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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族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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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族的风俗习惯

高山族的风俗习惯

高山族是省境内少数民族的统称,高山族民族来源是多源性的,但主

要来自中国东南沿海的古越人的一支。自汉族居民移居后,原住民族分

化为两部分:一部分定居平原,与汉族融合,称为平埔人,另一部分仍定居于山

区,受汉族影响较少,至今保留着原住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特点,现在所说

的高山族,一般指这一部分少数民族。大多分布在山脉和东南部的岛屿上,

少数散居在福建、上海、北京、武汉等地。

高山族有自己的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

居住在的高山族同胞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他们口头文学很丰富,

有神话、传说和民歌等。高山族多数从事农业,少数捕鱼、狩猎。有雕刻和

编织等手工艺。

习俗

妇女怀孕后忌用刀斧,忌食猿肉、山、穿山甲肉和并蒂果实等;妇女

用的织布机男人不能随便摸弄。在欢庆的日子里常用一种木质的、雕刻精美的连

杯,两人抱肩共饮,以表示亲密无间,如有客至,必定要杀鸡相待。宴客时先把

鸡腿留下来,待客人离去时让他们带在路上吃,意为吃了鸡大腿,走路更有气力。

婚俗

婚庆时,将小米磨成粉,加水搅糊,包入鱼虾(虾露出尾巴),捏成鸡蛋大

小的团,置于沸水锅中烧,熟后捞出食用庆祝。

食俗

以稻米为日常主食,辅以薯类和杂粮。在主食的制作方法上,大部分高山

族都喜把稻米煮成饭,或将糯米、玉米面蒸成糕与糍粑。

高山族蔬菜来源比较广泛,大部分靠种植,少量依靠采集。常见的有南瓜、

韭菜、萝卜、白菜、土豆、豆类、辣椒、姜和各种山笋野菜。高山族普遍爱食用

生姜,有的直接用姜蘸盐当菜;有的用盐加辣椒腌制。

肉类的来源主要靠饲养的猪、牛、鸡,在很多地区捕鱼和狩猎也是日常肉

食的一种补充,特别是居住在山林里的高山族,捕获的猎物几乎是日常肉类的主

要来源。

高山族过去一般不喝开水,亦无饮茶的习惯。泰雅人喜用生姜或辣椒泡的

凉水做为饮料。据说此种饮料有治腹痛的功能。过去上山狩猎时,还有饮兽血之

习。不论男女都嗜酒,一般都是饮用自家酿制的米酒,如粟酒、米酒和薯酒。

节庆

高山族性格豪放,喜在节日或喜庆的日子里举行宴请和歌舞集会。每逢节

日,都要杀猪、宰老牛,置酒摆宴。高山族节日宴客最富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用各

种糯米制作的糕和糍粑。不仅可作节日期间的点心,还可作为祭祀的供品。也将

糯米做成饭招待客人。

高山族各族的祭祀活动很多,诸如:祖灵祭、谷神祭、山神祭、猎神祭、

结婚祭、丰收祭等种种,以五年祭最为隆重。届时除摆酒席供品外,还伴以各种

文体活动。婚礼及宴请的场面十分丰盛和壮观,尤其要准备大量的酒,届时参加

者都要豪饮,并有不醉不散的习俗。“丰收祭”这天,族人自带一缸酒到场,围着

篝火,边跳舞、边吃边饮酒,庆贺一年的劳动收获,每年举办一次。

高山族习俗:丧葬

在许多民族的观念中,死亡是很神秘的事情,高山族也不例外。他们认为

人死后灵魂不灭,因此有强烈的崇拜祖先的观念,各族群都有祖灵祭祀。他们把

