支承,不得悬空。 起重机轨道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6. a.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不大于头间隙和轨顶高度差用钢直轨 2.5/1000,安装起重机后,其倾斜度不大于5/1000; 尺测量。 道 b.轨距误差不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6.2 不大于6mm; c.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与另一侧接头错开距离不小于1.5m,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 用水平仪和标尺测量。接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的轨道基础,在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按设计外观检查。 检 验 方 法 用支腿工作的起重机的工作场地应平整、6.3 坚实,保证在工作时回转支承面与水平面倾斜度不大于2.5/1000。 7.1.1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外观检查。 用铸造吊钩。 7.1.2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焊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按7.1 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7. 主 要 7.1.3 开口度增加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零 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部 原尺寸的15%。 件 7.2 与 钢 机 丝 构 绳 及 其 固 定 吊 用水平仪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20倍放大境检查,打磨,清洗,用磁粉、着色探伤检查裂纹缺陷,用卡尺测量断面磨损量。 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钩 尺寸的10%。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7.2.1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应可靠,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附表3的要求。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检查滑轮和卷筒的槽型、直径是否与选用的钢丝绳相匹配。 7.2.2 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有保留3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 7.2.3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7.2.4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 将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7.2.5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7.2.6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4规定的数值。 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7.3.1 滑轮直径D0min(D0min=k2·D)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6规定的数值。 7.3.2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7.3 滑 7. 主 要 零 部 件 与 机 构 7.4 制 动 器 7.4.1 起重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或具有相同功能的装置。起升和动臂变幅机构应采用常闭外观检查,操作观察。 制动器,回转机构、运行机构、小车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应保证起重机制动时平稳性要求。 7.4.2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 7.4.3 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7.4.4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通过载荷试验验证。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轮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检 验 方 法 ①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测量。 ②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③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或槽底出现沟槽。 7.3.3 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距。 7.4.5 制动轮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 7.5.1 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7.5 栓不得缺损。 减 7.5.2 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速 油。 器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 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温度和振动,必要时打开观察盖检查或用仪器测量。 7.6开 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式齿轮 损。 7.7 车轮 7.8 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50%或踏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5%时应报废。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联轴器 撞击声。 7.9.1 卷筒直径D0min(D0min=k1·D)的选取7.9 卷 筒 不应小于附表6规定的数值。卷筒两测边缘的高度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高出值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7.9.2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测量。 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8.1 电气 8. 设备 电 及 气 电器 元件 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 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应与供电电源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起重机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无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结合环境与工况,查验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的选用。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8.2 线路 绝缘 断电,人为使起重机上的接触器、开关全部处于闭合状态,使起重机电气线路全部导通,将500V兆欧表L端接于电气线路,E端接于起重机金属结构或接地极上,测量绝缘电阻值。上述方法有困难时,可采用分段测量的方法。测量时应将容易击穿8. 的电子元件短接。 电 起重机供电电源应设总电源开关,该开关气 8.3 应设置在靠近起重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总电源地方,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开关 气设备。 