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单位资格审查管理制度
为确保将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配送给有合法资质的本公司连锁门店,防止将医疗器械流入非法渠道,保证医疗器械流向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制定本制度。
企业应当对申请配送医疗器械本公司连锁门店以下资料进行核实:
1、加盖连锁门店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在管辖连锁门店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许可证的真实性: 3、确实资料真实有效性之后,总部质管员在总部系统开启该连锁门
店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4、对连锁门店的资格审核由门店管理部会同质量管理部严格按照医
疗器械销售管理程序中关于购货方资格审核的内容共同进行; 5、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批准后,方可将医疗器械产品
配送给该连锁门店。
6、审核的有关资料应按要求附在“合格购货单位档案”资料后归档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