灵魂分为善恶两种,死亡也分为善死与恶死。善灵自然是善死的灵魂,即祖灵,

是要祭祀的;恶灵是指死于非命的人变成的,这些恶灵常常在人间做怪。对于恶

死之人,多采取简单掩埋法,死地多插标识以避之,居室亦多废弃,或请巫师禳

逐。对于善死者就有许多收殓和埋葬等仪式,各族群形式不同。

平埔人

平埔人把死亡叫做“马歹”、“麻八歹”、‘猫描产“。把恶死定义为:自杀、野外暴

毙、出草战死等。草草掩埋了事。

对于善终之人,各地区的埋葬方法又有不同。有的男女老少皆裸体,有的

用鹿皮包起,有的用草席裹起,有的用棺木,有的用石板,还有的用大窑缸及竹

编器,种类很多。殉葬品有用死者生前文物、器皿或杂物的一半。死者葬于厝内、

厝边或山上,也有葬于竹图之内,盖一小茅屋,上插鸡毛和小布旗。

丧服的颜色也不同,有皂色、白色丧服,也有披乌布于背或绊乌带于肩。

服丧期,短的十天,最长的有一年,这期间不能着华艳服饰,也不能有任何歌舞

欢宴之举,甚至农事活动也受到短时间的。

阿美人

当病人病危之际,家人就开始为他洗净全身,换上干净衣服,搬到另一处

居住,然后请巫师持香蕉叶呼男神、女神为病人禳祓。如不能好转就要开始处理

后事。亲族全体要齐聚病人身旁,病人如果清醒,就向家人留遗言。气绝后,如

果是男人死了,就由其兄弟将金属饰物放在死者的手中,左授铜铃,右手项链,

盛装衣冠,扶头向南,妹妹将特制的糕放于死者背甲中,将其生前所用的及祭

器悬挂门首。死者如为女性,则由年长之姊妹,置饰物于手中,将跳舞时的盛装

盖于尸首上,做糕放在方袋中,将此干粮袋与祭器悬于门首。

埋葬的仪式在当日或次日进行,采取室外土葬的方法。先装殓,然后通知

同族亲戚。亲戚得知消息后即来参加葬礼。死者的兄弟及伯叔或子侄,须参加掘

墓工作。墓设在室外的院落中,南部阿美人常常在住屋的北侧掘墓。死者的后代

中的四个人,立于墓的四角,依长幼次序掘土,近亲相助。以木板架尸床,下葬

后,用土掩埋,再以卵石排成圆形作为标记。北方的阿美人还要在墓穴的四周,

排插木桩木板为壁,盖上茅草后填土。更早些时候的古墓有用石板为壁的,还有

用陶罐及粟作为殉葬品,陶罐放头上方,粟穗放身体两侧。参加葬礼的人,须用

柏叶及芭蕉叶插在头上及腰间避邪。葬礼后,还要给每一位帮忙的人一件铁器,

给抬尸的人一件衣服,作为谢礼。

下葬后的当天,要请巫师主持送灵仪式,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姐妹都可以单

独举行送灵仪式,以寄托生者对死者的哀思。

次日,助葬的亲属都集中在丧家,由巫师禳祓除秽。当晚又由巫师用陶罐

请回亡灵,迎至房屋中,用芭蕉叶禳祓,以糕、酒、槟榔作为祭品,称回灵礼。

之后又行出渔利,所有这些之后,葬礼才算结束。

泰雅人

泰雅人认为死亡是灵魂出窍不归。凡是在家去世,而且有亲属在身边的,

就是善终;死于野外、被害等非常自然死亡,以及自杀、难产死亡等均属恶死。

善终之人断气时必须由亲人抚其右手,如果断气时没有亲人在场,也是不

吉利的,需要请女巫禳祓。断气时。亲属应让死者合上双眼,如果眼白外露,就

会被认为家中还要继续死人。断气后,由亲人为其梳洗,换上盛装,穿胸衣,戴

首饰、耳饰、臂饰,用一块布铺在地上,把尸体放在上面,并将死者的手足屈于

胸前,做蹲踞状,然后用番布把尸体包起来,用带子缚紧。死者断气时,在其床

下掘圆穴,深五六尺,将尸体下葬,多数面向河岸。死者用的刀、烟斗随葬,上

盖石板,盖上土弄平整。死者的遗留衣物和剩余墓土,运至野外偏僻处丢弃。参

加埋葬的男性近亲,必须到海边洗净身体,身上所穿衣服,一并藏于隐蔽处。丧

家还要每天把饭放在竹筒内弃于山野。

死者断气时,即将炉火与木炭弃野外,另起新火。家人全体休息数日,不

在外走动,不梳洗,饮食由近亲邻居供给。丧家不参加祭仪欢宴,不饮酒歌舞。

守丧的时间长短,各地有所不同。从15天至1个月不等。送灵归来后,就可到

