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厂安全生产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管理,本着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章 费用开支计划
第二条 公司每年12月份根据下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总经办或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当年度安全生产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单位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 公司同时授予部门主管对计划内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有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 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 费用当事人申请; 2. 部门主管审查确认; 3. 财务部门审核; 4. 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安全生产所涉费用的报销管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过程中所涉劳动用品由公司统一采购发
放,经费由采购主管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 安全培训教育、职业病体检及防治、工伤保险费、工伤赔付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人事部主管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九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安全检测装备的维护和更换,安全标识的更换或增加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务部主管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条 财务部对所有以上费用的进行报销时,必须由总经理审批通过,方可支付。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裁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