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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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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秦公路(杭浦高速海宁互通至联丁公路延伸段)改建工程

第一合同段

安 全 保 证 体 系

浙江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盐秦公路(杭浦高速海宁互通至联丁公路延伸段)改建工程

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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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秦公路(杭浦高速海宁互通至联丁公路延伸段)改建工程

承包单位:浙江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号: 01 监理单位:嘉兴市世纪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编 号: 浙路(GL)106 致监理工程师: 现上报盐秦公路(杭浦高速海宁互通至联丁公路延伸段)改建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请予以审核和批准。 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附件:安全保证体系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审核人: 日期: 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审核人: 日期: 业主代表审查意见: 审核人: 日期: 备注:本表由承包人填报一式三份,业主、监理、承包人各存一份。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全保证体系报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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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施工管理的目的、方针和目标

(1)、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的控制事故频率,确保国家财产和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方针:全体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要以对国家、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守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目标:

1)“三无”:无工伤死亡和重伤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水灾事故。 2)“一控”:控制年负伤频率控制在2‰ 以下。

3)“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操作、消灭惯性事故。 2.安全保证体系

(1)、本工程是道路改建工程,安全隐患较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嘉兴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程、规范和标准。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适应本工程需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部将同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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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技术上和制度上入手,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施工管理中的安全问题,以达到安全的目标。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 (3)、为保证施工的安全,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前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的要求和“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真的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各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保证计划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实施。

安全保证体系见 图 3.保证安全的措施

3.1.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安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合同段工程的全部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各作业点设安全监督岗,组成一个自上而下严密的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杨小红

副组长:刘传军、徐冬云

组 员:刘传海 葛建生 葛建奇 沈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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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各单位和个人。项目班子由政治过硬、遵纪守法、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项目班子对参建职工进行逐一审查筛选;同时,将参建施工管理人员的名单和个人简历造册备案。

(1)、项目经理

①、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活动的正常开展。

②、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行企业各项安全决议和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的安全条款,认真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标准,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四新技术,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系数。

③、正确处理安全与工程进度的关系,坚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充分发挥项目安全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定期组织检查。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④、协助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和隐患整治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整改。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2)、项目副经理

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在施工中严把安全生产关,抓好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下去;主抓施工生产安全计划的落实,处理施工出现的具体问题。

(3)、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严格按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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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纠正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②、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工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事故隐患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③、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时贯彻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定、决议和要求;督促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抢救工作。在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安全负责人

①、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合同段工程的全部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目标制定本合同段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划,负责安全综合管理,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具体安全措施,并认真在施工中贯彻落实。

②、组织每周、每月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负责安全检查督促,负责对事故隐患、易发点提出预防措施,定期对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关键工序提出安全施工防范的技术交底。

(5)、工区负责人

①、工区负责人是各自管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领全队职工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章,制止“三违”行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②、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和安监(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认真坚持“三工”(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和交记录。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学习,做好施工中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③、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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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违章作业甚至不听指挥而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

(6)、安全员

①、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经过培训具有担任安全工作的资格,具体负责各自管段的安全检查工作。在施工队队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队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护措施,并监督检查。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其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查看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对重大险情有权制止继续施工并随时向队领导报告。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②、班组兼职安全员:和班组施工人员一起进行施工,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查看施工作业条件是否安全。对违章作业者进行批评教育,指导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队安全员和安全监察部汇报。

3.2.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3.2.1.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开工前,针对各项具体工程各施工阶段的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船舶、变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技术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共同编制包括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用电、脚手架、起重吊装、海上运输及作业),对技术复杂工程要编制专题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要周密而有针对性,安全措施方案要经过总工程师批准,并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对施工中将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要认真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并经过审批。单项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吊装施工安全作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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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

(2)、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3)、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实行验收制度。