8.4 电 气 保 护 8.4.1 电气隔离装置 起重机上低压的总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切断所有动力电源的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起重机上未设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时,总电源开关应具有隔离作用。 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 检 验 方 法 8.4.2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由自动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自动断路器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选取。 8.4.3 失压保护 外观检查,查验总电源回路中实际使用的短路保护装置是否符合本条要求,必要时校验。 人为断开供电电源,重新 起重机上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接通电源后,未经手动操作相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应开关,起重机上总电源回路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 8.4.4 零位保护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应不能自行恢复接通。 断开总电源,将某一机构控制器手柄扳离零位,此时接通总电源,该机构的电动机应不能启动。各机构按照上述方法分别试验。 8.4.5 机构的过流保护 起重机上的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保护。交流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可以采用过电流继电器。笼型交流电动机可采用热继电器或带热脱扣器的自动断路器做过载保护。 采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绕线式异步电动机时,在两相中设置的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5倍。在第三相中的总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25倍加上其余各机构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保护笼型交流电动机的热继电器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倍。 检验过流保护的设置和整定。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8.4.6 断错相保护 供电电源应设断错相保护装置。 采用通电试验方法: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将任意两相线换接,总电源接触8.4 电气 保护 8. 电 气 8.4.7 便携控制装置 a.控制电源电压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 b.控制装置上必须设有能够断开总电源的紧急开关; c.控制装置一般情况应采用绝缘外壳。 起重机的司机室应有合适的照明,当动力8.5 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起重机上装设照 对作业面的照明时应尽量考虑防震措施。固定明 式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20V。 8.6 信号 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应有明显外观检查。 的信号指示。 外观检查。 器不应接通。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其电压不应大于50V。 检 验 方 法 8.7.1 电气设备的接地 起重机上允许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金属结构必须是一个有可靠电气连接的导电整体。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8.7 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均应与金属结构间有接 可靠的接地联接。 地 8.7.2 金属结构的接地 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N-S接地系统,并设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有雷击可能的起重机,一般不必另行设置避雷针或附设避雷针,其整体结构可以做8.8 为接闪器和引下线。司机可能触及的金属构架防 必须与起重机整体金属结构有可靠的金属连雷 接,每侧大车轨道的两端均应设置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9. 安 全 9.1 高度 限位器 起重机应装有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 1.外观检查起重机的接地型式; 2.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测量接地电阻时,应把零线从接地装置上断开。 防雷接地电阻通常采用工频接地电阻测量仪,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空载,吊钩慢慢上升碰撞限位器应能停止吊钩起升,只能作下降操作。 限位装置,应停止上升运行。 装 置 及 9.2 防 起重量护 器 措 施 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器,当载荷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三次,起重量器不动作;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发出超载报警信号,此时应已切断上升方向动作,载荷不超过110%额定载荷。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起重机必须安装力矩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加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1.增幅法:按特性曲线选择某一幅度的额定载荷,小车位于该幅度上,起吊额定载荷,然后逐渐增大幅度至发出超载报警信号,此时应能终止增大9. 幅度的运行,力矩不得超过安 110%的额定力矩。 全 装 置 及 动三次,力矩器不应动防 作;保持载荷离地面100~护 200mm,逐渐无冲击加载至措 发出超载报警信号,此时应能施 切断上升方向动作,力矩不得超过110%的额定力矩。 9.4 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 大小车分别运行至轨道端部,压上行程开关,应停止向运行方向的运行。 9.3 2.增重法:选定某一工作幅力矩限度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制器 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检 验 方 法 行程限并与行程限位器开关挡铁配合良好,可靠有位器 效。 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9.5 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动作试验,实际测量。 强迫换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小车行程限速 位器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缓冲距离大于200mm。 9.6 动臂式起重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防后翻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以及防止臂架反弹后翻装置 的装置。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起重机,应安装9.7 回转器,起重机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回转 必须保证可自由旋转。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 构,应安装安全极限力矩联轴器。 9.8 对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应设小车断绳保护动作试验,实际测量。 动作试验,目测检查。 小车断装置。 目测和实际测量。 