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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指导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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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指导的实施方案

为了让我院青年教师能够快速提升教学能力,保证课堂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青年教师的培养实行导师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所有受聘教授岗、副教授A岗,曾获得十佳教师和优秀教学质量奖及其

他教学水平高的教师须指导青年教师。

2、 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每学期内至少听课4学时,并填写听课

记录表,听课结束后面对面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 青年教师必须每学期观摩听课4学时,并填写听课记录表。

4、 指导教师应本着关心、爱护青年教师的态度,认真指导,为他们的快速

成长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发扬好老教师和优秀教师应有的品格和典范作用,对青年教师的师德等方面产生教育和影响。

5、 对于使用幻灯授课的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应对其幻灯制作的水平及能否

合理应用幻灯进行把关,对于粗制滥造的幻灯,或授课过程幻灯应用效果差的老师,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6、 重点指导青年教师对课程内容的把握和课堂教学过程的驾驭,以抓问题

主要方面为突破口,不要给他们造成约束和压力,提倡“百花齐放”的课堂教学效果。

7、 每位青年教师的指导期为两个学期,指导期结束后由指导教师签署意

见,明确提出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是否可以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意见和建议。

8、 对于指导教师提议可以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学院再次组

织督导组进行听课,符合条件的继续安排教学任务,否则转为助课,不再安排的教学任务。

9、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今后分配到我院的所有青年教师。

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化工学院指导青年教师听课记录表

课程名称 青年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 听课时间 听课地点 职称 指导教师听课记录: 签名: 年 月 日 给青年教师的意见反馈:

化工学院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最终评议表

青年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 听课总次数 职称 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的最终评议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化工学院青年教师听课记录表

课程名称 听课时间 听课地点 单位 单位 职称 职称 观摩课所在院(系) 主讲教师情况 姓名 听课教师情况 姓名 听课教师记录及感想: 签名: 年 月 日 改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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