(4)、安全监察人员和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问题。

(5)、各级安全部门以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

(6)、对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3.2.2.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前,工地负责人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做到面广,重点突出。交底内容除基本的施工情况外,还应有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水防爆、治安保卫、防潮防台风、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求等交底。在具体施工期间根据施工进度,分期向作业人员进行分部(项)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以上交底内容,均要有双方签字,并纳入内业台帐。

各项作业实施前,有针对性的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采取书面形式,配作业指导书(或操作细则),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安全监察部安全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3.2.3.特种作业管理

(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打桩人员、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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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人员等)首先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认真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件是否有效,无证或证书过期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合格,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操作。

(3)、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应用新材料、推行新工艺前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专项安全教育。

(4)、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在特殊区域或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要先进行安全交底,并有可靠的对操作人员本人和对他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一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只能监管所进行施工的工地。持外地特殊工种证件的人员,必须经自治区市劳动局复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3.2.4.机械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各大、中型机具设备、机动车辆的进场,均要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损坏的设备待修复后方能使用,进场的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在安装前,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能投入使用。机械安装按平面布置图进行。使用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

(2)、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进行登记存档,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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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每天要填写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3)、机具设备、使用车辆要有牌照和使用证,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遵守交通法规。对上路(公路、市政道路)行驶的车辆执行“三检”制度。

(4)、机具设备及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维修和保养,不准带病作业,凡已维修保养的设备,车辆均要在设备台帐中如实记载。

(5)、现场的大、中型机具设备和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专职指挥,持证上岗。

(6)、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手续。

3.2.5.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并经过总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要制订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电气运行管理规程和电器维修检查制度,做好交、电器维修作业、接地电阻、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的规定。输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点二级保护”,电线(缆)必须按要求架设,不得随地拖拉。

(3)、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4)、变配电室要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置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配电室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上装设分线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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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气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工作完毕或暂时停工要切断电源。

(6)、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食堂照明要用防潮灯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易燃易爆场所要安装防爆电器。

(7)、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现场照明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和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能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8)、各类电箱必须符合浙江省建委规定的标准电箱,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要安装在适当的位置,并要有重复接地保护措施,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制。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所有配电箱采用防尘防水型结构,设置短路保护开关、过载保护开关及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有门、锁标志和统一的编号。

(9)、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和小型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电气设备进出仓库均要认真检查合验收,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不准带病运转。手持式电动工具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10)、施工现场内电线与其所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现场架空线与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cm,跨越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m。施工现场内不架裸线。

(11)、对从事电焊工作的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使之懂得电焊安全基本知识。电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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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设有可靠的绝缘,不使用无绝缘的简易焊钳和绝缘把损坏的焊钳。在狭小场地或金属架上作业时,设绝缘衬垫将焊工与焊件绝缘。

(12)、施工中若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不得用手拉触电人。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电设备。

(13)、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安设防护罩。

(1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得程,做到持证上岗。电工作业必须严格贯彻“装得正确,用的安全,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十六字方针。夜间电工值班必须至少两人同时上岗。

3.2.6.脚手架安全管理

(1)、桥梁工程必须严格执行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自治区工程立柱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暂行规定》等进行施工,搭设施工脚手架时必须持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已进行过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要持证上岗,搭设完毕应有专人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方可正式启用。

(2)、脚手架操作平台、桥面等周边要按规定搭设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外侧和底面要挂设安全网。人行通道要满铺走道板,并绑扎牢固。登高作业要走扶梯,严禁攀爬。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严禁上下抛物。

(3)、脚手架使用中定人定期检查使用情况,设专人负责维修,并做好记录。 3.2.7.现场平面布置

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井然有序、状况良好。同时做好环保、消防、材料、卫生、设备等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2.8.现场安全设施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网、围挡、洞口盖板、防护栏、防护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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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装置配备齐全、有效,并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实际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施工。