绳保护装置 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起重机,应9.9 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风速仪 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风速仪应安装在起重 机项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 目测和实际测量。 9.10 轨道式起重机应装设夹轨器等防风装置。其零件无缺损,工作有效。 做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 防风 装置 9.11 大车运行机构和小车变幅机构轨道端部应缓冲器 设缓冲器和端部止挡,并且配合良好。端部止外观检查、空载试验。 和端部 挡应固定牢固,两边端部止挡应同时接触缓冲止挡 器。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9.12 在轨道上运行的塔机大车运行机构应设扫用钢直尺测量。 扫轨板 轨板:扫轨板距轨道应不大于5mm。 9. 9.13 安 防护罩 均应装设防护罩。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 全 9.14 装 防脱轨使轮轴折断,小车也不能掉落。 置 装置 及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防 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紧急断电开关护 措 施 9.15 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紧急断的地方。 电开关 电源是否切断且紧急断电开关不能自动复位。 10. 10.1 液 压 系 统 10.2 装置。并应工作可靠、无漏油现象。 顶升液压缸必须具有可靠的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用软管连接。 按液压系统使用说明书进行确认检查。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目测检查。 断紧急断电开关,检查各机构自动断路器的出线端引接;切线,应全部从总电源接触器或 检查各机构动力电源的接目测检查。 必须设置使小车运行时不脱轨的装置,即有效。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 外观检查设置及防护是否检 验 方 法 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各机构运转11.1 正常,制动可靠;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空载 作正常。 试验 通电,各安全装置试验合格后,进行空载起升、变幅、回转、行走试验。检查各机构运行和操纵、控制系统是否有异常。 根据现场情况,在某一幅度起吊相应额定起重量。起重臂根部水平静位移应不大于H/100,(其中H,对自行式塔式起重机为塔身11.2 与起重臂的连接处到轨面的垂直距离;对附着11. 试 验 额定 式塔式起重机,为塔身与起重臂连接处到最高载荷 一个附着装置之间的垂直距离)。试验后检查起试验 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在规定工况下进行起升、变幅、回转、行走试验。试验次数不少于三次,并对各项参数进行测量、记录,检查起重量器,力矩器的精度和灵敏度。 起重臂根部水平静位移的检查方法:在起重臂根部铰接处水平固定一标尺,然后用经纬仪测量。 按照11.2确定的幅度,起吊1.25倍的额定11.3 静载 试验 载荷,离地面100~200mm,悬空不少于 按照检验内容与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检验后必须恢复10min,考核起重机的强度及结构承载力,卸载力矩器和起重量器后塔机不允许出现裂纹,永久变形,油漆脱落,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连接松动及对塔机性能和安全有影响的损坏。 按照按照11.2确定的幅度,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进行起升、制动、变幅、回转运动及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组合动作。各机构动作灵11.4 活、制动性能可靠,结构和机构不应损坏,连动载 接无松动。 试验 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灵活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试验不得少于三次,每次动作停稳后再进行下次启动。卸载后,目测检查机构及结构各部件有无松动和损坏等异常现象,制动性能应可靠。检验后必须恢复力矩器和起重量器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流动式起重机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1.1 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1. 改造(大修)单位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技 1.2 术 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改造(大修)后的自检报告。 资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料 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和1.2项要求的资料,1.3 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2.1 2. 安全 标志 2.2 志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在主臂适当位置用醒目的字体写上“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平衡重、臂架头部和外伸支腿要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 外观检查。 修)后验收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 外观检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查阅资料。 单、主要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检 验 方 法 起重机的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整体失稳、严重塑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性变形和产生裂纹。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尺、测厚仪等工具测量。 3.1 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果不能修复,应报废;发生锈蚀或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否则应报废。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外观检查,必要时可用探伤3.2 3. 金 属 结 3.3 构 臂 由多节组装成的桁架臂应保证中间臂具有互换性。 架 3.3.3 当起重机处于行驶状态时,支腿应收回与 并可靠地固定。 支 3.3.4 在起重作业时,支座盘应牢靠地连接在腿 支腿上,支腿应可靠地支承起重机。 3.3.5 X、H型活动支腿与固定支腿的单侧间隙不大用塞尺测量。 于3mm,垂直平面内间隙不大于5mm。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3.3.2 桁架起重臂 外观检查。 螺栓或铆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仪检查焊缝质量或用力矩扳手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3.3.1 箱形起重臂 检查高强度螺栓的联接状况。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塞尺 各箱形臂侧向单面调整间隙不大于2.5mm,伸测量。 缩工作时不得有异常现象。 操纵室应宽敞,视野良好,操纵室的内部宽度4. 不小于700mm,高度不小于1400mm,前窗应操 4. 纵 上车操纵室的门全开位置应有锁定装置,门应有室 锁,室内应有额定起重量表,起升高度曲线标牌。 5.1.1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外观检查。 5. 主要 5.1 零部 吊钩 件与 机构 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按行业沿用打磨、清洗,用磁粉、着色探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板钩伤检查裂纹缺陷。用卡 衬 不得焊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按GB10051.2倍放大境检查裂纹缺陷,或者用铸造吊钩。 