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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制度制定 质量,提升规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各事业中心实际,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集团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集 团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规范 性文件。
第三条 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办法(实施办法)、制度、规定、细则(实施 细则)、章程、规则、指导意见等。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 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 他相关规范。
第五条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的基本流程:计划T起草T审核与审查T审批 与发布。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级下属所有区域公司、经营公司可参照执行。 士」
第二
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是集团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 组织编制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组织编制和督促落实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归口审核 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定期汇编出版规章制度。
第集团本级各事业中心是其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本中心的职责分工,配合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并 发布规章制度,负责业务范围相关规章制度的专业性审核,以及本中心规章制度管 理的日常工作。 精心整理
集团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是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规 章制度在集团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下属各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归口总经办、运管中心,工作职责参照前款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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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计划
第十条规章制度建设实行计划管理,本级各事业中心应将规章制度建设纳入年 度计划管理,并于每年1月份将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报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本事业中心规 章制度建设和变更情况,规章制度培训情况,规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本年规章制 度废、改、立计划和培训计划等。
第十一条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分析集团本级和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管 理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集团运营管理委员会作专题汇报。
第十二条集团 运营管理中心在汇总、审核各中心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的基础 上,编制集团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经集团运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第十三条各各事业中心根据集团下发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将本集团事业 中心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确保按计划如期 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起草
第十四条起草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二) (三) (四)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集团有关规定;
符合集团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服务于企业使命和目标的实现;
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文字简练、用语准确,并符合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模板
和编写规范的要求;
(五) 精心整理
(六)相关制度之间边界清楚,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划分、 具体规范、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其他事业中心工作的,起草部门应主动征求相关 事业中心意见,并协调一致;无法协调一致的,应将有关意见和规章制度送审稿一 并提交集团运营管理中精心整理
职责和权限界定清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心协调。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分章、节、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单一的也可直 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节、条的序号用数字依次表述。
第五章审核与审查
第十 规章制度送审稿由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 (二) (三) (四) (五)
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 是否与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 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体例、文字要求。 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将规章制度送审稿送运营管理中心和法务和风险 管理中心,就规范性、合法性和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审核部门应在 成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一)
规范性审核由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主要从规章制度是否符合规章制 度管
3个工作日内完
理要求,与已有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有无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是否符合规 章制度模板和编写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符合规范。
(二)
合法性审核由法务和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主要从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 准、
行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与现行的国家、地方 法律法规不发生冲突,满足合法合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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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业务的主要控制点,是否能有效控制风险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满足集 团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依据审核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然后根 据规章制度实施范围在本级、集团公司下属区域公司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送审稿经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审核后,由起草部门报集团 公司副主任精心整理
内部控制审核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主要从规章制度内容能否涵盖所规
委员审查,审查确定后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依据反馈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经事 业中心领导、相关中心负责人和审核部门会签,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六章审批与发布
第二十三条 对一般性的专业、专项规章制度,提交集团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 审批后发布实施。
其他共同类规章制度提交集团常务副主任审核,主任委员审批后发布实施,其 中:基本的规章制度还需提交集团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审议,主任委员审批后方可 发布实施。
对涉及公司经营方针、改革、薪酬福利、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员工 奖惩以及其它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在履行前款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还需 提交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发布实施。
第二十四条 审议规章制度时,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作说明。 第二十五条 规章制度以集团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二十六条规章制度发布实施后,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应及时将其上传至集团 0A办公系统予以刊登。
第七章执行与检查
第二十七条规章制度制订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执行督促。
第二十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向制度解释部门反馈,以便适 时修改和完善制度。 精心整理
第二十九条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应将规章制度检查纳入内部督导工作计划,针对 规章制度条款的有效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第八章修订与废止
第三十条规章制度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和集团经营、 管理的需要,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第三十一条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规章制度制订部门应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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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规章制度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上级规章制度 等已
经修改或废止时;
(二)
规章制度主要内容被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其他规章制度替代时;
(三) 公司发生发展战略调整、组织结构调整、管理模式调整或经营范围调整 等情
况时;
(四) (五) (六)
规章制度本身不合理、不完善,对执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时; 发现规章制度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时; 其它需要修订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规章制度制订部门按制订规章制度的程 序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三条规章制度分试行、暂行和正式三种版本,存续期间具有同等效力。 试行暂行的规章制度原则上存续 1年;可延期,但试行、暂行期限和延期期限累计 不得超过3年。试行、暂行的规章制度在存续期结束前,由起草部门修订后发布正 式版本。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应于每年1月完成上年度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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