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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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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2008年3月 为适应大规模铁路建设需要,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铁路建设,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用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提倡架子队管理模式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架子队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模式已发生较大变化,需要采用新型劳动用工管理模式以适应建设发展要求,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充分认识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二、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1.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 2.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提倡架子队管理模式,铁路既有线扩能改造(含铁路枢纽)、软土路基处理、重难点桥隧工程及其他重要结构物、铺轨架梁、四电工程以及应急工程等,原则上应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施工。 3.铁路建设单位要引导施工企业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铁路工程施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使用架子队的相关内容。施工企业在参与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时,要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劳务用工计划,载明所投标段架子队设置及数量、架子队构成及主要组成人员名单,并承诺在中标后据此安排组织工程施工和管理。 三、架子队组建及其管理 1.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架子队要设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各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应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3.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4.架子队应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 5.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和完整,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作业班组用工数量。 四、规范架子队用工行为的措施 1.施工企业接受劳务企业劳务人员时,应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并应检查验证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2.施工企业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其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3.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歧视劳务作业人员。 4.施工企业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开户银行设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基金专户。 五、加强对架子队用工情况的检查与监管 1.施工企业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设置劳务管理机构,配备与劳务用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优选劳务队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劳务管理人员。 2.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制度,对劳务作业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基本情况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3.建设、监理单位要建立对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等的核查制度,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投标承诺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或人员、使用劳务作业人员等。对架子队工作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架子队、劳务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劳务作业人员或包工队时,必须及时向施工企业发出正式书面通知(通知存档备查),要求施工企业限期整改,清退不合格劳务作业人员或包工队。 4.建设单位要建立参建企业信用档案,将投标中人员与设备承诺兑现核查情况、使用包工队现象和不合格劳务作业人员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相关信誉评价中,并将信用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关于“架子队“管理模式实际操作中存在难点与问题 为杜绝铁路建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要求各建设单位积极推广架子队管理模式,为保证大规模铁路又好又快进行。 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而组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管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资源,实现施工企业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行,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统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施工单位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强基固本的最有效途径,是深入作业层、取消包工头、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种根本方法。 从出发点来说,如果施工企业正真按照\"架子队管理模式\"z组织施工,对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提供工程质量重大意义。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改革未能及时与之配套,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难点: 1、“架子队”的作业人员主要由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劳动者组成。劳务资质序列较晚,现有劳务公司规模远远不满足铁路大规模建设需求。因此,寻找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劳务企业难度比较大。另外,由施工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务人员,部分人员为当地农民,不像劳务公司的人员已经职业化,农忙时节,会造成施工现场人员不稳定,尤其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大了企业的管理难度,也增加了施工企业的“进度风险”。同时,未职业化的劳务人员的操作水平也低,不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2、近年受物价上涨影响,市场人工费一路飙升,而概预(算)编制办法的“定额人工费”偏低。而定额人工费的单价调整也不到位,造成施工单位的人工费成本偏高。 3、目前大多数劳务企业属于新成立的企业,按目前的税收,每一项工程,总承包企业已经按工程总额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其中工程总额就已经包含了人工费。然而劳务公司作为法人的建筑劳务企业,又要交相应的营业税,从而出现了重复交税。不仅如此,目前税务部门把建筑劳务企业归并到服务性行业范围纳税,而服务行业的营业税率一般比建筑行业高,造成了建筑劳务企业的税费标准适当。由此,建筑劳务企业相应提高劳务费,造成整个项目的人工费提高。另外,劳务企业为维持正常经营的管理费、劳务人员社会保障费用及利润等在劳务价格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利于劳务企业提升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4、“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项目管理机构的临时性,注定建筑劳务人员的流动性。在社会保障方面受区域,给劳务人员和施工单位带来极大不便。如果社会保障机制改革,能达到“社会保障一卡通”,不受区域,就能更好地保障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障。 