(1)、施工现场布置要有利于安全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触电、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在本工程施工现场周围和施工现场内配备、架立并维修必要的标示牌;标示牌内容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经监理工程师认可。防火、防风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3)、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转弯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4)、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5)、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油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6)、安全保护措施

安全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正确使用安全帽,进场施工必须戴好安全帽。

高空作业或临边作业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高空作业布设安全网。

(7)、施工现场要有较浓的安全宣传气氛,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安全警告标志牌和指示牌,生活区内要有黑板报和宣传栏。施工现场要按标准悬挂施工铭牌。会议室内要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文明施工网络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送分配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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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现场有“七牌二图”。办公区有工程管理相关图,生活区有“两通三无五必须”、“七不”宣传牌,卫生包干图和消防器材分布图。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安全员巡视。

3.2.9.交通安全管理

(1)、设一名专职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与交管部门协调有关交通问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画、标语牌,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3-82《安全色》和GB2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在危险部位设红灯示警,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生产。

3.2.10.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1)、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要成立各业务部门和施工队负责人参加的的防火领导小组。建立现场消防保卫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建立各级领导责任制和消防检查制度,签订消防保卫协议,定期进行检查和培训;建立消防保卫档案。组建职工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保卫知识教育,提高消防保卫意识。

(2)、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尤其要做好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电工、电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险品管理工、物资仓库管理工、化验、油库等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3)、施工现场材料的堆放、保管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食堂与其它房屋之间设防火墙。在生产生活区设临时消防栓及配套的水龙带和水若干、消防水池和水泵及灭火器。机械车辆配备灭火器。

(4)、木工间、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放置砂轮机、切割轮、焊机等,并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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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禁火警告标志,制订相应防火措施。电气作业场所制订电气安全防火措施;经常对用电设备、电线进行检查,以防止发生漏电、短路现象而引发火灾。

(5)、明火作业要按施工区域、层次划分动火级别,办理相应《动火证》,动火必须具有《两证、一器、一监护》,严格管理。明火作业要在指定地点作业。

(6)、建立健全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等储运和使用的防火管理制度和夜间巡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设置,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露天作业不准存放油桶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

(7)、工地要明确重点防火部位,有严格防范措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做到有隐患及时整改,并有书面记录。

(8)、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保养,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日期和责任人。油库及危险物品库要重点配置。

3.3.安全教育

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1)、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①、管理机构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建筑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措施。

②、施工队教育内容:《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本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等。

③、班组教育,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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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①、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操作。

②、每年对特殊工种进行复审一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必要的防治知识和技术的安全教育,同样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应用新材料、推行新工艺前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专项安全教育。

④、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执行。

(3)、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

①、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提高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等施工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并建立好“三级教育卡”。每逢节假日或根据气象(季节性)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

②、培训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以及保证措施;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知识等。

③、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要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施工特点合理安排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审证工作。

④、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在做好对新职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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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培训的同时,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适时安全教育。

3.4.安全检查

通过安全检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具体措施:

(1)、成立由第一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检查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制订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检查类型

定期检查:坚持日常的安全巡视制度,现场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各施工队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非定期检查:按照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进行。重点抓好对危险源点的控制,了解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安全检查内容

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车辆事故、防汛、防火等措施的落实。加强安全工作内业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内业资料台帐以安保体系的8本台帐为主。

(4)、检查方法和手段

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及对照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检查。

3.5.安全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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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1)、伤亡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严格遵照国家和自治区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同时遵守如下规定:

①、施工现场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中毒事故、管线事故等,要立即报告市政安监总站、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企业负责人。

②、一般事故24小时内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③、重伤、死亡或多人伤害事故2小时内上报市政安监总站、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企业负责人。

④、上述事故在报告业主的同时,同时还必须上报指挥部。

⑤、企业负责人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地劳动部门、门和工会。

(2)、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进行拍照或录像。若发生中毒事故,要先摸清原因,切不可蛮干,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发生伤亡事故或工程安全事故后,遵照关于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必要时约请业主、监理工程师参加组成联合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认真从各方面进行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格处理事故责任者,以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对重大责任事故,视情节、后果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3.5.2.事故记录

