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陈服务合同
甲方(服务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客户):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鉴于甲方具有专业的美陈服务能力,并有愿意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意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为乙方提供美陈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陈列布置、装饰物摆放、橱窗设计等。
2.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专业意见,帮助乙方优化店铺陈设,提升品牌形象,并满足乙方的美陈需求。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_(具体服务时间段)。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或提前终止合同。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本次美陈服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详细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1)美陈服务费用:______元; (2)其他费用:______元(如有)。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3.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乙方的服务,并保留追索欠款的权利。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获取到对方的商业机密、营销策略等保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它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对于泄露保密信息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泄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无合理事由取消或终止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为:提前______天通知取消,违约金为总合同费用的______%;提前______天通知取消,违约金为总合同费用的______%;如乙方未提前______天通知取消,违约金为总合同费用的______%。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终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式合同签名,信任程度不高则用形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