5、每一个架子队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担任,如果架子队数量多了,需要的管理人员就比较多,这不利于打造智力型、管理型企业,同时,增加了项目的管理成本和难度。也与国家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资质安排和产业规划不符。 因此,一项执行和一项措施的推广,是要相应的配套和措施来保障的,否则就会存在一定的难度,而且会被扭曲。 铁道部关于转发中铁工程总公司《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 (办建设发[2009]57号) 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下发以来,各施工单位积极推行架子队劳务用工管理模式,特别是中铁工程总公司作为规范试点单位,狠抓架子队管理推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并在铁道部12月14日召开的铁路建设架子队管理推进座谈会做了经验介绍。为进一步推进架子队管理,现将中铁工程总公司《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借鉴。 为进一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又好又快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现就深入推进架子队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重要性认识 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在铁路建设项目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加快铁路建设;二是有利于维护铁路建设市场秩序,取缔“包工头”,强化廉政建设;三是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长远发展,规范有序组织现场施工;四是有利于规范施工企业劳务用工行为,保护农民工权益;五是有利于施工企业构建内外和谐的发展环境,减少经营风险;六是有利于施工企业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全力推进架子队管理工作。 二、着力解决架子队管理模式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1.关于架子队内部骨干人员不足问题。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核心是内部骨干人员带外部劳务,施工企业应通过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架子队锻炼、积极招聘技校职高毕业生、培养使用或吸纳优秀劳务人员等途径,解决架子队内部骨干人员不足的问题。 2.关于架子队劳务人员来源问题。劳务用工应以劳务公司提供为主,以零散劳务人员为辅。施工企业应主动与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方协商建立劳务基地,成立劳务公司,并使劳务基地按照“定点培养、定向输送、学用结合、合作共赢”的原则向施工企业输送合格的劳务人员,解决劳务人员的来源问题。 3.关于架子队依法用工问题。施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务公司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协议;项目部应在授权后代表企业依法与零散劳务人员签订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关于架子队组织形式问题。架子队应以混合型和劳务型为主。其中,技术含量高的作业,应组建混合型架子队;劳动密集型的作业,应组建劳务型架子队。 5.关于架子队日常管理问题。施工企业必须加强架子队管理,将架子队纳入施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定完善架子队管理制度,严格架子队绩效考核,切实管好用好架子队。 6.关于架子队人员规模问题。架子队应按专业组建,规模适度,每个架子队的人数应控制在100人左右。根据需要,确需扩大规模的,应按相应比例增加架子队内部员工数量,但架子队人员规模不能过大,严禁将工区直接作为架子队。 7.关于提高劳务人员素质问题。一是把好入口关,架子队应选用劳务企业派遣的岗前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二是加强培训考核,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对劳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过程培训,进行现场作业操作考试和质量安全要点考试,切实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8.关于架子队管理成本问题。施工企业应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规范架子队管理,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提高企业效益。 9.关于架子队规范管理问题。建设单位要加强架子队推进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得为施工企业推荐劳务队伍或包工队。施工企业领导要加强对架子队组建及管理工作的指导,不得为项目部推荐或指定包工队等。 三、坚定不移深入推进架子队管理模式 1.必须坚持架子队基本条件。一是有一定数量懂技术懂管理的员工带领劳务人员,严禁借架子队之名变相使用包工头或委托劳务公司负责人组建架子队;二是施工企业应配置满足现场需要的基本施工机具和机械设备;三是施工企业必须自行管理架子队的材料供应、调配事项,禁止包工包料、以包代管。 2.必须坚持“五同”要求。架子队内部员工必须与劳务人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管理”,建立健全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劳务人员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督促劳务公司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加强架子队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开展企业精神、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劳务人员素质,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务人员的生产积极性。 3.必须坚持专业化。组建架子队要以小而精的专业化队伍为主要方向,提倡组建桥梁、隧道、混凝土、制板等专业化架子队。要根据项目大小、专业划分、难易程度合理设置架子队,以架子队专业的科学性保证施工组织的有序性。 4.必须依法合规。架子队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建立企业内部有关工作程序并坚持按照程序办事,特别是架子队劳务合同和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以及架子队的人员培训、辞退等事项必须按程序办理。 5.必须坚持标准化作业。架子队是施工现场的基层作业队,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架子队必须按照制定的作业标准进行施工。要组织劳务人员学习作业指导书和应知应会卡片,每个岗位都要有作业标准和责任人,每一道工序都要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检验和检测,不符合标准的作业及结果必须返工。 6.必须加强监管,消除包工队。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快推进架子队管理工作,将架子队管理与现场有关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活动相挂钩,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坚决查处。要核对架子队组成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投标承诺和上岗条件,是否存在伪造身份、虚列人员现象,检查架子队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管理情况,检查劳务合同、架子队薪酬结算数据和个人账户工资发放情况,查处假借架子队名义搞变相违法违规分包现象。施工单位要下决心消灭包工队、清除包工头,在清除包工头的基础上,可打乱包工队建制从而将现有包工队分散、改造成架子队。 7.必须统一思想,加强宣传。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架子队管理作为打好基础、加强管理、提升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要宣传推行架子队的优点,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应用。 8.必须坚持导向。要将推行架子队管理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建设单位应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40号)附件2“现场管理检查扣分表”中补充架子队管理的检查扣分标准,并严格进行考核。要尽快建立推行架子队情况与招投标挂钩制度,对于推行架子队态度坚决、成效突出的施工单位,应在有关方面给予鼓励;对推行架子队消极应付,存在翻牌贴牌现象,仍然使用包工头的施工单位,要给予一定时期的停止投标处理。监督总站及各监督站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要将施工企业推进架子队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当场指出,责令整改。 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架子队管理作为加快铁路建设、规范铁路建设市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的重要途径,筑牢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基础,切实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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