5.1.2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20配置刮水器和遮阳板,门窗应开关方便,固定可靠。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套磨损达原尺寸50%时,应报废衬套。(续5.1.2) 尺测量断面磨损量。 5.1 吊钩 5.1.3 开口度增加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 5.2.1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检5. 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绳端固定应查滑轮和卷筒的槽型、直径是主 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应可靠,卷筒上的绳端固否与选用的钢丝绳相匹配。 要 5.2 零 钢 部 丝 件 绳 与 及 机 其 构 固 定 检 验 方 法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附表3的要求。 5.2.2 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有保留3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 5.2.3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5.2.4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5.2.5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5.2.6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4规定的数值。 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 将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5.3.1 滑轮直径D0min(D0min=h2·D)的选取不应小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 5.3 滑 轮 5.3.2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①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②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③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或槽底出现沟槽。 5.3.3 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距。 5.4.1 起升机构每一套驱动机构至少要装设一个支持制动器,支持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 外观检查,并经载荷试验必须能持久地支持住额定载荷,用钢丝绳起落起重臂的变幅机构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验证。 5.4.2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5.4 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 制 5.4.3 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动 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器 5.4.4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5.4.5 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 5.5.1 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5.5 栓不得缺损。 减 5.5.2 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速 油。 器 盖检查或用仪器测量。 温度和振动,必要时打开观察 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外观检查。 通过载荷试验验证。 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塞尺测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5.6开 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式齿轮 损。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5.7 5. 联轴器 撞击声。 主要 5.8.1 卷筒直径D0min(D0min=h1·d)的选取不应小零部 5.8 件与 卷筒 机构 5.8.2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查阅使用说明书确定各机构和总系统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对于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 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外观检查。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检 验 方 法 力的110%,同时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有伸缩油缸的机构,可慢慢回缩油缸6. 液 压 系 统 6.1 憋压,直至油压不再升高(通过压力表观察油压不得超过溢流阀的调定压力值)确定溢流阀调定压力;对于液压马达驱动系统,可通过超载试验,确定溢流阀调定压力。总系统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可先将某一机构的溢流阀压力调大,再用同样方法试验其调定压力值。 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的连接必须采用刚性连接。平衡阀和液压锁工作应可靠有6.2 效。 目测检查,平衡阀和液压锁的锁闭功能可通过密封试验分别确定。平衡阀的限速功能可通过各机构的下降速度目测确定。 6.3 液压油箱应有过滤装置。 有相对运动的部位采用软管连接时,应尽可目测检查。 6.4 能缩短软管长度,并避免相互刮磨,易受到损坏的外露软管应加保护套。软管不得老化。 目测检查。 6.5 液压管路、接头、阀组等元件不得漏油。 系统中采用蓄能器时,必须在蓄能器上或靠目测检查。 6.6 近蓄能器的明显部位有安全警示标志。 7. 安 全 装 置 及 防 7.2 起重量≥16吨的汽车、轮胎起重机,起重7.1 起重量<16吨的汽车、轮胎起重机,起重量≤32吨履带起重机应装设起重量指示器。 目侧检查。 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制动三次,起重量指示器不应报警,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加载至发出报警信号,查验此时载荷。 起重量 当载荷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指示器 值的110%时,应发出超载报警信号。 目测检查。 水平仪 量>50吨的履带起重机应设置水平仪。 护 措 施 汽车、轮胎起重机的起重量≥16吨、履带起重机的起重量>32吨应装设力矩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7.3 力矩 器 动力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1.增幅法:按特性曲线选择某一幅度的额定载荷,小车位于该幅度上,起吊额定载荷,然后逐渐增大幅度至发出超载报警信号,此时应能终止增大幅度的运行,且力矩不得超过额定力矩的110%。 2.增重法:选定某一工作幅度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三次,力矩器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见上页) 7.3 力矩 器 7. 安 全 装 置 及 防 护 措 施 7.4 高度 限位器 7.5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所有外露的可能发生危险的目测检查。 防护罩 运动零件均应装设防护装置,制动器应装有防雨罩。 7.6 采用钢丝绳变幅的起重机,应设幅度限位装置和动作试验。 不应动作;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加载至发出超载报警信号,此时应能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且力矩不得超过110%的额定力矩。 