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源香榭丽舍项目防火、防盗门
招标单位:工程名称:招 标 文 件
凯源天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香 榭 丽 舍 项 目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招标项目:香榭丽舍
2. 招标工程:防火防盗门工程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月 日之前交我公司
4. 开 标 时 间: 2013 年 月 日
5. 招标单位:定远县凯源天润置业发展展有限公司
地址:定远征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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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
一、 项目名称: 凯源香榭丽舍
二、 招标范围:凯源香榭丽舍项目防火、防盗们总计约6樘,详细型号及数量见施工蓝图
三、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人民币以上。
2、 人须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单位资质证书、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资格证明及授权书。
3、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等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4、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 相关产品及设备技术资料。
四、 投标单位须知
1、 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所有投标资料恕不退还,招标单位拥有对本标书的解释权。
2、 本次报价必须按发包单位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价,一律废标处理。
3、 招标单位标书中,须注明付款方式、交货工期、安装工期。
4、 报价书应分别注明防火门窗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地,该分项工程各类门窗以综合单价报价(包门制作、安装、运输、检验、验收及税金等),以此综合单价包干计取工程造价。如数量有变更,以实际数量结算。
5、 投标书不许加行、涂沫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书的人签字。 6、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内容、名称。 7、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开标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8、 招标单位在品牌、价格、付款方式、交货工期、安装工期和保修期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中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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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六、 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贰万元。未中标单位无息退还。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一.
售后服务
1. 投标方须提供两年的质保期;
2. 当防火防盗门发生故障时,卖方须在三小时内响应。
二.
检验
所供防火防盗门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具体洽商。
招标单位(签章):定远县凯源天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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