遵照国家和浙江省以及业主颁发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生产中的各项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记录,建立台帐,整理后以报表形式上报业主和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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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资料、报表内容清晰、字迹工整、齐全可靠。

3.5.3.开展安全活动

施工过程中,结合不同施工期或施工部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如“安全质量月”、“安全知识竞赛”等。通过各种安全活动,使安全生产在每个职工中扎根,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正常进行。

3.6.安全生产措施 3.6.1.桩基础施工

(1)、下放电缆时,根据进尺的快慢决定下放电缆的长度,严禁超放,防止电缆缠绕在钻头上,也不能绷得太紧。每换一根钻杆,将电缆和钻杆捆扎在一起;

(2)、钻机操作人员穿绝缘胶鞋,戴安全帽;

(3)、因故停钻时,将钻具提离孔底1-2m,以防泥沙沉淀后埋住钻头,如需长时间中途停钻,将钻具提出孔外;

(4)、接换钻杆时,盖好孔口板,防止人员和工具掉入孔内,所用扳手等工具用细绳捆扎固定在钻架桅杆上;

(5)、钻进过程中,随时注意孔内有无异常情况,钻架是否倾斜,各连接部位螺栓是否松动;

(6)、钻孔过程中,检查几次电机的绝缘电阻,确保正常工作; (7)、钢筋笼吊放过程中,防止碰撞孔壁;

(8)、钢筋笼接长时,两节保持顺直,搭接长度按设计要求设置;

(9)、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导管提升不能过猛,防止导管拉断,同时也防止将导管提离混凝土面,造成断桩事故;

(10)、灌注前,仔细检修灌注机械,并备好备用机械。 3.6.2.墩身施工

20安全保证体系

(1)、墩身支架结构的立面、平面均安装牢固,能够抵挡偶然撞击震动; (2)、支架立柱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加以固定,支架支承部分安置在可靠的地基上;

(3)、人工在脚手架上立模板、绑扎钢筋时,系安全带、戴安全帽,防止高空坠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脚手架搭设确保牢固可靠。吊运、灌注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 (5)、脚手架拆除自上而下分层拆卸,各类杆件、扣件分类堆放整齐。 3.6.3.梁部及桥面系施工

(1)、梁部及桥面系施工为高空作业和临边作业。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2)、因中间孔有通航要求,梁部及桥面系施工布设安全网。防止落物危及行船安全。安全网网绳不得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3)、梁部及桥面系施工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

(4)、7级以上大风不得移动挂篮,同时将挂篮稳妥的锚在已浇梁段上。 (5)、已浇筑的梁段两侧设置临时栏杆,栏杆的强度和间距符合安全要求。 (6)、塔式吊机工作时,设有专人指挥吊机,吊机开始提升和下降指挥人员均要鸣哨。

(7)、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才能张拉预应力筋和拆除支架。 (8)、挂篮所使用的材料要进行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挂篮试拼后,进行荷载试验。 (9)、悬臂浇筑梁段时,桥墩两侧的浇筑进度做到对称、均衡。

(10)、在已完成的梁段上前移挂篮时,后端要有压重稳定的措施,后端要锚固于

21安全保证体系

已完成的梁段上。挂篮前移及在其上浇筑混凝土时,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小于2.0。

3.7.安全生产引用和遵循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下列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号]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86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JGJ-903-08 (6)、《建设施工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定》(施行)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03号)

22安全保证体系

23安全保证体系

盐秦公路段(杭浦高速海宁互通至联丁公路延伸段)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

24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安全小组副组长:安全科长、项目总工 道路工区安全负责人 桥梁工区负责人 排水施工 安全员 路基施工 安全员 路面施工 安全员 下部结构 安全员 上部结构 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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