起重机应装有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 空载,吊钩慢慢上升碰撞应能可靠报警并停止吊钩起升,只能作下降操作。 限位装置,应停止上升运行。 检 验 方 法 防后倾 防止起重臂后倾装置。 装置 7.7 幅度 指示器 7.8 喇叭 起重机上车应装有喇叭,喇叭按钮位置应 起重机应装有读数清晰的幅度指示器(仰角指示器)。 动作试验 操作试验。 便于司机操作。 起升高度大于50m的桁架臂式汽车、轮胎7.9 起重机和起升高度大于55m的履带起重机应目测检查。 风速仪 在臂架头部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13.8m/s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7.10 可两处操作的起重机应设有联锁保护装操作试验。 联锁保置,以防止同时操作。 护装置 8. 操纵 8.2 系统 有表明用途和操纵方向的清楚标志。 起重机上应设置对工作场地和操纵位置的9.1 合适照明。 8.1 各手柄、踏板在中位不得因震动产生离位。 所有操纵手柄、踏板的上面或附近处均应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 目测及实际检查。 流动式起重机采用外部电网供电和内燃机供 目测检查设置情况,短路保9. 电系统时,起重机应设有短路保护、零位保护、过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紧急电 气 断总电源开关时,可不另设紧急断电开关。 外部电网供电的流动式起重机,应采用TN9.3 接地系统。 实际检查。 起重机相应方法进行。 9.2 流保护、紧急断电开关。当司机操作位置上设有切断电开关检验方法按照桥架型 以最长臂和最大幅度下进行起升、变幅、回转动作,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正常。 10. 试 验 10.1 分别以低速和高速在最大工作范围内作起升、变幅、回转动作,各动作分别做三次,观察有无异常现象。吊钩和起重臂在起升、下降、变幅到设计规定的极空载 限和中间位置时各制动一次。回试验 转机构向左、右回转180°和中间位置时各制动一次。各机构工作未见异常,各安全装置、制动器动作可靠,无异常。 检验 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根据现场载荷情况,在某一幅度起吊额定10.2 额定 载荷 试验 载荷,起重机的机构、制动器及安全装置在正常工作载荷下工作可靠,无异常。如果起重机两履带距离可调节时,应将两履带距离调到最宽的位置。 目测检查,在规定工况下进行起升、变幅、回转运行试验,试验次数不少于三次。检查起重量器、力矩器的精度和灵敏度,以及机构或结构件有无损坏,连接处有无松动。 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机应进行该项试验。10. 试 验 10.3 静载 试验 按10.2工况在相应幅度下起吊1.25额定载荷,慢慢离地100~200mm,悬空不少于 吊臂应分别位于正后方,正侧方及最大支腿压力的位置。无论吊臂在任何位置,允许有一个检 验 方 法 10min,卸载后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支腿抬起,但固定支腿边缘的抬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起量不大于50mm。试验时允许调整液压系统安全溢流阀压力,试验后必须调回到规定的数值。检验起重机各零部件及机构的承载能力,目测起重机状况。检验后必须恢复力矩器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按照按照10.2确定的工况,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进行起升、制动、变幅、回转运动及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组合动作。各机构动作灵10.4 活、制动性能可靠,结构和机构不应损坏,连动载 接无松动。 试验 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灵活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试验不得少于三次,每次动作停稳后再进行下次启动。卸载后,目测检查机构及结构各部件有无松动和损坏等异常现象,制动性能应可靠。检验后必须恢复力矩器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按10.2工况在相应幅度下起吊最大额定起重量,试验载荷在空中停稳后发动机熄火15min,新出厂或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机油缸回缩量不得超过2mm,重物下降量不超过15mm。在用起重机油缸回缩量不得超过6mm。 10.5 密封 性能 试验 在油缸上固定百分表、记录百分表读数,试验载荷在空中停稳后发动机熄火15min后,用钢直尺测量重物或吊臂端部的下降量, 用百分表测量各油缸的回缩量。如果一次试验活塞杆回缩量超过规定值时,可再进行两次重复性试验,取三次试验的平均值作为油缸活塞杆的回缩量。 试验过程中和结束后15min内,固定接合面应不渗油,相对运动部位不得形成油滴,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同时测量液压油箱内的最高油温。对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不超过80c°,对履带式起重机不超过90c°。 对于可带载行驶的起重机,在基本臂和中等幅度 观察油压表的读数,与系10.6 下,将相应的起重量起升到离地面500mm高度,统压力对比,行驶试验观察有带载 吊臂位于行驶方向正前方或正后方,以最低速前进、无异常现象。 行驶 后退各15m,并进行左、右转弯。重复做三次,检试验 查最大油压和其它异常现象。 门座起重机
检验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1.1 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安装单位应提供: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基础及轨道等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1.2 c.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1. d.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技 的证明文件。 术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资 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料 1.3 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4 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检 验 方 法 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2.1 志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 作业环境及 外观 2.4 2.3 2.2 象鼻架或臂架顶端应安装红色航空障碍灯,当交流电源切断后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 起重机整机无大面积油漆剥落。 栏杆、扶手以及工作中易被碰撞构件(如吊钩滑轮侧板组等)的外表面应涂以黄黑相间的示警条纹。 主要受力构件无整体失稳,无严重断面腐蚀;无影响安全运行的塑性变形;无开裂。整体失稳应报废,严重塑性变形如不能修复应报3.1 3. 金 属 结 构 3.2 废,产生裂纹应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并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分布措施;断面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 重要结构件不应有明显的焊接缺陷,重要部位的联接牢固可靠。现场安装时施焊的重要焊缝附近应有明显的安装重要焊缝标记。 外观检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验收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 目测,试用备用电源。 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厚仪等测量腐蚀。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探伤等手段检查。新安装验收检验时,根据安装要求应当查阅有关报告。 3.3 起重机检查、维修、保养需要到达的部位 外观检查,必要时检查走应有安全、方便的通道及作业空间,特殊情况现场做不到的须有等效安全措施。