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重点知识之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即是关于“法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历史上不同的法学家由于其知识背景以及研究视角的不同,对于法的概念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围绕法的概念,产生了众多的争论,但是所有这些争论都绕不开一个问题——“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与道德的关系就是恶法是不是法的问题。根据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可以概括出两大立场,即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法学流派与非实证主义法学流派内部根据观点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不同的流派。法考中此部分大家需要掌握的是不同的法学流派就法的概念在进行界定的时候主要有哪些核心观点,而且还要准确的区分这些不同的法学流派。
关于法的概念在进行界定的时候,主要分为实证主义法学派与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是分离的。“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恶法亦法”是其典型观点;非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恶法非法”是其典型观点。实证主义法学派又分为分析主义法学派、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分为传统的自然法理论和第三条道路的法学理论。具体分类如下表所示。 实证主义法学 (恶法亦法) 分析主义法学 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 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 传统的自然法理论 第三条道路的法学理论 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 非实证主义法学 (恶法非法) 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 以内容的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在对法的概念进行界定的时候涉及三个要素即:内容的正确性(道德)、社会实效、权威性制定。只要准确的把握住这几个要素就可以把握住不同的法学流派的思想,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