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度本制度。
1. 购买
1)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
标准的制定。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发放工作。 2) 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应购买具有“三证”的合格劳动防
护用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 2. 领用及发放
1) 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
发放的原则。
2) 各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用品发
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 发放部门要建立领用档案,领用者要签名。 3. 使用
1) 员工劳动过程中必须佩带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允
许上岗作业。
2)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操作岗位必
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变为家庭福利。
3) 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离职或被辞
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防护用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4) 各部门领用的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
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5) 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
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6) 各部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
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7) 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时,使用单位要提
出申请,经厂长审批后配置。
8) 应根据劳动防护用的使用期限、受损程度等实际情况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 4. 监督和管理
1) 班组长、行政部负责教导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
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劳保用品发放至个人后,由个人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