走台、平台宽度不小于500mm,有防滑功能,具有足够台、平台、栏杆和围护板的强的承载能力,边缘有不低于70mm的围护板;格孔式台面的格孔面积小于400mm2;走台、度,并测量、计算各部位的尺平台上方净空高度不低于1.8m,受空间 寸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检验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净空高度达不到的位置应有防碰头措施或明显警示标识。起重机栏杆高度不小于1.05m,并设间距不大于350mm的水平横杆;润滑、维修处需悬挂安全带挂钩的栏杆扶手安全可靠。斜梯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65°,踏板面有3. 防滑功能,斜梯高度不大于4m;梯级间距不金 3.3 属 梯梯级间距250~300mm,梯宽不小于结 300mm;踏杆直径不小于16mm,踏杆距前构 方不小于150mm;高于2m的直立梯应从1.9m起设安全圈。梯子与平台连接时,踏板或踏杆不得高出平台面,扶手应延伸到平台栏杆的高度。 3.4 4. 4.1 司 机 4.2 室 夹层玻璃且只能在室内安装。 可靠,其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司机室视野良好,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外观检查。 结构件的排水措施应有效;内外不得有积水。 司机室与其支承或悬挂处的联接必须牢固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大于245mm,踏板宽不小于160mm。直立 检 验 方 法 司机室内应设通讯联络设备、手提式灭火器、报4.3 警装置、电源通断指示,明显处有主要技术参数标牌,铺有绝缘地板,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 通往司机室通道应符合:外开门处的走台4.4 宽不小于900mm,一般宽度不小于600mm。 尺测量。 5.1.1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5. 主 要 零 部 件 与 机 构 5.1 吊 钩 用铸造吊钩。吊钩组的设计应能防止作业时钩挂舱口。 5.1.2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20倍不得焊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按GB10051.2放大境检查,打磨,清洗,用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按行业沿用磁粉、着色探伤检查裂纹缺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板钩陷。用卡尺测量断面磨损量。 衬套磨损达原尺寸50%时,应报废衬套。 5.1.3 开口度增加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外观检查。 5.2.1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检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端固查滑轮和卷筒的槽型、直径是定应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5.2 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钢 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丝 附表3的要求。编结接头编结长度不小于15倍绳 绳径且不小于300mm。旋转接头无明显可见的裂纹,接头转动灵活,无滞留。 5.2.2 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有保留3圈安全圈。 5.2.3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将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 外观检查。 否与选用的钢丝绳相匹配。 检验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5.2 钢 丝 绳 5.2.4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外观检查。 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5.2.5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5.2.6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4规定的数值。 5.3.1 滑轮直径D0min(D0min=h2·D)的选取5. 不应小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 主 5.3.2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要 ①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测量。 零 部 件 与 5.3.3 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机 效。 构 距,不允许超过20%绳径。 5.4 制 动 器 5.4.1 起重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闭的。吊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外观检查。 及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套驱动装置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量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5.3 ②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滑 ③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轮 50%或槽底出现沟槽。 测量。 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直尺检 验 方 法 5.4.2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 5.4.3 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5.4.4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5.4.5 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通过载荷试验验证。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测量。 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 5.5.1 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5.5 栓不得缺损。 减 5.5.2 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速 温度和振动,必要时打开观察器 盖检查或用仪器测量。 齿轮啮合应平稳,且不应有:传动齿轮齿面5.6 裂纹长度超过1/4齿长或齿高;断齿或齿长范围开式 内破碎长度超过1/3,剥落面积达工作面积的齿轮 30%,开式齿轮齿厚磨损达设计齿厚的25%。 5.7 车轮 5.8 车轮不得有明显可见的裂纹,其踏面及轮外观检查。 缘内侧无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联轴器 撞击声。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外观检查。 5.9.1 卷筒直径D0min(D0min=h1·d)的选取5.9 卷 筒 不应小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5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有序,设有防钢丝绳脱槽装置。 外观检查。 检验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5.9 卷筒 5.10.1 集装箱吊具作业防摇功能正常,导板动5. 主 5.10 要 集装箱零 吊具 部 件 与 机 5.11 构 5.12液压 变幅 6.1 6. 电 电 气 气 柜 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应采用铜质件或镀锌件。 6.1.2 柜内一律采用铜质母线,接头压接牢固、外观检查。 柜前操作距离大于0.6m。 轨固定可靠,无开焊。 液压变幅的液压系统油路安全部件齐全,动作灵活,无渗漏;工作平稳,溢流阀调定适宜,平衡阀连接为金属管。 