丧家饮酒,也就表示一切恢复正常。

对恶死之人,泰雅人采取就地掩埋的方式。难产死亡或无亲人送终的人,

全家要弃屋出走,另建新居。埋葬的地方和弃屋处插上荻草作标识,禁入内。还

要请巫师驱恶灵。

赛夏人

赛夏人认为生灵从身体中出去了,也就是死亡了。衰老及病死为善终,横

死与战死为恶死。恶死者,除氏族中年长者,其他人不能触其尸体。横死者由首

先发现者告知其亲族,就地掩埋,举火行家,在掩埋处堆石以示禁忌。善死者,

于弥留时家人须将其移于地上,凡在床上也为恶死,家人也须弃屋,另建新屋。

病危者临死之前需移于地上,家人为之洗浴,断气后,为其更换盛装。然后扶立

坐起,两腿屈于胸前拥布包。家妇煮饭,用饭数粒塞进死者口中,作为辞食。

高山族服饰

高山族传统衣饰绚丽多彩,衣饰式样因族群而异。

高山族男子的衣饰式样,大体有四种类型:一是以泰雅人、赛夏人和北部

阿美人为代表的北部型。其特征是用两幅麻布拼缝成无袖筒外褂;二是以曹人和

布农人为代表的中部型。其特征是以鹿皮为衣料,上衣为带毛的鹿皮背心,外披

鹿皮披肩;三是以排湾人、卑南人、鲁凯人和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南部型。其特

征是对襟长袖上衣,腰部系半腰裙,或系一条宽腰带而垂其两端作为前裙;四是

兰屿岛上雅美人的雅美型。仅系一条用宽约三四寸的厚布做成丁字带遮挡下身。

高山族女子的衣饰式样,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泰雅人、赛夏人、曹人和

阿美人的短衣长裙式;二是布农、鲁凯人和排湾人的窄袖长衣式;三是雅美人的

半裸露式。上身常常只穿一件背心,下体仅横围一块腰布。冬季则用一块方布自

左肩围裹其身,于左肩上打结。

高山族各族群男女皆重装饰。饰物种类很多,主要有贝珠、贝片、琉璃珠、

猪牙、熊牙、羽毛、兽皮、花卉、银铜首饰以及钱币、纽扣、竹管等。他们用这

些饰物把浑身上下装饰得琳琅满目,五光十色。尤其是男子,盛装时几乎从头到

脚都有装饰,有些男子尤其是头领的头冠甚至比女子头冠更为复杂和多姿多彩。

住所

高山族的聚落多在背山面河之处,阿美人、卑南人居于台东纵谷平地,雅

美则居于兰屿环岛海边。过去高山族住房大部分为地上住屋,也有局部凹入地下。

泰雅人的住屋一般都建在山腰地带,住屋正面朝向低处。住屋一种是全部

建在地上,另一种是屋内凹入地下,屋檐高不过一米半的半穴居式建筑。

赛夏人的住屋一般建在较平坦的山地,无一定的方向。布农人的住屋建在

险峻的山腰地带,门朝向低处,为半地下室住屋。曹人的住屋多建在山腰平坦地

方,门无定向。

排湾人的住屋建在山腰斜坡上,面朝低处。房屋一般都建在地面上,也有

屋内低挖半米左右的。有木屋和石屋两种类型:木屋以方木为柱,木板为墙壁,

用木板或茅草盖顶,属于大型的木结构房屋。这种木屋在房梁、房柱、房檐、房

门、房壁上都有许多人形或蛇形的雕刻,具有独特的风格;石屋则以圆木或立石

板为柱,片石为墙壁,在山字形的屋顶上垒小块板石为瓦,形似龟壳,也有用大

块板石盖顶的。

鲁凯人倚坡建屋,先将基地铲平,成”簸箕形“,为半地下式住屋。阿美人

的住屋建在平地上,无一定朝向。卑南人的居室为圆形,是用竹篱环围起来的。

雅美人的住房大都建在沿海山麓坡地上,面海而居。建筑材料多取自于海边卵石,

用卵石垒成地基和墙壁,外部蔽以茅草。房屋地基挖得很深,屋内凹下二三米,

房檐离地面仅一米左右,这是一种典型的半地下式房屋,可抗台风的袭击。

平埔人的住房大都是干栏式建筑,也就是”架梯入室“的桩上建筑。高山族

各族群住屋多数有门无窗,也无烟囱设备,屋内一般比较阴暗,陈设也很简单。

现在各族群居住条件已发生显着变化,房屋建筑材料和施工方法与汉族基本相同,

屋内陈设已大为改观。

交通

高山族聚居的山区,层峦叠嶂,行路如蜀道之难。山区道路可分为”社路“和”

