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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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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报销规定

为保障公司的业务开展,根据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及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的不同,特制定通讯费报销规定。

一、 报销标准

(1)董事长、总经理实报实销。

(2)副总经理级、总经理助理级:200元/月。

(3)、主任级:60元/月(负责市场方面的:200元/月).

(4)主管级以下(含主管级和副经理)职员:城区采购:100元/月 业务代表:150元/月 水电工:30元/月 仓管:40元/月 会计:50元/月 出纳:80元/月 车间各班组长:30元/月

二、报销具体规定流程

1、员工通讯费报销标准不可在一年之内累计调剂使用,按月凭票,财务部根据标准报销金额。

2、员工每月中旬(20日前)将交财务部直接办理报销手续,超额部分个人承担,不足部分不予补贴。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公司核定的报销办理员工通讯费报销手续。

4、固定电话费由管理部充卡金额,并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5、职位重复的,通讯费按最高职位报销,不得重复报销。

襄阳市红金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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