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鸿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高台县鸿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2016年8月16日在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高台县鸿运商务有限公司45%的股份共45万元出资额,以45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高台县鸿运商务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原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高台县鸿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高台县鸿运商务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