猎路“两种。在深谷危崖和溪水过处,则架设木桥、竹桥或藤桥以渡。木桥多为

独木桥,即用一株大树砍削成方木,横架在溪流两岸。也有在岩壑之间,用两木

交叉,下端插入溪间,上端靠在岩壁上,攀登而过。竹桥有长短两类:短桥用三

四根粗竹并搭在岩石上;长桥用粗竹并立插入溪流中间为桥架,再以四五根排竹

搭在桥架与岩石上。有的在桥的两侧搭架竹栏杆,以便扶持。藤桥一般架在危崖

深谷之间,往往是高山对峙,中夹大溪,深数千仞。

高山族人民不畏天险,用藤皮打成粗藤索两条,平行悬于两岸之间,分别

固定在两边的岩石或大树上,在其下端约为五六尺,以同样方法再平行悬结藤索

两条,藤索上用藤蔓穿结成网状为桥面,两边上下藤索间也结织成网状为扶栏。

这种藤索吊桥在泰雅、布农、鲁凯、排湾等族群中均普遍采用。阿美人、卑南人

和日月潭的邵人等族群擅长使用独木舟,独木舟是用一段大圆木挖削而成的。兰

屿雅美人的海船在外观上呈头尾翘起的龙舟式,采用拼板工艺,船身、船头雕绘

着十分精巧而美观的几何形和人形图案。

聚落与年龄等级

高山族的聚落,明清文献称作”番社“或”社“,后来一直沿用”社“这个称呼。

清朝官方及一些文人学者,曾对高山族一些村社作过粗略的调查统计,《府

志》记载当时高山族共计277社,”社之大者不过一二百丁,社之小者止二三十丁

“。据省民政厅1953年公布的数字,高山族聚居的村落共计409社。社都

有自己的名称,最早是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后来才逐步发展为以血缘为纽

带兼以地缘为组合,包括一个或几个氏族成员聚居的”社“。

高山族还有一套传统的年龄等级制度,借以开展生产、祭祀、军事等各种

活动。年龄等级制度以长幼和职责为原则,把人的一生大体划分几个阶段,凡到

一定年龄的男子,均被列入既定的同龄人的等级之中,自觉履行各自等级对社会

的职责和义务。年龄分级有宽、严两式。宽式分级,如泰雅、赛夏、雅美等族群,

仅根据长幼尊卑及社会分工,把年龄大体分成幼年、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等;

