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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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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舆情监督力度,更广泛地搜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舆情及社情,及时发现媒体上刊登的负面报道,消除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舆情监督:主要以本区媒体为主,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刊登或播出的有关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工作的内容。

2、社情搜集的重点:是辖区内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制定、执行以及对有关工作的反映、意见和建议。社情的搜集以各街道工作站、社保所为主。

3、设立局舆情监督工作组,组长:杨;副组长:蔡、隗、白、晋、卢、万、王。局舆情监督工作组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舆情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与工作协调。舆情监督工作组日常工作设在局宣传信息中心。

4、局舆情监督工作组负责指定我局舆情监督员1—2名,由其负责本局舆情信息上报工作及与市局宣传中心舆情监督工作组进行工作联系。

局属各部门及各街道社保所设立基层舆情监督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信息员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兼任。基层舆情监督员负责对本辖区各类媒体进行监督筛查,发现问题寻事与局进行联系沟通,并将舆情文本或复印件及时报送舆情监督

工作组。

5、舆情信息按照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重大舆情信息:严重违背事实、容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损害形象、干扰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的负面舆情信息;

重要舆情信息:内容错误、误导读者、影响面较大、可能引起群众较强烈反映的不实舆情信息;

问题舆情信息:媒体错误、报道缺乏客观性、可能引起部门群众误读的舆情信息;

普通舆情信息:正常传播、客观报道、态度积极的舆情信息。

6、局舆情监督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事舆情监督工作,做到监督到位、报告寻事。舆情监督员在搜集(上报)舆情、社情信息时,应将舆情报送员报送的舆情信息进行加工提炼,并将发生日期、地址、标题、主要见容、负面影响、报送员姓名、报关日期、联系电话等内容核实清楚,准确无误填写《舆情信息快速报送审批表》(附后),关交局舆情监督工作组审核,并报审定签字认可后,上报市局舆情监督工作组。

舆情信息快速报送审批表

局舆情监督员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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