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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犯罪案例——意志力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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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是美的化身和象征,在人们的心目中,她是神圣、纯洁的,也是善良温柔的。古往今来,华夏民族涌现出无数灿若繁星的巾帼女杰。然而,在波涛汹涌的经济浪潮中,在色彩斑澜的社会生活面前,一些意志薄弱的女性的人生观发生了可悲的蜕变,以不光彩的角色,在人生舞台上,演出了一幕幕的丑剧。

张惠春1971年8月30日出生在省城兰州,1988年5月,不满17岁的她,很幸运地被招进省供销社土产公司综合商场三部当营业员。第二年3月,她又被安排在省供销社土产公司财会科任收款员,这时的她,不但在职业上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而且出落得如花似玉,谁见了都说是个好姑娘。而她自己,第一次成了宽敞明亮的财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切都觉得新奇,舒适。她好不激动,再一次庆幸命运之神对她的偏爱。她本不应该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厚望,在收款员这个重要职位上,积极向上,勤奋工作,用自己的青春和才华为党和人民理好财。然而,就是她,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女青年,却在金钱面前蜕变了。

当祖国改革开放的巨轮将要驶入20世纪90年代之际,商品经济在神州大地上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同时\"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思潮及享乐腐化思想也在腐蚀着一些人的灵魂,张惠春是个从小宠爱加身、有求必应的姑娘,是个爱虚荣、好打扮的姑娘。当消费热浪、攀比新潮一阵急似一阵吹来的时候,她心理失衡了:她抱怨自己工资太低,每月只有百十块钱。她认为一些人工资并不高,却吃香的喝辣的,穿得比她阔气,戴得比她高档。这些人肯定有来头。金钱的刺激使她眼红耳热,低微的工资收入使她心动神摇:面对自己每天经手的数万元人民币怦然心动,五彩缤纷的钞票,使她的心理变态了。正像她回答审讯人员时所说的:\"看着别人穿得好、戴得好、玩得好、就心痒痒,要想像别人那样好,就只有想别的办法--向伸手。\"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张惠春向伸手的第一次,也是想了不少办法的,最后她决定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法。拿了公司刚刚收到的一笔400元货款。当晚,她独自望着这不

费吹灰之力就到手的现金,不仅没有想到这是犯罪,反而热血沸腾,初试的成功,使她头一次领略到不付任何代价攫取身外之财的轻巧和得意。她在惬意、欣慰、满足之余,也曾有过后怕、担心、恐惧。她毕竟是个初出茅庐的小、r头,干这种事也是第一次,但侥幸心理的驱使,使她那一丁点心灵亮光很快就被升腾的阴影罩灭了,她也曾提心吊胆地仔细观察周围的动静,可是半个月过去了,一切照旧,并没有什么异样,终于,她用这笔钱买了一套时装,心安理得地穿在了身上。

人,一旦拜倒在金钱之下,就会变得贪婪,而贪婪就像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每每把丧志辱节者引入声名狼藉的罪恶境地。正如张惠春在法庭上交待,\"我对钱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就像赌徒耍钱上瘾一样,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一笔钱花完,她又觉得不满足了,头一次的经验和体会仍在鼓舞着她的欲望,给她壮着胆。她的胃口越来越大,钱欲在急剧膨胀,一发而不可收拾,她已经不满足于小打小闹了,她加快了向\"伸手\"的步伐。一次、两次、三次......400元、1000元、1万元......就这样,她不断地得到满足。金钱的占有欲使她眼发红、心变黑、手作痒、头发昏。她像变戏法似的29次用消字灵涂掉\"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电托回单\"上的委托号和\"已销账\"三字,尔后在事由栏内用圆珠笔填写\"货\"字,将已收到的\"委托银行收款\"不做账,以收回的\"委托银行收款\"顶替现金记账,把收到同等数额的现金362318.73元据为己有,她还3次将购货单位以\"电汇结算\"方式汇给该公司的货款凭证夹在现金、转账支票等记账凭证中冒顶记账,然后将收取的现金32182.15元据为己有,就这样,在短短一年之内,她就作案32次,侵吞394500.88元。

一个刚刚扬起生活风帆、步人人生旅途的小姑娘,攫取这么多钱,为的却是奢侈消费、出风头。在一年左右的时问里,她用于装扮的首饰、衣物价值不下两万元。她的一枚头花就值400元;她珠光宝气,四处兜风,出尽了风头,就连她的亲戚们都说,她享尽了下一辈子的福;她过19岁生H时,先设宴会,然后办舞会,一次掷出9000元,令大款们也

自愧不如;她好交友,几乎带朋友逛遍了兰州市内所有的高级时装店,一次在时装店为朋友买了一件价值1300元的呢子大衣,一次又为朋友买了两套价值800元的衣服,一次又为朋友买了一双价值580元的旅游鞋......她和朋友出去玩,都是她买单,她到处吃喝玩乐,兰州所有的歌舞厅、时装店都留下了她的足迹;她还到外面的世界去玩:西安、成都、峨眉山等地也留下了她的足迹。同学、朋友、亲戚向她借钱,她也是有求必应,仅此一项就花掉10万余元。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她所做的一切终于露出了马脚,1990年12月9日,张惠春被捕了。兰州市人民经过立案侦察,调查取证,又从张惠春处查获高档毛衣、套裙、鞋等171件(套),金银首饰45件,共追缴赃款9万多元和其他用赃款购置的赃物折价10万多元,共计人民币19万多元,尚有20多万元去向因张惠春拒不吐实,无法追回,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经省高级人民终审判处张惠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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