严式分级,如阿美、卑南等族群,形成一套系统的等级制度。特别是阿美人的年

龄等级制度,形成森严的梯队结构。例如北部阿美地区的薄薄、里漏等社,年龄

制度从18岁到岁,共分9级,各有专名,取”雾、雨、藤、磨石、荒土、楝

树、神器“等名称。

婚姻

各族群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近亲之间不通婚,男女结婚后,任何性

放纵和乱伦行为都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要受到严厉的制裁,而婚前男女之间的交

际却非常自由。婚姻的缔结虽然也有出自父母的主意,但大多数都是通过自由恋

爱而结合的。泰雅男子向女方求婚,以吹口哨表示爱情。阿美则是女子亲自到男

家,以赠物表达思慕之意。阿美、排湾等族群男子向女子求婚时,求婚者必须竞

相入山砍相思木负至女家,以善负重和最多又最快来竞争。这种求婚方式,男子

必须苦练好几年。

泰雅、曹、布农、排湾等族群曾经有过抢婚习俗,但这种原始遗风早已消

失。此外,曹、布农、赛夏等族群有交换婚,即甲家娶乙家女,甲家女也嫁给乙

家,在赛夏人中还有丈夫的姊妹嫁给妻子的兄弟的习惯。各族群结婚的年龄

不一。阿美人男子在十四五岁时就编入集会所少年组,锻炼三四年后升入青年组。

这时,男子取得成人资格后即可以结婚。泰雅、布农和曹族群,男子十七八岁熟

悉农耕和狩猎后即为成年可以结婚。各族群女子在十五六岁掌握熟练编织技术后

即可结婚。男女通过一定的结婚仪式方能结为夫妇。近几十年传统婚龄有所推迟。

家庭

在高山族的语言里,”家“与”房子“是同义词,但是各族群的家庭仍有差异而

各具特色。阿美人的社会是典型的母权制社会,婚姻形态实行男子出赘,孩子从

母居住,通常以女性为一家之长,掌握家庭生产与祭祀权。

家族世系按照女系计算,财产继承权属长女或幼女,家庭通常是女系为核

心的大家庭。其特点是人口多,几代人住在一起不分家是常见的事。

根据1958年至1959年的调查,在东部山区357户阿美人家庭中,

女性家长占68.06%,以两对以上配偶组成的复合家庭占44.45%。阿美人的亲

属称谓比较简单,通常以年龄与辈分划分。同辈人年长者称kaka,年幼者称safa,

母亲辈称ina,父亲辈称ama,祖父称faki,或amanuama(”父亲的父亲“),祖

母称mamu,或inanuina(”母亲的母亲“)。泰雅人多数是一对配偶及其子女组

成的核心家庭。

泰雅人的家庭成员及其关系与阿美人则大相径庭,家长原则上由男性担任,

被称为”家庭保护者“,对家族成员具有支配权和权威地位。在颇重以男系为中心

的布农人家庭中,由于布农人的传统观念和凝聚力,家庭往往数代同居,叔侄共

炊,成员达60人之多,这在高山族大家庭中也是很少见的。

平埔部分属母系社会,在婚姻上,男子入赘女家,从妻居,为女家从

事劳役。在继承上,女子继承家产,传承家系,但现已基本汉化,变成男子继承

家产、世系,女子出嫁。然而,原始的传统婚姻与继承方式仍有遗风,女子嫁到

夫家,丈夫仍须经常去女家助耕;女方父母丧亡后,女子仍有权继承娘家的家产。

人生礼仪

生育

各族群均把人口众多视为强大,而普遍产生增殖人口的强烈欲望,生

育子女被看成为一种神灵的赐与。过去产妇临盆都由自己料理一切,不用助产者。

胎儿落地,用竹片、石片或茅叶切断脐带。脱落的脐带,各族群都有一定的收藏

方法。

命名

胎儿出生后,一般都要举行简单的命名仪式,泰雅人和赛夏人用父子连名,

即在个人的名字后连上父名。布农人和曹人在本名之后连氏族名。卑南人排湾人

和鲁凯人在本名后连所住房屋名。

冠礼

各族群举行的成年礼都是非常隆重的。曹人和布农人的少年,在参加成年

礼仪式前的数日即行斋戒。举行成年礼仪式这一天,少年们齐集到会所广场接受

一老者的藤杖鞭挞、训诫,再由头人赐酒。

婚礼

泰雅、排湾、布农、鲁凯、雅美等族群行男娶女嫁,结婚仪式往往要经过:

定情、求亲、送聘礼、迎娶。阿美人习惯行男嫁女娶,办婚事均由女方主动。如

男女恋爱成熟,女方母亲同意后,派人到男家求亲得允后,女子到男家服役,过

去要二三年,现在不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女方到男家迎娶。卑南人以招赘婚为

常规,但主动求婚仍为男性。定情后,男家到女家求亲,送上槟榔和酒。结婚前

夕,男家送聘礼到女家后,女家再带酒和糕到男家迎娶。曹人是男方求亲后,男

子到女家服役一至六年,待生育一子女后才一起回男家。

葬礼

高山族除一部分雅美人把崖葬为特殊葬俗外,都实行土葬。各族群一

般将死者两膝屈于胸前,使之双手抱膝成蹲踞状,用藤条布带固缚于柱侧,待尸

体僵硬后用麻布紧包埋葬。南部阿美人与卑南人则将死者的尸体用麻布或卷席紧

包后埋葬。现今各族群”方穴蹲葬“已不多见,多行”仰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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