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海河杯”申报通知
关于2015年度“结构海河杯”申报工作的重要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市建委《天津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鉴于有些申报单位填写的《“结构海河杯”申请登记表》经审核存在信息不准确的问题,从即日起,要求今后所有新申报项目在送交申请表时,将《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的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后,一并送交至我会;同时,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并核对申请登记表的各项信息,申报项目经理与中标项目经理保证一致,监督手续完整,严格执行《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各项规定。
特此通知
质量管理一部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