6.1.1 柜体必须用螺栓与底座紧固,严禁焊接,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锁、伸缩与起升机构有联锁功能,吊具前后倾、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左右倾、左右旋转限位均有效,吊具旋转跟随功能有效。 起升机构带抓斗作业时稳绳功能有效;滑外观检查。 5.10.2 吊具伸缩止挡及限位有效,吊具的转有效;吊具旋转跟随功能有效。 作有效;吊具转锁动作灵活可靠,开闭锁指示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有效,吊具前后倾、左右倾、左右旋转动作均5.9.2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筒壁不应过度磨损。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检 验 方 法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6.2 断电,人为使起重机上的接触器、开关全部处于闭合状态,使起重机电气线路全部导通,将500V兆欧表L端接于线 电气线路,E端接于起重机金路 属结构或接地极上,测量绝缘绝 电阻值;上述方法有困难时,缘 可采用分段测量的方法。测量时应将容易击穿的电子元件短接。 起重机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应有 目测检查,通电查验各处合适的照明。照明应设专用电路,与动力电源照明有效,断开动力电源后照分开设置,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明不受影响。 电。起重机上宜设对作业面的照明,并应尽量6.3 考虑防震措施。固定式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照 220V。无专用工作零线时,照明用220V交流明 电源应由隔离变压器获得,严禁采用起重机本体金属结构做照明电源回路。可移动式照明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用自藕变压器直接供电。 6.4.1 电线和电缆应采用铜芯多股线,在有机械损伤或油污侵蚀、化学腐蚀的场合,电线或外观检查。 6.4 配 线 电缆必须有防护措施或穿管保护,穿钢管应加保护电缆的护口。 6.4.2 动力回路、控制回路、信号回路、照明回路应分别布线,避免互相干扰,接线端口应分开连接。 外观检查。 检验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6.4 配线 6.4.3 各机构电动机必须配线,不得用公外观检查。 共回路。 6.5.1 起重机所有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可开启的控制柜门必须以软导线与接地金属构件可靠地连接。 6.5.2 具备整体金属结构的部分,其金属结构可用作接地干线;在金属结构非焊接处较多的6.5 6. 接 电 地 气 和 6.5.4 接地线与零线应分开。 防 得用作载流回路。 雷 6.5.5 起重机轨道接地电阻应小于4Ω,整机接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 地电阻应小于10Ω。 6.5.6 象鼻架高端或臂架端部处应设避雷针,针体至少高出航空障碍灯300mm,起重机应有将雷电安全引至地面的设施。 外观检查。 用万用表测量,接地线不承和车轮台车支承来实现。 6.5.3 回转部分电气设备接地严禁通过回转支外观检查。 部位,应设接地干线。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检 验 方 法 6.6.1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由自动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6.6 电 气 保 护 现。自动断路器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选取。 6.6.2 断错相保护 供电电源应设断错相保护装置。 外观检查,查验总电源回路中实际使用的短路保护装置是否符合本条要求,必要时校验。 采用通电试验方法: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将任意两相线换接,总电源接触器不应接通。 6.6.3 机构的过流保护 起重机上的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保护。交流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可以采用过电流继电器。笼型交流电动机可采用热继电器或带热脱扣器的自动断路器做过载保护。 采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绕线式异步电动机时,在两相中设置的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5倍。在第三相中的总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25倍加上其余各机构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保护笼型交流电动机的热继电器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倍。 6.6.4 失压保护 起重机上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 检验过流保护的设置和整定。 人为断开供电电源,重新接通电源后,未经手动操作相应开关,起重机上总电源回路应不能自行恢复接通。 检验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6.6.5 零位保护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6.6 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电 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气 6.6.6 超速保护 保 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采用可控硅定子调6. 电 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气 超速时,应有超速保护措施。 各种操纵手柄、开关及信号装置旁有指示6.7 标牌;操作手柄动作方向与机构动作方向一控制器 致;联动控制台应有零位自锁环节。 采用可编程控制器、微型计算机控制的起6.8 重机的紧急保护功能与行程终端保护应由硬件完成。 查看资料。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电动机应不能启动。 护 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 2.断开电气联锁开关,机构时,电动机断电,制动器自动制动。 1.查看电气控制线路图,超速法分别试验。 不能启动。各机构按照上述方 断开总电源,将某一机构控制器手柄扳离零位,此时接通总电源,该机构的电动机应检 验 方 法 7.1.1 起重量器 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器,当载荷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7.1 超 7. 安 全 装 置 及 防 护 措 施 7.2 防 风 装 置 载 保 护 7.1.2 力矩器 具有两种额定载荷时必须安装起重力矩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起重力矩器必须自动切断起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此时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7.2.1 在起重机较高处不受遮挡的地方设置有风速仪(使用单位总调度台有气象预报职能时可不设);当风速达到警戒风速或工作极限风速时能准确发出报警声响。 的运动。 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三次,起重量器不动作;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发出超载报警信号,能切断上升方向动作,此时载荷不应超过110%额定载荷。 外观检查保护装置的设置;逐渐加载试验。 外观检查。必要时比对试验。 7.2.2 应有可靠的防台风装置。用于沿海港口环 外观检查防风装置及与防境起重机必须设置既能制止滑移又能防止倾覆风装置的连接部位;新建、扩的锚定装置或抗风拉索(含防风拉杆)装置或其建、改建的沿海码头及其新安它等效抗台风装置;用于内河港口起重机根据当装设备考虑的最大风速不小于地气象资料确定抗台风装置的设置。 55m/s,必要时检查设计资料。 7.2.3 应有防突发性阵风装置,与大车运行制动 外观检查;对顶轨器、楔器配合可靠实现非锚定状态下的防风功能。用于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阵风季节环境的起重机必须配置不少于两套,并置等动作试验检查其功能有能在无人操作时自动处于防风状态。 7.2.4 各种防风装置与相关机构动作的联锁开关功能应有效。回转锚定视使用者防风习惯而定。当采通电试验。 用回转锚定且设于不易观察的部位时应有锚定对位指示、锚定指示及锚定与回转动作联锁装置。 效。 检验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7.3 7.4 运行距离大于电缆长度时,电缆卷筒放缆终点开关功能有效,动作时在卷筒上应剩余不少于两圈电缆。 轨道终端应装设止挡。 运行台车与止挡或轨道上相邻设备碰撞部7.5 位应有缓冲器;运行台车的扫轨装置有效。 7.6 7. 安 全 装 置 及 防 护 措 施 7.11 7.10 7.9 器。 一套驱动机构时应分别检查。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 检查各机构动力电源的接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是不线,应全部从总电源接触器或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自动断路器的出线端引接;切断紧急断电开关,检查各机构电源是否切断且紧急断电开关不能自动复位。 应装有幅度指示器,便于司机观察。 回转有可能自锁时,应装有回转极限力矩7.12 器。 7.13 外露有伤人可能的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应装设防护罩;露天工作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罩。 当起升速度在大起重量时为低速,起重量(起升速度)在大幅度时为较小值(低速)等情况时,设备应能自动或手动转换,并有必要的联锁保护装置。 要时查阅图纸。 外观检查。 检查转换装置功能有效;试验联锁装置功能有效。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装置的设置,必7.8 构卷筒有可靠的自动锁紧装置。 起升机构应装有起升和下降极限位置限位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多于7.7 的缓冲器。 钢丝绳变幅应有防臂架后倾装置;变幅机外观检查。 变幅机构在最大最小幅度应有限位装置。 齿轮齿条变幅应设终端止挡及与止挡配合外观检查。 手动试验有效后动作试验。 外观检查。 手动试验有效,运行起重机观察终点开关动作时剩余电缆圈数。 外观检查。 检 验 方 法 7.14 7.15 8.1 空载试验 8.2 8. 额 试 定 验 载 荷 试 验 料斗带式输送机系统,应有料斗极限位置限位装置。 手动试验有效后动作试验。 空载时各机构、运动构件、电气控制系统及取物装置在规定工作范围内正常动作,电缆 通电,各安全装置试验合格收放正常,台车运行无啃轨。 后,进行空载起升、变幅、回转、行走试验。检查各机构运行和操纵、控制系统是否有异常。 起吊额定载荷按相应工况试验,各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常响声;各部件完好无损,连接无松动,结构件无裂纹、永久变形、表面油漆打皱,焊缝无明显裂纹,电气元件完好。门窗关闭,在司机齐耳高水平距离100mm处测量,噪声不大于80dB(A)。 试验工况: 1.额载,相应最大幅度,起重臂垂直轨道或平行轨道,由地面起至最高(中间制动一次),再下降到地面(中间制动一次); 2.额载,相应最大幅度,起重臂平行轨道,起吊载荷离地1m左右,收幅到最小幅度(中间制动一次),增幅到原位(中间制动一次),下降到地面; 3.额载,相应最大幅度, 检验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编号 (见上页) 起重臂垂直或平行轨道,载荷起升离地约1m,在作业范围8.2 额 8. 试 验 定 载 荷 试 验 内向左转180°(中间制动一次),再向右回转180°(中间制动一次),下降到地面; 4.额载,起升、变幅联合动作和起升、回转联合动作各三次,中间起升、变幅制动和起升、回转制动各三次。 试验时用声级计测量噪声。 检 验 方 法 8.3 动 载 试 验 起吊1.1倍额定载荷(对试验载荷与试验 1.用1.1倍额定载荷,相应工况有特殊要求的按设计规定),各机构的制最大幅度,起重臂垂直轨道或动器可靠有效,空中起升时无反向动作及下滑平行轨道,载荷由地面升至最现象,各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常声响,各机构与大高度(中间制动一次),在结构无损坏及塑性变形,连接无松动,固定结作业范围内向左回转180(°中合面无渗油,运动结合面无滴油,电气元件完间制动一次),再向右回转好。整机稳定性符合要求,无运行台车脱离轨道180°(中间制动一次),下降面“跷腿”情况。 到地面(中间制动一次); 2.用1.1倍额定载荷,相应最大幅度,起重臂平行轨道,载荷起升离地1m左右,起臂到最小幅度(中间制动一次),落臂到最大幅度(中间制动一次),再下降到地面; 3.用1.1倍额定载荷作起升、变幅和起升、回转联合动作试验各两次,试验过程中起升、变幅制动与起升、回转制动各两次; 4.试验时起重机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各机构均为中档速度运转。 检验后必须恢复力矩器和起重量器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均匀无冲击加载至1.25倍额定载荷(对试8.4 静 载 试 验 验载荷与试验工况有特殊要求的按设计规定),使载荷悬空离地100~200mm停留10min,各机构与结构无裂纹、永久变形、油漆打皱、连接无松动,结合面不得渗油,整机稳定性符合要求,无运行台车脱离轨道面“跷腿”等异常情况。 按照检验内容与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检验后必须恢复力矩器和起重量器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附表1
钢丝自重影响修正值
起重机跨度 m 钢丝下垂修正值 mm
10.5 10 13.5 13 16.5 16 15.5 1.5 2.5 3.5 19.5 19 18.5 4.5 22.5 22 21.5 6 25.5 25 24.5 8 28.5 28 27.5 10 31.5 31 30.5 12 34.5 34 33.5 14 附表2
钢卷尺修正值
钢卷尺截面尺寸,mm 起重机跨度 m 拉力值 10×0.25 N 修正值,mm 10.5;10 13.5;13 16.5;16;15.5 19.5;19;18.5 22.5;22;21.5 25.5;25;24.5 28.5;28;27.5 31.5;31;30.5 34.5;34;33.5
150 2.0 2.5 3.0 3.5 3.5 4 4 4 4 2.0 2.5 2.5 3.0 3.5 3.5 3.5 3.5 3.5 1.5 2.0 2.0 2.5 2.5 2.5 2.5 2 1.5 1.0 1.5 1.5 1.5 1 0.5 0 -0.5 -1.5 13×0.2 15×0.2 15×0.25 附表3
绳卡连接的安全要求
钢丝绳直径(mm) 绳卡数量(个) 6-16 3 17-27 4 28-37 5 38-45 6 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附表4
钢丝绳断丝数值 钢丝绳结构 的典型例子 (GB1102-74) 外层绳 股承载 钢丝数 n ≤50 51~75 76~100 101~120 121~140 141~160 161~180 181~200 201~220 221~240 241~260 261~280 281~300 >300 6×7、7×7 6×12 18×7(12外股) 6×19、7×19 6X(19)、6W(19) 34×7(17外股) 6×24、6x(24)、6w(24) 8×19、8x(19)、8w(19) 6×30 6X(31)、8T(25) 6W(35)、6W(36)、6XW(36) 6×37 6×61 起重机械中钢丝绳必须报废时 与疲劳有关的可见断丝数 机构工作级别 机构工作级别 M1及M2 M3~M8 交捻 顺捻 交捻 顺捻 长度范围 长度范围 6d 30d 6d 30d 6d 30d 6d 30d 2 4 1 2 4 8 2 4 3 6 2 3 6 12 3 6 4 8 2 4 8 15 4 8 5 6 6 7 8 8 10 10 11 12 10 11 13 14 16 18 19 21 22 24 0.08n 2 3 3 4 4 4 5 5 6 6 0.02n 5 6 6 7 8 9 10 10 11 12 0.04n 10 11 13 14 16 18 19 21 22 24 0.08n 19 22 26 29 32 38 38 42 45 48 0.16n 5 6 6 7 8 9 10 10 11 12 0.04n 10 11 13 14 16 18 19 21 22 24 0.08n 0.04n 附表5
机构工作级别 卷筒h1 滑轮h2 M1~M3 14 16 M4 16 18 M5 18 20 M6 20 22.4 M7 22.4 25 M8 25 28 注:①平衡滑轮的直径,对桥架型起重机取与D0min相同;对臂架起重机取为不小于D0min的0.6倍。
②对流动式起重机,建议取h1=16及h2=18,与工作级别无关。
卷筒、滑轮直径D0min(D0min=h·d)的选取 附表6
塔式起重机卷筒、滑轮直径Domin(Domin=K·d)的选取 卷筒K1 普通钢丝绳 不旋转钢丝绳 14 16 16 18 18 20 机械工作级别 M1~M3 M4 M5 滑轮K2 普通钢丝绳 不旋转钢丝绳 16 18 18 20 20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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